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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冠霖解約失敗,韓國藝人回國有這麽難嗎?

21日,韓國CUBE娛樂公司通過正式報導對外表示:“今日(21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了藝人賴冠霖今年7月對我公司提出的解約申請。本公司同意法院的這一決定,再次申明CUBE與賴冠霖之間的專屬合約不存在任何解除理由。”

賴冠霖01年出生於台灣省台北市,16年參加CUBE娛樂公司在台灣地區的選拔,成為練習生,17年以《PROUDCE 101第二季》第七名組成wanna one組合順利出道,並以此為跳板,積累了一大波粉絲。

19年7月賴冠霖對所屬娛樂公司CUBE提出解約,當大家都以為是賴冠霖火了之後拋棄老東家,但隨著粉絲的爆料,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總結下來就是:

CUBE娛樂公司私自轉讓賴冠霖合約;

盜用賴冠霖父親的印章;

私自推掉賴冠霖多方資源;

至今沒有給賴冠霖結算任何工資。

CUBE如此種種劣跡,結果在韓國法院的判決中,竟然也不能勝訴,網友們紛紛感歎真是差別對待,鐵錚錚的違法事實也抵不過你是中國人得不到公平的對待。

在韓國發展的中國藝人與公司解約已經不是個例了。

從最開始的韓庚,當時的super junior已經是紅遍亞洲的超級巨星了。但是這種光環也抵不過霸王條款帶來的痛苦。

強大的工作量,不平等的分配條約,所有的這些都是壓在韓庚身上的大山。合約要求,韓庚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一切安排,對於所安排的工作沒有任何的修改權力。

而在報酬方面呢?公司規定,只有專輯銷量超過5萬張時,super junior的成員才可以獲得2%的利潤分成,至於參加商演帶來的收入,則要扣除公司支出的部分,剩下的才能與組合成員分配。

如果你不滿這些條款,想要跳槽,不好意思,你要面臨巨額賠償,這樣的合約簡直堪稱賣身契啊。

而與韓庚相同遭遇的就是大名鼎鼎的歸國四子了—張藝興、吳亦凡、鹿晗、黃子韜。四人本來同屬一個組合EXO,他們四人退隊的時候,EXO已經有了很強的知名度。

如果不是極其不平等的條約,誰會放棄已經成長起來的組合和自己身上背負的最初的夢想。

儘管如此,歸國四子退隊的時候,仍然引起了不小的風波,打官司數年沒結果,最終撐到官司勝訴也是不容易。

好在如今,歸國四子的發展還算不錯,雖然沒有剛回國那幾年引爆市場的爆炸,但是也算是慢慢的在國內娛樂圈站穩了腳步。

對比起前輩們解約成功的好結果,賴冠霖的結果就沒那麽幸運了,在與老東家撕破臉皮的情況下,下一步的發展很讓人擔憂。

不過優秀的人到哪裡都會發光的,相信賴冠霖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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