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蘭結婚沒有多久之後就懷上了寶寶,經過10個月的懷胎終於是剖腹產生下了一個健康的寶寶,沒想到剛剛孩子還不到4個月的時候就又懷孕了,醫生建議是小蘭把孩子流掉。因為這樣的話,對於他的身體傷害非常的大,可是婆婆卻說要堅持留下。
因為老大是個女寶寶所以婆婆想要抱孫子,所以小蘭就這樣留下了,直到懷孕7個月的時候。小蘭的身體就流血了當時就趕緊把她送去了醫院,醫生看到之後都後退了幾步。
原來小蘭的子宮疤痕處有一個破裂口,經過醫生的搶救,但小蘭還是停止了心跳,永遠地躺在了手術台上。對此大家是怎麼看的呢?覺得這樣值不值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