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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爾1.3億理財去哪了?國通信託:資金去向有據可查

  證券時報記者 胡飛軍

  近日,上市公司斯太爾因1.3億元理財資金未能收回,將國通信託和投資顧問北京天晟同創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訴諸法院。

  斯太爾與國通信託爭議的焦點是1.3億元的資金去向問題。

  5月27日,國通信託發布的聲明稱,已按照投資顧問北京天晟下達的投資指令,將委託人斯太爾交付的1.3億元信託資金支付給了玉環德悅投資,用於該司增資。

  斯太爾卻在公告中表示,經調查發現,原本約定1.3億元用於玉環德悅投資有限公司(即標的公司,簡稱“玉環德悅投資”)增資,但實際情況是玉環德悅投資的股東和注冊資本自始至終未發生變化。

  對於1.3億元資金去向細節,5月29日晚間,國通信託相關負責人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委託人斯太爾將1.3億元交付給國通信託後,國通信託根據斯太爾委託的投資顧問北京天晟下達的投資指令,與玉環德悅投資及兩位股東簽署了增資協定,且玉環德悅投資收到國通信託全部增資款後,向國通信託出具了《股東出資證明》,國通信託已履行了合約約定的義務,“這些資金的劃轉有託管銀行的轉款憑證可查”。

  回溯以往,5月26日,斯太爾發布訴訟公告表示,在2016年7月利用1.3億元購買的“方正東亞·天晟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天晟項目)第1期產品,該產品存續滿12個月時可申請提前終止。

  斯太爾表示,2017年8月,該司依據信託協定向相關方申請贖回全部信託份額,且得到過書面同意回復。但截至目前,斯太爾僅收到委託理財部分收益1040萬元,理財本金和剩餘收益未能收回。

  為保護公司權益,5月25日,斯太爾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國通信託和北京天晟歸還1.3億元投資款和賠償損失826萬元。

  斯太爾還在公告中稱,該司最初對信託資金投向並不知情,直到2017年9月收到國通信託回函才知道,天晟項目信託財產用於玉環德悅投資的增資事務。根據該增資協定,國通信託出資1.287億元認繳玉環德悅投資新增注冊資本,持股92.8%。

  斯太爾因調查後發現,玉環德悅投資股東和注冊資本未發生任何變化,質疑國通信託根本沒有對玉環德悅投資進行增資,並質疑其未履行信託合約義務。

  5月29日,國通信託相關負責人表示,1.3億元資金中,國通信託以1.287億元認繳玉環投資新增注冊資本,認繳出資後持有標的公司92.8%的股權,並根據監管規定將1%的信託資金用於繳納信託業保障基金。

  該負責人表示,玉環德悅投資在收到國通信託繳付的全部增資款後,向國通信託出具了《股東出資證明》,國通信託成為標的公司股東。至此,國通信託已履行信託合約約定的義務。

  同時,國通信託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公司法》等約定,辦理注冊登記資訊變更是標的公司即玉環德悅投資的義務,不論標的公司是否已就此次增資辦理注冊資本和股東變更登記手續,均無法否認國通公司是標的公司股東的事實,並不會因標的公司不履行辦理注冊資本和股東變更登記手續而無效。

  國通信託相關負責人還表示,天晟項目是事務管理類信託,國通信託作為受託人,管理責任僅限於信託計劃資金的撥付、信託費用的計算與支付、信託利益的核算和分配等一般事務管理行為。

  “信託僅是通道方,類似銀行劃撥、記账功能,只需要按指令劃轉資金給對方,而且信託公司原本收取的通道費就很低廉,如果還要監督標的公司增資行為,成本恐怕太高。”一位信託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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