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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牛“私闖”高速 連環撞引連環索賠

  5月22日凌晨時分,南京六合區東門一飼養場9頭水牛趁著夜色和大雨,悄悄溜出飼養場從匝道口闖進了雍六高速公路。水牛在高速上一路狂奔,其中一頭水牛先是被一輛大貨車撞倒,又被三輛小轎車撞到後死亡。當地交警立即趕到現場,將其余8頭水牛驅離高速,並委託清障車將撞死的水牛拖至一停車場安置。然而,當水牛的主人趕到現場後,因撞上水牛致車輛受損的多位車主要求賠償,好不容易由警方協調好,牛主人卻發現被撞死的水牛竟然已被停車場的看守工人宰割,部分牛肉疑似被割走。牛主人索賠無果後,不得不報警,由警方介入調查。

  揚子晚報記者 梅建明 通訊員 葉方龍

  9頭大水牛“私闖”高速惹禍,多輛車撞上受損

  當天凌晨時分,9頭水牛溜進高速公路後,一路狂奔,嚇得過往的車輛紛紛刹車避讓。可由於天下著大雨,一輛高速行駛的大貨車不慎將一頭奔跑的水牛撞倒,緊跟其後的另三輛轎車避讓不及,紛紛撞到躺倒在路中央的大水牛,這頭水牛不幸被撞死亡,而撞上它的三輛小車不同程度受損。

  正在高速公路上巡邏的南京高速大隊交警發現這一情況後,臨時當起了“放牛倌”,奮力將仍在高速公路上奔跑的其它8頭水牛驅趕至附近的龍池服務區內,圈在加油站旁邊的角落看管起來,並連夜排查高速路網旁飼養場及過往運輸車輛查找水牛的主人。

  多名因撞上水牛造成車輛損壞的司機,則守候在水牛旁邊,等候牛主人的出現,準備商談賠償事宜。記者看到現場停放一輛寶馬車,車頭車燈玻璃被撞碎,後照鏡被撞斷。隨後,水牛的主人聞訊趕到雍六高速龍池服務區,交警清點水牛後,和水牛主人進行交接。

  車主向牛主人索賠,牛主人向停車場索賠

  當水牛主人安排工人準備將這8頭被圈在這裡的水牛牽出服務區時,寶馬車的女車主和同伴攔住不讓離開,要求水牛主人先賠償寶馬車被撞的維修費用約4萬元。女車主認為,一旦牛被牽走,她索賠、起訴都麻煩,水牛主人必須現場拿錢出來賠償,而另一名車主拿著事發時他拍的圖片和車輛受損影片,要求賠償。

  而水牛主人則告訴車主,幾名車主都報警了,警方也已經介入調查,一切賠償須等待警方的通知,責任及具體數額沒有出來,他也不好賠償。見雙方僵持不下,交警反覆向車主解釋,車主們先去給被撞車輛定損,再來協商處理,實在協商不行,再通過法律訴訟解決。在交警的溝通說服下,幾名車主這才同意讓牛主人將牛趕走。

  水牛的主人董先生稱,其中一頭水牛被車撞死後,被拉到了停車場,可令他意外的是,去停車場時發現那頭水牛竟然被停車場的工人給開膛破肚了,似乎有牛肉被人割走。面對水牛主人的質疑,該停車場的工作人員承認是他們乾的,至於是誰讓他們這樣做的,牛肉少沒少,這些工人不肯多說,讓董先生找老闆去了解。隨後,眼看索賠無望,董先生報了警。目前,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

  律師點評

  牛主看管不力要賠償 私割牛肉也要賠償

  江蘇裕和律師事務所張太中律師告訴記者,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撞到路面上的牲畜造成車損,如果牲畜是野生,那這只能作為意外事故來處理,可以報請保險公司賠付,如果不是野生的,那就要視不同情況而區別對待,但在事故發生時,有一點車主千萬要記住,不要逃逸,要及時報警。

  張律師稱,《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牛羊牲畜上路屬於違法行為。由此可見,放任牛羊牲畜上路或因管理不善導致牲畜上路均屬於“放養牲畜”的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牛羊等牲畜上路影響公路通暢的,可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張律師認為,在此案例中,明顯水牛的主人由於管理不善,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不僅要接受主管部門的處罰,還要承擔車輛撞上水牛所造成損失。至於被撞死的水牛被他人宰割,可歸屬於民事侵權,在警察部門明確侵權主體後,由侵權人對被侵權人即牛主人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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