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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響鈴三次之後,你敢接嗎?

“My favorite book”重新啟動,我們回歸到影片形式,邀請了嘉賓談論他/她“最愛的書”。從普通讀者到明星作家,每個人都享有同等的時間,在節目中抒發情感、講述故事、表達思想。

這一期,“老靈魂”葛亮將與我們分享保羅·奧斯特的作品《紐約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小說:玻璃城。主人公奎恩寂靜的生活被一串急促的電話鈴聲打破了,他是否要以拋棄自己姓名的方式介入這場詭異的文字遊戲?“他並沒有真正失卻自己,他只是在假裝著什麽人,而且只要他願意,他隨時能夠變回奎恩。”

保羅·奧斯特之所以是我心儀的作家,在於他對於文學的體認和建構人生觀念的層面上與我有相似之處。他的《紐約三部曲》打破了我對懸疑小說的成見。我最早看的是日本作家比如橫溝正史的小說,你會發現他向我們構築的小說體式是有機有序的,呈現出整飭的格式感。但是《紐約三部曲》恰恰是對格式感的顛覆與混亂。可以說,保羅·奧斯特他滿足了我在內心中對破壞推理小說邏輯性的渴望。比如第一部玻璃城這篇小說,最後的結局是主人公的一場徒勞,這就擺脫了懸疑小說由因導果、步步為營的特性,而這恰恰就是我們生活的常態。

另一方面,其實每一個寫作的人都會不間歇受到各種文學類型的滋養。懸疑推理小說在我整個閱讀經驗裡面就是非常特別的部分,它提供給我另外一種去激發文學想象的資源。也許沒有去刻意去搭建結構或者整合元素,但是這些資源它們最後會以一種百川歸海的方式匯聚在自己的寫作中。它們和我早期一如既往、一以貫之的文學意義傳承、表達之間是有反差的,而這種差異感是非常珍貴的一件事。

《紐約三部曲》

[美] 保羅·奧斯特 著

文敏 譯

浙江文藝出版社 出版

保羅·奧斯特身份的多元性本身也和我自己的生活狀態相契合。陳從周先生的《品園》中講到,觀賞園林有兩種方式,一種叫做靜觀,一種叫做動觀。寫作長篇小說就類似於我對自身生命體驗的一種靜觀。但同時,我是一個生活在當下的人,需要在生活中一直地遊走,這種遊走的意義在於在不同界域裡面保持一種好奇心,促動激發靈感、在太空轉化中不斷調整轉換自己的思維方式。當你嘗試進入到不同的職業身份的時候,你也是在不斷調整看取世界的角度和習慣。

 玻璃城(節選) 

事情是從一個打錯了的電話開始的,在那個死寂的夜裡電話鈴響了三次,電話那頭要找的人不是他。過了很久,他能夠思索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時,得出的結論是,一切都不是真實的,除了偶然性。但這是很久以後的想法了。一開始,還僅僅只是那件事情和由此產生的結果。不管它也許會有別的種種可能,還是所有的事情都已經被預先注定了的(從那陌生人嘴裡吐出第一個字開始),這都不必細究。問題在於這件事本身,而且不管後來的一切是否意味著什麽,那都不是這件事本身所要告訴你的。

至於奎恩本人,幾乎不需要我們在他身上費多少事。他是誰,從哪兒來,他做過些什麽,都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兒。比方說,我們知道他三十五歲。我們知道他結過婚,也曾為人父,然而他的妻子、兒子都死了。我們也知道他寫過書。更確切的說法是,寫過懸疑小說。那些作品是用威廉姆·威爾遜的筆名寫的,他差不多以一年一本的速度出版那些書,賺來的錢夠他在紐約一處小小的公寓房裡將就度日。他每年通常要花上五六個月的工夫寫小說,剩下的時間就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大量閱讀,光顧畫展,還去看電影。夏天,他在電視上看棒球比賽。冬天,他去看歌劇。不過,他最喜歡的事情是散步。幾乎每天都要出去溜達一圈,不管刮風下雨晴熱寒暑都這樣,從他的公寓出發,信步穿入市廛——從來都不是有目標地出行,只是讓那兩條腿把自己帶到什麽地方就是什麽地方。

紐約是一個永遠不缺新鮮花樣的地方,一個無窮無盡的迷宮,不管他走出多遠,不管他走入了如指掌的鄰街地帶還是其他什麽街區,總會給他帶來迷失的感覺。迷失,不僅是摸不清這個城市,而且也找不到他自己了。他每一次散步出去,都會覺得他把自己撇在身後了,一邊走一邊就把自己丟在了街上,因為把感知能力降至僅僅是一雙眼睛的視覺,這就逃避了思考的義務,只有這種方式,才能使他得到一種內心的平靜,一種祛邪安神的虛空。外面的這個世界,他四周的,他前面的,一直處於變化之中,他的目光不可能長時間地停留在任何一樣東西上面。

重要的是他在走動,一步一步地邁出去,隻不過是把自己的軀體向前挪移的動作而已。漫無目標的遊蕩使得所有的步履變得意義等同,而並非是要把他送往什麽地方去。在最享受的漫步時刻,他會有一種不知置身何處的感受。這種感受,最後就成了他所期望的情形:身處烏有之鄉。紐約就是他在自己周圍壘起來的一個烏有之鄉,他意識到自己已經不想離開這兒了。

……

奎恩拿起《馬可·波羅遊記》,又從第一頁開始看起。“所以吾人之所征引,所見者著明所見,所聞者著明所聞,庶使本書確實,毫無虛偽,有聆是書或讀是書者,應信其真。”正當奎恩沉思著這些句子的意義,把那些言之鑿鑿的保證印在腦子裡時,電話鈴響了。很久以後,當他重新把當時的情景構想起來時,他記起那會兒朝鍾上瞟了一眼,已過十二點了。他還納悶怎麽這時候會有人給他打電話。他以為這種時候聽到的多半是壞消息。他從床上爬起,光著身子走到電話機旁,在第二聲鈴響過後拿起聽筒。

“哪一位?”

電話裡卻是長時間的停頓,有一刻奎恩還以為電話那頭已經掛了。

這時,一個像是來自遙遠之域的他從未聽到過的聲音響起來了。那聲音呆板木訥,卻充滿感情,像耳語那般低微,但又清晰可辨,而且他都聽不出那聲音是男人還是女人。

“喂?”聲音說。

“你是誰? ”奎恩問。

“喂?”那聲音又說。

“我在聽,”奎恩說,“你是誰?”

“是保羅·奧斯特嗎?”聲音問,“我要跟保羅·奧斯特先生說話。”

“這兒沒有叫這名字的人。”

“保羅·奧斯特。奧斯特偵探事務所的。”

“對不起,”奎恩說,“你肯定打錯了。”

“這件事非常急迫。”那聲音說。

“我對此無能為力,”奎恩說,“這兒沒有保羅·奧斯特。”

“你不明白,”那聲音說,“已經沒有時間了。”

“那麽我建議你打別的電話,這兒不是偵探事務所。”

奎恩掛斷了電話。站在冰涼的地上,他朝下看著自己的腳,膝蓋,軟塌塌的陰莖。有那麽一瞬間,他有些後悔自己對來電者態度生硬了。

沒準兒會是一樁有趣的事兒哩,他想,倒是不妨跟他周旋一會兒。也許,他能在那案子裡邊發現些什麽——甚至,也可能會在某些方面給人家提供一些幫助。“我得學著站在那兒也能讓腦筋轉起來。”他對自己說。

奎恩也像大多數人一樣,對殺人越貨的門道幾乎一無所知。他從未謀害過什麽人,也從未偷過什麽東西,而且乾那種事兒的人他一個也不認得。他有生以來沒進過警察局,從來沒跟私家偵探打過照面,也從未跟罪犯說過話。他所有這方面的知識,都來自書本、電影和報紙。不過,他從來不覺得這是自己寫作的障礙。對於自己寫的那些故事,他感興趣的不是那些故事與塵世眾生的關係,而是那些故事與其他故事之間的關係。甚至在成為威廉姆·威爾遜之前,奎恩就已經在為讀者提供懸疑小說了。他知道大部分東西都寫得很糟,而且大多經不起最最馬虎的推敲,但這種形式卻一如既往地吸引著他,說來還很少有他不願意讀的懸疑小說,連最糟糕透頂的他都看。儘管他對其他讀物有著相當嚴肅的品位,甚至到了十分挑剔的地步,而換了懸疑小說,他幾乎可以說是來者不拒。當情緒上來時,那類小說他可以毫無困難地一氣讀完十本或十二本。這是他內心一個饑渴的洞壑,需要用特殊的食物來填塞,他得一氣不歇地往裡填塞,直到完全饜足。

他喜愛那類型,是因為那種貫通全局的、簡練的文字感覺。好的懸疑小說裡什麽都不會浪費,沒有一個句子、一個單詞是沒有意義的。即便看上去沒有意義,也會有著某種潛在的意義——總的來說也是一回事。書中的世界栩栩如生地展開,被各種可能性、各種秘密和互相抵牾的狀況攪得翻騰不息。由於一切盡在預言和陳述之中,甚至最細微最瑣碎的事兒,只要是與故事結局有關,都不可能被忽視。每一件事都是一個基本的動作要素,書的中心內容在所有那些事情的相互作用下向前推進。而那個中心,其實無處不在,直到全書結穴之前沒法畫成一個圓。偵探就是一個觀察和聆聽的角色,他在思索中蹬過物體和事件的沼澤,把所有的線索拚湊到一起,借此找出真相。在這番工夫中,作者和偵探的角色時常是一種互換關係。讀者通過偵探的眼睛來看這個世界,歷經細節的諸般發展變化,就像是頭一回碰到似的。他慢慢開始了解自己周圍發生的事情,好像這些蛛絲馬跡都會向他揭櫫真相,好像由於他的專心致志,現在終於弄明白了,這些線索也開始呈現了某種含義,而並非僅僅是一個存在的事實了。此即所謂“私眼”。這個詞語對於奎恩來說具有三重含義。並非僅是一個字母“i”表示的“調查者”,而應該是一個大寫字母表裡的“I”,它是埋在自我呼吸的軀體中小小的生命蓓蕾。同時,它也是作者實際上的眼睛,是他自己向外看這個世界,是要求這個世界向他揭櫫真相的眼睛。五年來,奎恩一直生活在這種雙關語的夾縫中。

當然,他很早以前就不再把自己當做一個真實的存在了。如果說現在他就生活在這個世界中,那也是通過他想象中的人物馬克斯·沃克來實現的,而且只是稍縱即逝的片段。可是,他的偵探必須是真實的,這類作品本質上就是這麽要求的。如果奎恩允許他自己消逝,退縮到一個陌生而與世隔絕的地方去生活,沃克似乎也可以繼續生活在別人的世界裡,奎恩的痕跡消逝得越多,沃克在這世上的存在就越持久,由於奎恩總是有脫離自身軀殼的感覺,所以,在他所熟悉的任何地方,當他碰巧發現了自己時,卻總是看見沃克變得越來越主動,越來越快嘴快舌。正是這種導致奎恩產生某種問題的狀態,沃克卻視作理所當然,他淡定而冷漠地走過那些具有傷害性的冒險歷程,而這種經歷,不會不給他的創造者留下印記。這並不意味著奎恩真的想要成為沃克,或至少要像他,但是這卻一再證明他在寫書時假裝自己就是沃克,他知道假如可以選擇的話,他內心裡是希望成為沃克的,儘管只是在意識中。

那天晚上,最後昏昏沉沉將要入睡時,奎恩試著想象沃克會對電話中的陌生人說些什麽。在夢裡(他後來忘了這個夢),他發現自己獨處一室,拿著一把手槍射向空白的牆壁。

第二天晚上,奎恩一點心理準備也沒有。他還以為這樁偶然發生的事情已經過去了,沒想到陌生人的電話還會再來。當時他正在衛生間裡,坐在馬桶上用力排便,這時電話鈴響了,比前一天晚上略遲一些,大概是一點差十分或是差十二分的光景。奎恩正坐在逼仄的衛生間裡,一邊“辦事”一邊閱讀攤在膝蓋上的《馬可·波羅遊記》,看到作者在中國的旅行——從北京到廈門的那一章。電話鈴聲帶著明顯的惱怒。馬上去接電話意味著只能不擦乾淨就跑過去,他可不願意這副樣子穿過房間。可如果他以正常速度結束眼下這事兒,那就沒法及時接上這個電話。除了這個原因,奎恩還覺得自己似乎不大情願挪動。電話這玩意兒他並不很喜歡,他曾不止一次想過要撤掉電話。他最最不喜歡的就是電話的專製強橫。不僅總是違反他的意願來打擾他,還不可避免地要讓自己屈從於它。這一次,他決定不理睬它。但在第三下鈴聲響過後,他的腸道排空了。在第四下鈴聲響起時,他拉上褲子,離開了衛生間,不緊不慢地穿過屋子。在第六下鈴聲響起時,他拿起了聽筒,但電話那頭沒有人。打電話的人掛斷了。

第三天晚上,他心裡有了準備。他攤開手腳躺在床上,翻閱著《體育新聞》, 一邊等著陌生人的第三次電話。當他一陣陣地感到忐忑不安時,便站起來在房間裡走來走去。他放上一張唱片——海頓的歌劇mondo della Luna(《月亮的世界》)——從開始一直聽到結束。他等了又等。兩點三十分時,他決定不等了,要睡覺了。

接下來的一天晚上,他又在等電話,那天晚上也是一樣。正當他覺得自己的揣想完全沒道理,想放棄時,電話鈴聲又響起來了。這是五月十九日。他記得這個日子是因為這是他父母的結婚紀念日——或者應該說本來該是一個紀念日,如果他父母還活著的話——母親曾告訴他,她是在婚禮之夜懷上他的。這件事一直對他很有吸引力——因為居然能夠精確地知道他存在的第一時刻——多年以後,他曾私下裡在這個日子慶祝過自己的生日。這一次的電話鈴聲還比前兩次來得早一些——還沒到十一點——他伸手去拿話筒時,還以為是別人打來的。

“喂? ”他說。

又是一樣,電話那頭一陣沉默。奎恩馬上明白了就是那個陌生人。

“喂?”他又喊了一聲,“有什麽事嗎? ”

“是的,”對方終於出聲了。同樣機械的悄語聲,同樣焦急的聲調,“是的,事情很緊急。沒有時間可耽擱了。”

“你需要什麽幫助? ”

“說話,馬上。馬上說話。說呀。”

“你想跟誰說話?”

“就是那個人。奧斯特。那人自己說他是保羅·奧斯特。”

這一次奎恩沒有猶豫。他知道他要做什麽,既然時機來臨,他做就是了。

“我就是,”他說,“我就是保羅·奧斯特。”

“啊,終於,我終於找到你了。”他聽出話音中的如釋重負感,似乎突然間,切切實實的平靜降臨了。

編輯丨十六

圖片來自電影《看不見的客人》

▼▼這兒沒有叫這名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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