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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廳地名規劃處負責人:要改名先問老百姓答不答應

6月中旬,在海南省民政廳公示的《需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清單》中,15家維也納國際酒店的名稱被定性為不規範。6月18日晚,維也納酒店發布通告稱“涉事經營主體所使用品牌為我司授權,其經營場所性質在合法範圍內”並已向海南省民政廳提出異議。事件曝光後受到輿論關注。

無獨有偶,除了海南,陝西西安、福建漳州與溫州近期都因“改名”一事備受公眾關注。例如福建漳州,有三座大橋進入到當地公示的“大、洋、怪、重”地名清理整治清單,漳州市民政局認為,這三座大橋“名稱刻意誇大”,所提出的整改方案擬將“大”字去掉。

另據媒體報導,除了上述地區,河北、廣東、寧夏、山西、浙江、山東、湖北等地已經展開或正在展開不規範地名整治工作。

不規範地名整治,到底依據什麽樣的標準?6月20日,河北省民政廳地名規劃處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近些年,河北已經進行過數次不規範地名整頓工作。早在2016年地名普查時,河北便已經進行過一次地名規範化標準化處理,“現在,我們又根據上級精神正在進行整頓,目前看來河北地區的地名規範化工作做得還不錯,群眾質疑的聲音也比較少。”

河北省民政廳地名規劃處

不中不洋地名應改 約定俗成地名不能改

2019年6月20日,河北省民政廳地名規劃處負責人接受了紅星新聞記者專訪。他告訴紅星新聞,目前包括河北在內的全國各省都在依照文件精神陸續展開不規範地名整治工作,但作為省一級的民政部門,他們隻負責傳達相關精神和對工作進行指導,具體落實這件事還需要下到基層去,例如市級甚至縣級民政部門。

該名負責人認為,整頓不規範地名,在某種意義上是體現了一種文化自信,“不中不洋的地名確實應該改。不過那些約定俗成的地名不能改,比如白求恩國際醫院,這種就是約定俗成的東西,我們不會去改。”

“當然,基層部門在做不規範地名整頓工作的時候,可能存在用力過猛甚至動作變形的現象。”該名負責人坦言,從目前社會各界反映的輿論情況來看,確實有些地區在“改名”這件事上做的 “太過了”。

“比如我們河北,在遇到一些‘老地名’需要更改時,我們會更尊重人民群眾的想法。”該名負責人表示,如果河北民政部門覺得某處地名需要更正,那麽會先將其進行公示,假如群眾反對的聲音特別大,那就不會強行將其變更,“你說你要改,你得先問問老百姓答應不答應,同意不同意,是不是?”

除了征求群眾意見,他還表示“更名”茲事體大,背後有著不小的行政成本,會對所在地居民的身份證、戶籍、不動產登記等信息造成影響。所以這件事應該經過專家組的詳細論證才能有序推進,“要少給群眾添麻煩,比如河北,如果有些地方自己拿不準的,那就會往上一級去報,進行充分討論以後再做決定。”

針對近期的改名風波,他認為目前有相當一部分的整頓其實是針對商業居民區的。

該名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以河北為例,主要整頓對象其實一些起名“不合規”的商業小區:“這些小區登記備案時的名稱是合規的,但是他在進行宣傳和行銷的時候又換了個不合規的商用名,隨著時間推移,最後人們都記住了這個用來行銷的商用名,他原本登記時的名字反而沒人知道了。像這種不規範地名,就是需要整頓的。”

“這些房地產公司,有時候為了行銷,不惜在名字上無限誇大。比如在小區有一條小溝,有幾棵樹,有一片草地,就敢稱自己為‘濕地’?它其實根本不符合對‘濕地’的要求,這不是太誇張了嗎?”該名負責人說,在河北,有一些小區改名就是因為這個“大”的問題。

背景

六部委曾聯合發文,要求整治不規範地名

2019年3月29日,地名管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在北京召開了地名管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2019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指出,2019年應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地名管理,加強地名文化建設,加強地名公共服務,提高地名工作國際化水準。

在該次會議之前,2018年12月10日,民政部、警察部、自然資源部等六部委便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整理不規範地名的通知》:一些地區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割斷了地名文脈,損害了民族文化,妨礙了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活動,應對居民區、大型建築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不規範地名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

紅星新聞從河北省民政廳官網獲得了一份由民政部、警察部、自然資源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的文件——《民政部等六部(局)關於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指出,一些地區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割斷了地名文脈,損害了民族文化,妨礙了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活動。《通知》要求對居民區、大型建築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

所謂“大、洋、怪、重”,分別指的是:地名含義、類型或規模方面刻意誇大,專名或通名遠遠超出其指代地理實體實際的“大”地名;以外國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語詞及其漢字譯寫形式命名的“洋”地名;盲目追求怪誕離奇,地名用字不規範、含義低級庸俗或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一定區域範圍內多個地名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

《通知》在文件末尾附有一份“列入清理整治範圍的不規範地名認定原則和標準”,但《通知》同時也指出“認定標準”應進一步細化: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和標準,進一步細化“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的認定原則和標準,為清理整治活動提供標準支撐。

但紅星新聞梳理多地“不規範地名清單”後發現,不少省份在公示清單時,對不規範地名的情況描述多語焉不詳,基本上集中在“封建色彩”、“崇洋媚外”、“刻意誇大”、“怪異難懂”、“怪誕離奇”等詞語上。也正是這些語焉不詳的情況描述,帶來不少質疑和反對的聲音。

人民日報海外版公眾微信號俠客島於6月19日晚發表評論稱:很多地方的“不規範地名”認定標準存在硬傷,這種很容易讓人挑出硬傷的原則、標準,只能說明好經給念歪了。

對於整頓一事,《通知》也有原則要求。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應堅持“審慎穩妥、依法實施”的原則:準確把握工作重點,嚴格遵照認定標準,充分征求各方意見,科學合理確定不規範地名清單,對於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防止亂改老地名,確保地名總體穩定。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依法依規推進,避免因地名更名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的不利影響。

除了“原則要求”,《通知》還指出,應在2019年9月底之前完成地名標誌、道路交通標誌等相關公共標誌牌及戶外廣告標牌、地圖領域中的不規範地名信息清理任務。

專家觀點

“改名”不能一刀切,具體標準應以實際情況而定

具體在實施層面,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竹立家有更明確的建議。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現在很多不規範地名整頓都有“一刀切”的跡象,這是不合理的。

“我覺得應該劃定一個時間年限,比如說以某一年為基準,這一年以前的地名,再怎麽不對也別改了,因為人們已經叫的朗朗上口甚至形成記憶的,硬生生的改過來會帶來很多負擔和不必要的成本。” 竹立家說。

竹立家認為,在特定年份以後的不規範地名,才應該依規定更正過來,但至於這個特定年份具體是哪一年,需要當地依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從法律角度而言,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部分地區在貫徹執行民政部等六部(局)通知的過程中,判定不規範地名的政策、法律及事實依據均明顯不足。

張新年律師以近期引發爭議的海南維也納改名風波為例,解釋說,關於合法品牌名能不能用作地名,要看此前地名命名行為有無獲得政府核準或認可。維也納酒店在全國都有連鎖店,這個名稱也已使用多年,顯然此前是被有關政府部門認可的,現在突然要清理整頓,違背了行政法領域裡的信賴利益保護原則。

張新年還認為,維也納酒店經營多年,積累了較好了口碑,形成巨大的無形資產,如果強行予以清理整頓,也不太尊重實際情況。相反,政策性文件乃至規章的法律效力較低,如果與法律法規等上位法相抵觸,應屬無效,“政府部門運用行政手段規範和治理地名無可非議,但要尊重基本事實並符合法律程序。”

紅星新聞記者 嚴雨程 發自北京

編輯 陳豔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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