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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納米生物都在列,美國擬管控新興高技術出口

亞馬遜,蘋果,谷歌這些大家耳熟能詳的美國高科技公司以後再要出口他們的高科技產品,可能就不那麽容易了。根據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本月19日發布的關於法規制定提案的預告(Advance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ANPRM),意味著在不久的將來,自動駕駛、機器人、納米生物、芯片等都可能因為涉及國家安全等原因受到出口管控。目前,這些公司都拒絕向任何媒體發表評論。

這項預案提出了14大類“新興和基礎技術”。 幾乎所有的高科技公司都“中槍”,不過好在這還不是鐵板釘釘的事情,美國政府將在今後一個月內征求公眾意見,具體來說就是先需要如何給各個產品定性。所以這些高科技公司還有機會提供證明材料說明什麽是該被禁止出口,什麽則不涉及到國家安全。

31天征求意見期

擬實施的高科技出口管控清單征詢意見方案在矽谷引起軒然大波。該方案提出了甄別對美國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新興技術定義,旨在保證美國在科技、工程和製造領域的長官地位不受影響。

提案中的“新興和基礎技術”包括了生物技術、人工智能(AI)和機器學習技術、導航和定時定位技術、微處理器技術、先進計算技術、數據分析技術、量子資訊和傳感技術,量子資訊和傳感技術、物流技術,增材製造(3D列印等先進製造技術),機器人, 人腦-電腦接口技術,高超音速空氣動力學,先進材料技術,以及先進監控技術等14大類。每個技術大類下還細分成各個小類別,例如人工智能大類內,遺傳算法、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雲技術等11類。

此次提出的14大類產品是政府部門的框架性指導方向。“對ANPRM的回應將有助於商務部和其他機構識別和評估新興技術,從而更新商務管控清單(Commerce Control List, CCL),同時不損害國家安全或妨礙美國產業跟上新興領域國際發展的步伐。”預案提到。

公眾可以對這些分類本身提出意見,也可以對每個小類別中的具體出口管制產品代碼(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ECCN)提出意見。這些意見將幫助審查機構進一步細分“新興和基礎技術”,直到細分能具體到出口管制產品的代碼層面。

當然,美國工業與安全局也給出了反饋的框架,例如,反饋可以包括對如何定義和識別新興技術提出具體的實施辦法,如何確定一個大類別中是否存在一些對美國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特定技術;該產品或技術是否在國外存在開發類似替代技術的情況等等。

清單不需要國會投票或法律審批

美國商務部的這個預案並非突如其來。今年8月13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了以已故亞利桑那州參議員約翰·麥凱恩命名的2019年《國防安全法案》(NDAA),其中包括《出口管控改革法案》(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ECRA)和《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 ,FIRRMA),分別從產品技術出口和外國投資兩方面,收緊外國和在美國的外國人獲得先進技術的機會。法案把以前對軍事和軍民兩用技術的限制擴大到了“新興和基礎技術”領域。

這兩個法案都只是提供原則性框架法源,指導負責執行出口管制的工業與安全局(BIS)和負責審查外國投資的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堵住以往的審查漏洞。法案都沒有具體說明如何執行,需要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和外資投資委員會的上屬機構財政部提出具體的方案。

此次公布的出口管控清單就是將《出口控制改革法案》中提出的限制“新興和基礎技術”具體化的一個步驟。

《出口控制改革法案》已經授權商務管制清單來限制“新興和基礎技術”的流失。12月19日,征詢意見期結束後,工業與安全局就可以決定具體的管控清單,不需要任何國會投票或者其他的審批過程。

高科技產品出口或將舉步維艱

那麽這個出口管制清單到底有什麽效力呢?一旦將這14個大類中的任何一個項目確定為需要管控的新興技術,工業與安全局可以根據他們的敏感程度和出口對象,進行各種程度的限制,其中包括出口許可證,最終用戶限制,直到完全禁止出口。

目前雖然《出口控制改革法案》已經生效,但是因為 “新興和基礎技術”尚未被定義,這些商品或技術沒有被歸類為“新興和基礎技術”加以限制,而是被歸入出口管理條例99(EAR99)項目。EAR99項目不列入商務管制清單,所以只要不是最終出口到美國政府禁運的國家或者被製裁的公司手上,就不需要申請出口許可,可以自由交易。然而,一旦被移出EAR99項目,而列入商務管制清單,這些商品或者技術的出口手續就複雜得多,甚至無法出口。所以,企業們會抓緊機會在為期1個月的公眾意見階段,提出各項證據,證明限制出口該商品或者技術會給它們在美國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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