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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盜走了布魯斯,還展開一連串的性感冒險

盜走布魯斯的年輕人

文 | 格雷爾·馬庫斯

譯 | 姚向輝

我打扮起來直到我閃閃發亮!

——卡爾·帕金斯,《穿上你的漂亮衣裝》

對卡爾·帕金斯和其他山地搖滾英雄而言,這種新音樂形式的解放大概有點兒像黑人城區裡刮起的白人旋風,是黑臉滑稽表演和蒙面騎馬夜行兩者結合的產物——極度羅曼蒂克,有點危險,有點荒誕。剛開始,聽埃爾維斯唱歌的人覺得他像黑人;他們管他叫“山地野貓”,意思說他是個白臉黑人。按照埃爾維斯在數年後的說法:“……作了首歌,放出來以後,很多人喜歡它,鎮子周圍的鄉親們總說,‘他是(黑人)嗎,他是嗎?’我也捫心自問,‘我是(黑人)嗎,我是嗎?’”

好吧,現在沒有人這麽問了。我聽見的這個年輕人白得不可能更白了,他之所以特殊,是因為他在他最好的音樂作品中掌握著自己的方向,他拿過布魯斯中的音樂和情感成分,用作他正在為自己構建的世界的自然而必須的部分——只是一個部分,沒別的了,但在當時顯然是最優質的一個部分。

埃爾維斯是“像黑人一樣演唱黑人歌曲的白人”,埃爾維斯是讓白人接受黑人音樂的歌手,無論從音樂史還是從商業角度而言,兩個說法都很正確。這一點,加上許多亦步亦趨的白人歌手,已經毀壞了埃爾維斯的行為的整體意義,毀壞了他的個人文化中的冒險成分。大多數所謂的白人布魯斯只是在布魯斯中演唱;產生的音樂要麽是贗品,要麽隱藏著白人想扮演黑人的衝動:企圖什麽都不付出就無度索求。

真正的白人布魯斯歌手在布魯斯的基礎上玩出了新東西,比方說吉米·羅傑斯、“碼頭”伯格斯、埃爾維斯和鮑勃·迪倫的音樂;從另一個角度說,他們出於對布魯斯的深刻感情而歌唱,但採用的音樂風格卻不是布魯斯——至少從形式上說不是。但我們能發現,他們力量的根源是布魯斯;他們的音樂與布魯斯的共同之處是對題材內容的傾情投入,是一種表現力。這些白人受到黑人文化的無可抵擋的吸引,那種表現力因而向他們開放。在這種白人音樂中,他們不是在演唱布魯斯,而是在遵從布魯斯。

凡·莫裡森的《聽那獅子》是我最好的例證,羅德·斯圖爾特和查理·裡奇乾得也不錯,他們唱歌的時候,全世界的命運似乎都通過他們的音樂才能深深進入他們的靈魂,繼而轉向我們的靈魂深處。沒多久之前,我看了裡奇的演出,他的演唱實在走錯了時空,觀眾幾乎被拋在身後,因為那些觀眾所處的情緒需要的是確認,而非被感動。

那是1973年8月一場由哥倫比亞唱片公司讚助的鄉村音樂節,觀眾多數是唱片工業老闆和給老闆拎包的小弟們。歌手輪番上台,演唱的歌曲能讓痛苦變成小菜一碟,好時光變成白水一杯;這些音樂枯燥無味,一方面平庸得令人發指,一方面又都是商業上的撈錢傑作(在一個封閉、有序的市場中)。製作人、發行商和政客坐在舞台邊,等待卑微的歌手向他們致敬,諸位歌手也沒有讓他們失望;我覺得他們的謙恭態度若不是真格的,而是諷刺性的,大概還能稍微有點意思。總而言之,那是個無聊透頂的日子,我眼巴巴地盼望著搖滾樂式的傲慢,無論多假我也能忍受。

查理·裡奇的音樂風格中的布魯斯成分太多,很難輕易融入鄉村音樂市場,他正在演唱一首鄉村單曲,這首歌不止是普普通通的鄉村歌曲,故而打入了流行榜的上半區。他是當晚的壓軸歌手。裡奇年屆四十,大塊頭,白發,滿臉皺紋,他在鋼琴後坐下,先唱了一首取自新專輯的無聊歌曲。他在音樂界混了二十來年,只有三首熱門歌曲可以拿出來表演;《關起的門背後》還在爬榜的時候,唱片店的店員已經把我要的查理·裡奇專輯歸入了“懷舊”類。裡奇的妻子瑪格麗特·安為他寫了一首歌曲,這首歌名叫《人生總有小起小落》,是一首描述失敗的難忘民謠,講出了裡奇職業生涯的真實面貌;但演唱會的那天,觀眾眼中的真相是裡奇坐在峰頂,而且將會一直待在那兒。儘管那只是他默默無名的職業生涯中難得的曝光時刻,但我實在不敢相信;這就使得他的每一首歌都更加珍貴,也讓每一個錯失的機會都更加引人嗟歎了。

裡奇唱著這首熱門歌曲,歌曲為他量身定做。當年這首歌不過是他的又一次賭博,但在此刻卻擁有了非凡的意義,觀眾反響熱烈。裡奇是那晚的明星,音樂會組織者安排他返台安可。裡奇盯著面前的琴鍵,控制住氣氛,他開口介紹接下來的歌曲。“這首歌原本寫給彼得·格羅尼克,”他說,“《想回家》的作者。”這本書用了“泥水”最最孤寂的歌曲的名字,很可能是有關美國音樂的最為深情的文字;查理·裡奇是書中最好章節的主角。

“今天,”裡奇說,“我要將這首歌獻給美利堅合眾國的總統。”他指的是尼克松,尼克松剛剛滑過界限,整個人的存在都即將成為國家的笑柄。裡奇唱道,

我嘗試過,我失敗過

我覺得啊,我想回家

聽著這首奇特而難解的歌曲,以上兩句歌詞一直留在我的心頭;它們無法改變總統,無法改變國家,無法改變世界,但此刻卻改變了正在聆聽歌曲的這些人。歌詞刺穿我相信的一切事情,激起我永遠也不想體會到的憐憫感情。

我們在這裡找不到埃爾維斯。布魯斯是一種感覺,而非一種形式,這樣的認知可以拉近我們和那天晚上的裡奇之間的距離;但對埃爾維斯來說,布魯斯是一種關於自由的風格,是他在自己的環境中無法獲得的東西,其中充滿了可以扮演的角色和可以打破的規則。一開始,布魯斯更多的是他的幻想,是爭鬥與歡樂的詩篇,他過著這樣的生活,唱出這樣的歌曲。這不是潛伏於生活之下的幻想,而是飛翔於生活之上的幻想。

埃爾維斯在50年代發出他的聲音,黑人還沒有開始懷著應有的羨妒心態捍衛自己的文化,因此他毫無應該體會到的愧疚感。亞瑟·克魯達普抱怨說他的歌曲讓一個白人出名掙錢。他有權抱怨,但他之所以抱怨,主要是因為他一直沒能拿到作者版稅。埃爾維斯演唱的《沒事的》和《我的寶貝離開我》(前一首是他在RCA錄製的第一批歌曲之一,後一首是他在太陽唱片錄製的唯一一首山地搖滾)遠比克魯達普的版本有力度、氣勢和技巧;他早期翻唱的作品比黑人自己錄製的熱門得多;但其中卻暗示著,離了黑人,埃爾維斯什麽都不是,他是踩著黑人肩膀爬上去的,克魯達普和威利·梅·桑頓望著白人世界,他們獻出的是音樂,換回的卻是卑微的地位,沒有為自己掙回任何東西,每到這種時候,這樣的暗示就浮出水面。現在大概該說這些都是胡扯了,美國音樂中的黑白謎團遠遠沒有那樣簡單。想一想《獵狗》的故事吧。

傑瑞·雷伯和邁克·斯多勒是兩位來自東海岸的猶太青年,他們和黑人音樂一見鍾情。50年代初,兩人在洛城摸爬滾打,他們寫了《獵狗》這首歌,想賣給約翰尼·奧蒂斯,一位節奏與布魯斯樂隊的班頭,許多人以為奧蒂斯是黑人,其實他是出身伯克利的白人,只是天生皮膚偏黑。奧蒂斯把這首歌轉給桑頓,桑頓的版本成為1953年的頭號節奏與布魯斯金曲;奧蒂斯將自己也列入作曲者,雷伯和斯多勒花了不少工夫才爭取回來。聽過桑頓的錄音,埃爾維斯做了翻天覆地的修改,從節拍到歌詞均有更動,桑頓的版本被打得落花流水。

白人寫了這首歌;白人唱紅這首歌。但你無法否認《獵狗》是一首“黑人”歌曲,你無法想象離開黑人音樂的助力還能不能有這首歌,它像是描寫低等酒館混戰的舊歌重寫,混戰發生的時候,上面這些人都還沒有出生。你能從那堆亂麻中找到誰對誰錯嗎?哈克虧欠了吉姆什麽?尤其是吉姆其實是黑皮膚的哈克、所有人都是強盜模樣的時候。你只能說這確實是埃爾維斯的音樂,因為埃爾維斯將之據為己有。

還有一個好故事。1955年,“知更鳥”樂隊(一個輾轉混過七個不同廠牌的黑人歌唱組合,沒能獲得像樣的成績)與理查德·貝裡(一位發行過兩張失敗專輯的黑人歌手)在雷伯和斯多勒的撮合下聚首。這幾位一起製作了堪稱經典的《九號囚區的騷亂》,這首歌幫助“知更鳥”重生為“沿海旅行者”,讓貝裡初嘗成名快感。接下來,雷伯和斯多勒名利雙收,“沿海旅行者”樂隊至少獲得了名聲;貝裡照著《騷亂》依葫蘆畫瓢製作的《大逃獄》卻慘遭失敗,儘管1956年的《路易路易》也算紅極一時,但未能打入流行榜。

1962年,波特蘭一個名叫“國王班底”樂隊的白人演唱組發掘出《路易路易》,他們的版本衝到鄉村榜的亞軍。同樣來自波特蘭的保羅·裡維爾和“襲擊者”樂隊帶著這首歌前往西海岸淘金。

作為搖滾樂而言,他們的唱片很容易辨認:強烈的節拍、更凶猛的主音吉他、天曉得在唱什麽的歌手。沒過幾個月,全國各地的高中樂隊都在演奏《路易路易》,每個人都說自己手裡拿的才是真正的歌詞——據說十分下流。真讓我懷念男生更衣室的好時光:“再搞她一次”,“得去玩玩”,“乾海那邊的女孩”。(必須承認,美好記憶就這些了,畢竟那時候搖滾樂還不盛行。)沒多久,國會的老家夥也摻和進來;他們仔細研究這首歌,鄭重其事地播放它(一分鐘45轉、33轉、78轉,甚至16轉),最後很可愛地宣布此歌“在任何速度下都無法破譯”。到這時候,所有人都忘記了理查德·貝裡,只有版權擁有者除外——他大概是最想忘記的;反正理查德·貝裡的原版歌詞早就被人丟到九霄雲外了。

十年後,名叫“故事”樂隊的紐約白人組合發行了一首名叫《路易兄弟》的單曲,這首歌成為榜首金曲。歌中和聲唱道,“路易路易,路—易”——熟悉吧?很顯然,最吸引你注意力的是和聲部分;向來如此。自從搖滾樂誕生,時間已經長到讓歌迷發展出歷史感了,但記得理查德· 貝裡的人卻寥寥無幾。新版的《路易路易》能說些什麽?黑女孩和她的白男友——路易——還有他凶惡的種族主義父母。“你是黑是白有什麽所謂,”“故事”樂隊唱道,“兄弟啊,你們知道我是什麽意思。”然而,這一次,歌中的“兄弟”是白人;終於,老歌容納住了支撐起它的種族矛盾。

埃爾維斯從黑人文化中汲取力量,他並非簡單地模仿黑人;他告訴山姆·菲利普斯,他唱歌和誰都不一樣,這話千真萬確。自吉米·羅傑斯之後,沒有哪個白人能像他那樣吸收黑人音樂並轉化為自己的東西;而他也沒有像很多白人歌手那樣重走羅傑斯的老路(例如萊夫提·弗裡澤爾、歐內斯特·圖博和湯米·鄧肯,還有漢克·威廉姆斯,漢克以他更加個人化的方式把那條路一直走到了黑),埃爾維斯采納的是羅傑斯的音樂理念,將整個故事從頭來過。

埃爾維斯不需要為了正當化和實踐他對局外人文化的借鑒而將自己放逐出所屬社群(猶太爵士樂手梅茲·麥茨羅[Mezz Mezzrow]則宣稱,他混跡於哈萊姆街頭的日子讓他的皮膚變黑,嘴唇變厚;約翰尼·奧蒂斯;還有許多其他白膚黑人);身為南方人和白種垃圾,埃爾維斯本就是局外人。1955年,埃爾維斯與佩裡·科莫有多相似,他和鮑比·布蘭德就有多相似。這意味著,埃爾維斯既堅持在主流大道飛奔,又擁有足以讓他忽視那種諷刺感的自信,因為將主流吸引到身旁的正是他對黑人音樂中那種秘密自由的演繹,連他山地人式的古怪也有機會被大眾接受。

埃爾維斯的布魯斯是一連串的性感冒險,作為一名唱著布魯斯的江湖好漢,他的風格既與埃羅爾·弗林a 有親緣關係,也和亞瑟·克魯達普脫不開乾系。好萊塢確實應該為此拍幾部電影。

以下為實物圖

外封

內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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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銷半個世紀,影響整整一代音樂家、樂迷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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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列車》

【美】格雷爾?馬庫斯 著

姚向輝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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