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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說謊?的哥撿到錢包還給失主 對方卻稱少了約4700元

11月2日,網名叫“十月初三”的宜賓“的哥”羅北,在宜賓網絡平台發帖稱自己“完整歸還了乘客遺失的錢包,他卻汙蔑我拿走了4000!寒心!”此帖一出即引發關注,網友紛紛炮轟乘客。此後,乘客王南發帖回應“對話網上喊‘冤’駕駛員,監控影片面前,請你告訴大家,誰最冤!”該帖公布兩段來自計程車的監控影片,進而引發雙方罵戰更新。

“的哥”羅北堅稱沒有私吞乘客財物,而乘客王南也堅稱自己錢包少了4690元。兩段影片雖然看到洗車工曾西和羅北先後接觸了包和錢,卻也無法看到兩人有“佔有”動作,一段“拾金不昧”的佳話演變成了“羅生門”,“的哥”羅北更是在網上不斷喊“冤”,並打算起訴乘客賠償損失。

目前,當地警方和運管都已介入調查,遺憾的是,“謎團”至今沒有解開。

的哥喊冤:拾金不昧被冤枉

11月2日,宜賓某網絡論壇上,網友“十月初三”發帖稱:

“我是藍星計程車公司川Q8166E的駕駛員,10月29號晚上(實為凌晨,記者注)撿到一個錢包,裡面760多塊錢,其中100的7張,50的1張,另外有10多張1塊的,有幾張1角和2角的。第二天失主聯繫我,還許諾酬謝我兩三百塊錢,我也沒在意這些,並於30號把包還給了他,結果,他拿了包之後反咬一口,說少了4000多塊錢,最後給了我20塊錢車費就走了……”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宜賓市藍星計程車公司“川Q8166E”計程車駕駛員羅北,其確認該帖子是他發的,也是他的真實遭遇。現年39歲的羅北是宜賓高縣人,但已在宜賓臨港買房定居。羅北說自己駕照拿了有10年,開計程車一年多。事發時他是“川Q8166E”車正班駕駛員,剛到藍星公司上班兩個多月。

羅北在帖子中說:“(乘客)第二天到藍星公司說他錢被我拿走了,公司也把當晚的車載影片拷貝了,還叫我車老闆勸我退錢,就這樣,做了好人好事,結果還被他們敲詐勒索,而且幾天沒上班,等他們處理這個事。可能後來看了影片,覺得我沒拿過一分錢吧,但是後續沒任何人出面給我個答覆,想想都寒心,希望懂法的朋友給點建議。”

羅北抱怨說,失主事後把他電話拉黑,他不知道如何維權。羅北在帖子中附上了乘客王南和藍星計程車公司負責人的電話。記者注意到,該帖子發布後,引發網友強烈關注,網友紛紛留言辱罵乘客。同時,該網帖被同城網絡論壇和自媒體轉載。

羅北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開計程車是他唯一的生活來源。他按乘客要求,將包送還後,乘客承諾給的兩三百元感謝費不給,還說自己包裡少了4000多元,雙方不歡而散。事後乘客找到藍星公司投訴,他因此被停工,這幾天沒有穩定的車開,損失大又不知道如何維權,因此在網上發帖,希望乘客出面妥善解決此事。

乘客叫屈:錢真少了4000多

乘客王南告訴記者,11月28日晚20時40分左右,他和兩個朋友在宜賓大地坡錦繡龍城吃完飯,然後叫“計程車”去屏山。到屏山下車後,才發現手包掉在了車上。王南說,包裡有一張裝修圖紙,兩個門禁卡和鑰匙,還有5450元現金。 “當天下午我包裡現金是450元,後來要辦事,臨時讓老婆送了5000元現金過來。”王南說,另有4張1角紙幣、2張2角紙幣。

王南回憶,因為當時喝了酒,也沒注意車牌。11月29日,王南到宜賓計程車協會監控中心調監控,發現當時乘坐的是川Q8166E計程車,隸屬於宜賓藍星公司。王南告訴記者:“當時通過監控中心與車主聯繫,並獲得了代班駕駛員羅北的聯繫方式。我便與駕駛員聯繫,他剛開始否認有包掉在他車上,我說調看過監控錄像他才承認。”

“監控顯示:我下車後,該車先後裝載了五批客人,其中有兩批客人坐過後排,但沒人動包。”王南告訴記者,此後監控影片顯示:該車開到敘州區南岸某洗車點洗車,在洗車過程中洗車女工發現了該黑色手包。王南以為,包裡的錢被洗車工拿了,於是電話聯繫羅北,請他配合找到洗車工取回財物,並承諾可以給羅北兩三百元錢感謝費。

宜賓市計程車協會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乘客王南確實曾經調看過涉事車內監控,在洗車工發現包之前,確實只有兩批乘客坐過後排。但是乘客的包落在後排坐上,乘客上車後有身體擋住黑包的情況;監控影片顯示確實沒有人將包拿到面前打開查看過,“但有沒有人從背後伸手動過手包,監控就無法看到。”

29日晚上10時40分,王南找到了女洗車工詢問,“剛開始,洗車工不承認撿了包,我說看了影片後她才承認,並聲稱已經交給了駕駛員。”王南再次聯繫駕駛員羅北,這次羅北承認包在他身上,“他問我錢包內有什麽東西,我說有現金5450元和兩個門禁卡;他又問錢有些什麽錢,我就回答他有54張百元幣、一張50元幣和另外有幾張角角錢。他馬上就回答說你的錢不對頭,說錢包裡面只有750元了。”

王南回憶,得知錢金額不對後他讓羅北先把包和剩餘的錢給他送過來。十幾分鐘後,羅北開車找到他,他從羅北車上拿回了包。“他就對我說要感謝他點,我對他說我包裡5450元、現在少了4700元你還叫我感謝你?”王南當時很氣憤,聲稱要報警,並坐在羅北的車上不下車。雙方僵持不下,羅北答應去派出所解決,但走錯了地方。事後王南支付了20元車費,計程車計費器顯示為9元。

王南說,事後清點,被還回來的包裡共有現金769元,其中百元幣7張,50元幣1張,5元幣2張,1元幣9張,角幣未計。“有人質疑監控攝影頭下面,數的錢不止700多。”羅北稱,包裡面100的7張、50的1張,有差不多20張1塊的,有幾張1角的,幾張2角的,還夾了幾張卡片在錢裡。“其實要看清楚我數的究竟有多少錢,警察機構應該有技偵手段把影片放大,那樣就一目了然啦,誰在說謊,不用狡辯。”

而王南則稱,“本來想著包掉都掉了,能通過監控找回來,證件沒掉,都已經是萬幸了。但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個侵佔他人財物,第一次狡辯說他沒撿到錢包;第二次推脫他人撿到的錢包;第三次,侵佔了他人財產還要求要好處費的駕駛員居然跑上了網叫冤。”王南表示,作為當事人,他不得不站出來把事情的真相公布於眾。

影片還原:兩人曾接觸現金

事發後,宜賓藍星計程車公司向王南提供了不同機位的兩段監控影片,一個位於副駕座前方,顯示為“Chn1”;一個位於副駕駛座上方,顯示為“Chn3”。

“Chn1”監控影片顯示,黑色手包放在後排左側座椅上。29日凌晨02時43分51秒,一名頭戴帽子的洗車女工從右側打開副駕車門進入車內,調亮燈光擦車,過程中她並沒有發現後排座椅上的黑色手包。02時46分35秒左右,洗車工打開後門探身車內,擦拭後排腳踏板。

32秒後,洗車女工發現了這個手包,並將手包拖到了自己面前。雖然“Chn1”的鏡頭被副駕駛座椅完全擋住,但“Chn3”攝下了洗車工打開手包,將包內物品取出來檢視,“Chn3”監控隻拍到其背面及座椅。

02時48分10秒,洗車工將手包放回原位,繼續擦洗車子。這個過程中,駕駛員羅北並不在車內。

此後,洗車工又分別從左後、前門位置探身車內,擦拭汽車。02時49分50秒,洗車工關車門,離開計程車。02時52分21秒,駕駛員羅北進入車內,仍然沒有發現後座手包。幾乎就在羅北上車時,洗車工拉開右側後門,將後排手包甩到前排中間雜物盒上方,說“……(聽不清楚——記者注)包包落在這裡的”。駕駛員羅北接過包後,在準備打開包時說了句:“唉呀,他東西都沒得。”拉開包後,羅北說:“是假包包。”

02時52分38秒,洗車工拉開前排副駕駛室車門後問羅北:“(包裡)有錢沒得哦?”羅北說:“沒得。”此時,洗車工將車門關閉,羅北將包放在右手邊,系好安全帶啟動汽車駛離。“Chn1”監控影片可見黑色手包的logo標誌。

02時54分12秒,羅北一邊開車一邊拿過手包,先放在腿上,然後放到了左手邊影片拍不到的區域。36秒後,羅北拉開包伸手觸摸包內。

02時55分45秒,羅北將車停在路邊,仔細檢查了包內物,並有往外丟東西的動作。

02時56分24秒,羅北從包內掏出一疊現金進行清點,具體數量無法看清。

02時57分19秒左右,羅北把錢放進包內並開車上路。

03時03分42秒,羅北收撿好手機及撿來的手包等物離開計程車。

撲朔迷離:到底誰在說謊?

“29號我們調看監控時,只看到了洗車工翻動包的影片,就以為是洗車工拿了包,沒想到後面的事情。”王南無法理解的是,自己的包既然當晚就回到了羅北的手中,羅北為什麽要有所隱瞞。為了弄清原委,王南又於11月30日上午,再次前往監控中心調看監控,看了後半段影片的王南更氣憤。

29日晚,王南和羅北碰面不歡而散後,王南向計程車公司和車主投訴了羅北,他也沒打算能把錢要回來。回家後,王南的手機接到羅北打來近20個電話,但他沒接。羅北稱,他無法理解為什麽乘客包裡錢少了,卻又拒絕接他的電話。羅北告訴記者,王南第一次給他打電話時,他之所以沒有承認撿包,是因為以前遇到過冒領失物的情況,所以當時比較謹慎。

王南原本不想糾纏此事,也不打算再聯繫羅北。然而,羅北覺得自己很受冤枉,而且還有損失。“乘客投訴我那天,我就被停工了,幫人代班,也不固定,事後隻跑了兩天車。”羅北說,開計程車是自己唯一的生活來源。王南的投訴導致他沒車開,就斷了生活來源。所以,他才反覆打王南電話,希望討個說法。王南不接電話,羅北找朋友幫忙加王南微信,也沒有被通過,簡訊也不回。

“我聯繫不到他,就只好發帖子,希望他看到能回應,給我個說法。”羅北曾經發簡訊辱罵王南,稱他不是真失主而妄想冒領財物,“不給我個說法,我讓你24小時都有人給你打電話”,但王南仍然沒有理睬他。事發後第5天也即11月2號,羅北在論壇發帖,眾多網友跟帖留言辱罵王南。截至11月11日,該網帖點擊量超3萬,網友留言270余條。

11月5日,王南以網友“傑哥w”名義在另一家論壇發帖回應羅北,並公布了兩段來自於計程車內的監控影片,同時將洗車工發現錢包、檢視財物、雙方交接錢包、羅北檢查錢包、清點現金等片段截圖,試圖證明羅北“不冤枉”。“作為一個個人財產被不法侵佔以及個人資訊被公布上網的當事人,我有權利也有義務將整個事情的經過,重新還原在大眾面前。”王南說。

然而,王南發布的相關影片並未讓爭論消彌,反而引起羅北更強烈“反彈”,羅北又先後多次發帖辯解,聲稱自己確實沒有拿過乘客財物,不論王南包裡有多少現金,但他撿到的錢包裡只有760餘元。“因為我沒拿過一分錢,還被敲詐勒索4700。做件好事,工作都出脫啦,現在對我生活已經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必須要水落石出。”羅北說:現在科技如此發達,車內也有監控,所以堅持尋求真相。“我也在求助法律援助,準備訴諸法律,要求對方賠償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等。”羅北說。

11月9日晚11時許,成都商報記者在敘州區南岸405醫院外,找到了當事洗車工曾西。老人自稱今年64歲,兩年多前開始在此洗車,營業時間為晚上22時至第二天凌晨06時左右。“那天是看到車上的包,看了一下裡面有錢,具體多少錢就不知道了。”曾西說,她當時以為包是司機的,就還給了司機。司機拿到包後,也拉開檢查了。“失主後來問我撿到包沒有,我說撿到了,交給司機了。”曾西說。

律師說法:官方應該查清真相

原本一件普通的乘客財物遺失事件,被羅北放上網後引發網友圍觀。雙方一來二往,在網上引發熱議。“‘的哥’”究竟是拾金不昧,還是侵佔乘客財物?乘客究竟是財物被侵佔的‘苦主’,還是故意冤枉好人”成為關注的焦點。

宜賓藍星計程車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羅北為川Q8166E代班駕駛員(羅北自稱是正班駕駛員),事發後藍星計程車公司協助乘客拷貝了監控影片,希望乘客可以尋求警方查清真相。當地運管部門也責令當事計程車公司進行調查,回應公眾關切;宜賓市敘州區警察分局接到報警後,已介入前期調查以明確能否立案。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就此認為,本案中當事人各方眾說紛雲,表面看似乎疑霧重重,但實際卻系沒有權威聲音所致。首先,依照常情常理常識及日常經驗生活法則判斷,乘客故意說自己包裡少了4000元錢以訛詐別人的概率較小;其次,影片還原雖有兩人曾接觸現金,但若真是兩人中的其中之一所為,罪名卻完全不同。

“因計程車是個封閉的太空,乘客錢包丟失後算是由計程車司機佔有,此時洗車工再撿錢包並從裡面抽出4000元的話,觸犯的是盜竊罪;而若是計程車司機撿到錢包後抽出4000元的話,觸犯的則是侵佔罪。”郭剛認為,本案中各方爭執的4000元雖然數額較小,但由於事關道德風尚和公序良俗,故公權力機構應在當事人報警後及時立案偵查,發出準確公正和權威之聲,以免放縱壞人和傷了好人的心。

四川明炬(龍泉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仁根表示:一方面,拾得錢物,屬於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失主,失主也享有返還請求權。拾得人將拾得錢物據為已有,不還或少還,屬於侵權行為,失主可以提起訴訟。當遺失錢物價值較大時,拾得者還可能構成侵佔罪。而且,返還遺失物後,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拾得人享有向失主請求支付報酬的權利。“也就是說,失主只有權利沒有義務,而拾得者只有義務沒有權利。這似乎讓權利義務有點失衡,原因在於我們總是讓道德先行。”

另一方面,失主的返還請求權,必須正當行使,不能濫用,如果故意抬高、虛構遺失物價值,就有敲詐勒索的嫌疑。王仁根稱,從本起事件來看,失主和拾得者都在“喊冤”,都想“討回清白”。那麽,錢物在其他地方遺失或被他人侵佔的可能性就增大了,這就有賴於運管部門、警方、出租出公司的一步調查。“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失主和拾得者都應冷靜而理性,不要讓情緒先行,避免牽扯出其他的侵權行為。”

(羅北、王南、曾西均為化名)

紅星新聞首席記者 羅敏

編輯 余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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