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鄧紫棋狀告經紀公司稱遭欺騙!起訴狀踢爆雙方翻臉5大內幕

2019年3月初,歌手鄧紫棋(G.E.M.)公開宣布和其經紀公司(蜂鳥音樂)解約,後者於3月底提告請求判令合約有效並尋求賠償。日前,鄧紫棋反訴老東家,起訴狀細數公司種種罪狀,要求判令此前合約無效或已終止,並要求賠償。

據悉,早在3月7日,解約事件就已爆發。雙手拉鋸數日無果後,“蜂鳥音樂”3月28日指稱,公司和鄧紫棋(G.E.M.)在2017年簽訂最新合約,為期5年,但G.E.M.突然解約,此舉令公司損失超過1億2千萬港幣,因雙方協商無果,故無奈提告求償。

而據《蘋果日報》報導,在對方步步緊逼下,鄧紫棋(G.E.M.)並無絲毫示弱,她於日前向法院提出反訴,稱兩年前的簽約系遭對方欺騙所為,並在起訴狀中羅列公司數起違規、違法行為,要求法院判令合約無效或終止,並且賠償相關損失。

縱觀G.E.M.起訴狀,此番她詳述反訴理由及事實,並就此“踢爆”雙方翻臉的背後內幕和來龍去脈。

1,強迫簽約

據報導,G.E.M.與公司簽訂的合約一式三份,分別為獨家經紀人、作曲人以及歌手合約,但2014年3月底,公司要求她提前續簽經紀人合約,否則不許參加一周後的《我是歌手》總決賽。在當時情境下,G.E.M.別無選擇被強迫簽約,而真正合法有效的合約已在今年3月到期。至於作曲及歌手合約,因系對方以虛假言辭欺騙所簽,故合約無效。

2,嚴重違約

對方嚴重違反2014年約定,嘗試逼迫她參與、接納相關違法活動,並且以G.E.M.的名義,擅自接洽超出合約期的工作事項,涉嫌強迫表演。

3,擅自注冊商標

未經本人同意,對方擅自在香港、內地注冊G.E.M.和鄧紫棋商標,並且擅自更改她在某著名視頻網站的账號密碼,致使她無法正常登錄、使用及管理账戶。

4,損害原告利益

對方不僅多次嚴重損害G.E.M.名譽,而且在她不知情情況下,將她的部分收益轉交第三方獲利。

5,侵吞演出酬勞

2017—2018年,G.E.M.舉辦“世界巡回演唱會”期間,公司以“歌手需自行負擔宣發費用”為由欺騙原告,擅自扣除相關費用480餘萬元,並且拒絕支付演唱會酬勞,於法無依。

據此,鄧紫棋(G.E.M.)請求法院判令相關合約終結或無效、不得阻止其與第三方簽約,要求賠償損失(待評估)並返還相關視頻網站账號密碼及音樂作品版權和藝名商標。

到4月8日下午,有媒體就此事電訪G.E.M.,其工作人員代為回應稱,由於已經起訴,相關細節不便透露,她本人亦不希望被事件反覆擾攘,後續應不便作過多回應。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