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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危機92天 新增廣發基金等訴訟合計逾50億

今年1月15日,規模10億元的超短期融資券到期違約,上市公司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新 002450)的債務危機一觸即發,至此已進入第92天。

4月17日,ST康得新再次披露新增涉訴的情況,其表示,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自3月19日至今新增被訴案件共16起,標的金額共計10.3071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公司淨資產(180.29億)比例為5.72%。

其中,新增訴訟標的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有進出口銀行2.5116億元、交通銀行1.5194億元、中山農村商業銀行6259萬元的銀行訴訟,以及廣發基金1.6887億元和張家港市聚信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3.6540億元的非銀行機構訴訟,合計標的金額近10億元。

進入3月以來,ST康得新已多次披露相關新增涉訴情況,據不完全統計,ST康得新涉訴的標的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案件數量已達37起,合計金額52.91億元和2186萬美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公司淨資產(180.29億)的比例約30.16%。其中,28起與銀行相關,合計金額逾41億元,涉及工商銀行等18家銀行。

截至4月17日收盤,ST康得新股價報6.18元/股,下跌0.32%,總市值218.8億元,較5個月前2018年11月6日的收盤價15.31元/股,已累計下跌近六成,市值蒸發逾300億元。

訴訟新增“債主”廣發基金、交通銀行等

記者梳理發現,在4月17日披露的5起標的逾5000萬的訴訟中,除中山農村商業銀行和進出口銀行外,廣發基金、交通銀行和張家港市聚信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下稱“聚信企業管理”)均為新增原告方。

其中,廣發基金向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起訴ST康得新,要求其歸還本金、利息、違約金、保全擔保費共1.6887億元;

聚信企業管理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ST康得新子公司康得新光電、控股股東康得集團、原董事長鍾玉等,要求其歸還原告借款、利息,訴訟標的金額為3.6540億元;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ST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康得新光電,要求其歸還原告本金、律師費,訴訟標的金額1.5194億元。

自1月15日ST康得新首次出現債務違約以來,已過去92天,繼未能按照約定償付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本息10.4億元後,ST康得新又接連於1月21日、2月15日和3月14日分別表示,無法按約定償付規模5億元的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資券本息、規模10億元中期票據的5500萬元利息,以及3億美元擔保債券的900萬美元應付利息。

據不完全統計,ST康得新涉訴的標的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案件數量已達37起,合計金額52.91億元和2186萬美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公司淨資產(180.29億)的比例約30.16%。其中,28起與銀行相關,合計金額逾41億元,涉及工商銀行等18家銀行,其余9起涉及廣發基金、中銀國際證券、華福證券等非銀行機構,合計金額逾11億元。

經統計,在18家銀行發起的訴訟中,工商銀行、浦發銀行和農業銀行分別發起了4起、4起和3起訴訟,標的金額分別為8.8570億元、7.6814億元和5.9982億元,在案件數量和金額上均分列前三,其余申訴銀行還包括進出口銀行、交通銀行、廣發銀行、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寧波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中山農村商業銀行、南洋商業銀行、青島農村商業銀行、建設銀行和民生銀行。

此外,ST康得新於3月21日披露公告稱,其未能按期兌付銀行貸款本息合計逾7.4億元,其中,交通銀行4筆合計1.78億元、渣打銀行4筆合計1.67億元、郵政儲蓄銀行2筆合計1.48億元、建設銀行2筆合計1.28億元,為涉及金額過億的4家銀行。

信披不及時收監管函 账上150億資金仍然是個謎

對於持續發酵的債務危機,2月10日,ST康得新分別對兩期短債持有人會議通過的議案進行答覆。其中,議案四要求ST康得新制定具體償債計劃並償付應付本息及違約金,對此,ST康得新表示“公司爭取於2019年3月31日前償付應付本息”。

承諾還款期已過,ST康得新於4月1日表示,鑒於目前公司流動資金不足等不利影響,公司未能於3月31日前償付應付本息,將通過多種途徑努力籌措償債資金,盡快完成兌付。

今年2月27日、3月31日,ST康得新相繼披露2018年度業績快報和2019年度第一季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2018年實現營業總收入96.51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18.1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4.02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83.77%,並預計今年1月至3月預虧2.50億元至4.29億元,而2018年同期為盈利7.15億元。

此前的2016年、2017年、2018年1-9月,ST康得新營收分別為92.33億元、117.89億元、108.35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19.63億元、24.74億元、22.01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4758萬元、36.62億元和20.74億元。

此外,ST康得新2018年三季度報账上逾150億貨幣資金的去向始終是一個迷。

1月18日,深交所問詢函要求康得新就账面貨幣資金150億元、子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由政府指定平台代收代付、是否存在財務造假等問題於1月18日前做出書面說明。1月24日,ST康得新以回復涉及工作量較大,相關事項的核實仍需一定時間為由,申請延期回復。

截至4月17日發稿,ST康得新仍未對上訴問詢函進行回復。

此外,ST康得新的債務危機也引起了證監會的關注。1月20日晚間,ST康得新披露公告稱,在證券監管部門調查過程中,同時經公司自查,發現公司存在被大股東佔用資金的情況。公司將繼續積極配合證券監管部門的調查工作,並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月22日,ST康得新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目前,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結果,但ST康得新已因信披問題收到了深交所的監管函。

今年4月3日晚間,ST康得新披露公告稱,因控股股東康得集團未按照信託文件約定繼續追加增強信託資金,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按照相關合約約定,於2018年11月21日終止了公司2016年員工持股計劃,完成了該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全部3077.243萬股公司股票的減持操作,減持金額達3.5987億元。

公告顯示,在2016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間,ST康得新2016年員工持股計劃合計以均價19.22元/股買入3077.2430萬股公司股票,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87%,成交總金額約5.9138億元。

按此計算,上述員工持股計劃虧損2.3151億元,而期間,補倉義務人康得集團已累計追加增強信託資金達3230萬元。

4月9日,深交所向ST康得新下發監管函稱,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員工持股計劃的進展情況,直至2019年4月4日才對外披露。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的相關規定。請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並對外披露,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新京報記者 肖瑋 編輯 陳莉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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