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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還是不給?如何應對海關收小費?

不知道何時起,過海關要交“小費”居然成了約定俗成的條例?中國遊客更是成了重點索取對象。

對此惡行,大多數中國遊客的想法卻是:

“既然花點小錢就能平息事端,那就不計較了”。

“強龍壓不過地頭蛇,算了算了”

“萬一惹怒海關被遣返怎麽辦?怕怕的”

然而,花了錢真的有用嗎?如此一來,便是助長了歪風,愈演愈烈之下,前段時間還發生了越南芒街海關毆打遊客事件。我們真的有必要這般忍氣吞聲嗎?

嚴格意義上說,

海關小費≠ 服務小費

甚至可以稱為“行賄”,是部分遊客為了出關快捷或者材料不足的情況下,為順利通過海關移民局檢查而進行的賄賂。遊客們為了圖快捷,或者受迫於海關人員的種種手段,默認了此行為,漸漸助長了此等惡行。

部分越南海關會以缺少健康證或者防疫證為由進行索賄,但這些證件早在2006年就不需要了,所以遊客們不必驚慌。

可以理智地問對方:“為什麽需要健康證?健康證不是早就取消了嗎?”這種情況下越南海關是不敢扣留護照的。

其次,如遭遇索賄要求,遊客不必回應,但對於對方職權範圍內的合法指令,如移民局官員要求按指紋、開箱檢查等,則要遵照執行。如遇到導遊勸告“交小費”,可以投訴此類旅行社和導遊。

最後,避免正面衝突,大聲呵斥沒有任何作用,不如打太極,假裝聽不懂。不要衝動,保持禮貌,也不要拿出手機拍照,不能讓自己成為過錯的一方。如果被迫給了小費,可以保留證據,如記住對方的證件號碼、櫃台號、姓名。事後及時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反映,並提交證據,以便使領館和對方交涉。

不少人屈服的原因之一就是擔心被報復,過境時被扣留或遭遣返。因此,在過境前就應備好各項材料,包括電子機票單和機票行程單等,並且正確規範地填寫入境表,避免給對方借題發揮的機會。

機票行程單參考

為防止填寫出錯,還可以事先查好入境卡模板。如果材料都齊全,海關也沒有理由不放行。

有的同胞因為拒絕交“小費“,被海關故意拖延時間,導致後面排隊的人怨聲載道,甚至埋怨當事人“就十塊錢,快點給,別浪費其他人的時間。”

某些人出於趕時間、不在乎小錢、或者想保護自身安全等原因,不僅自己主動給錢,也勸別人趕緊給,看似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一個國家的尊嚴並不是只靠”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這樣的頭銜來維護的,具體還是要落實到每位同胞在海外有沒有被尊重。

小墅相信人多力量大,如果每個人都能按規則辦事,這個社會的安全感也會更強,不是嗎?

圖源:部分圖片來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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