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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闖黃燈是“冒進信號”,要扣3分罰款200元?

從5月17日開始,

哈爾濱很多駕駛員

都接到了一條信息:

闖黃燈也要扣分罰款了!

這事是真的嗎?

最近,不少微信群裡都在轉發這樣一條信息:“開車的朋友注意了,出了個新規定,黃燈閃爍時不允許闖了,罪名叫“冒進信號”,扣3分罰款200元,闖紅燈扣6分罰款200元,請相互轉告,切記切記。”記者採訪了幾位駕駛員,他們表示都收到了這條消息。

哈爾濱計程車駕駛員 張戈

確實收到了。

看到群發消息,大家也半信半疑,因為早在2013年1月1日,警察部頒布史上最嚴“新交規”,其中確實有闖黃燈將扣6分最高罰款200元的規定,但這項規定隻執行了幾天就被暫緩。後來,對於闖黃燈的行為,還是以教育為主,不做處罰。難道是又要啟用新規了?

哈爾濱計程車駕駛員 張戈

燈一下變黃了,你說你是刹車啊,還是加油趕快過去?這得有個反應時間啊!

私家車主

可以提前給後方車輛警示,稍微點腳刹車,後面就知道了。

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記者聯繫了交警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闖黃燈扣分罰款這件事其實是謠言。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黃燈亮時,已超越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闖黃燈的質疑解除了,但微信群轉發的信息裡還提到一個“冒進信號”,那這個“冒進信號”的詞又是怎麽來的呢?

哈爾濱計程車駕駛員 姚偉波

(啥叫“冒進信號”啊?你知道嗎?)不知道,沒聽說過這個事啊。

其實,“冒進信號”不屬於公路交通用語,是鐵路交通用語。它意思是說,前方是紅燈,不應該走,但列車卻走了,這種情況極易發生列車衝突、脫軌等事故。而傳謠者卻將這個詞移花接木,用來傳播謠言。

來源:新聞夜航

向原創致敬!

雖然汽車闖黃燈並不違法,

但文明禮讓、守法行車,

大家還是要牢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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