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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暗訪一線工人安全帽:低至五元 手捏即凹陷

今日(4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自26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開展安全帽使用情況大檢查。

此前,一段“工人和領導安全帽對比”的視頻在網絡熱傳,引發公眾對一線工人安全帽質量問題的廣泛討論。

新京報記者實地探訪發現,北京多名商戶表示,便宜的安全帽有較大市場。記者將在市場上購買的6元至38元共10款安全帽,送至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檢測,僅4款合格,部分安全帽甚至出現帽殼變形、破裂,帽襯斷裂、脫落等情況。

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檢驗室副主任許超介紹,劣質安全帽充斥市場,主要問題應該出在採購和使用環節。用人部門應該承擔起責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5元安全帽經低溫預處理後測試,頂部出現直徑超過5厘米的洞。 新京報記者 唐躍 攝

經銷商:便宜安全帽需求大

4月23日,新京報記者實地探訪北京多家勞保用品售賣店,多名商家稱價格便宜的安全帽較受歡迎,且承認部分安全帽質量較差。

在北京朝陽區某大型建材市場內,一名勞保用品店店員向記者介紹一款售價35元的安全帽時稱,即使使勁摔在地上也不會有任何損傷。而對於另一款售價8元的安全帽,她坦言“不敢讓你摔”。

同商場的另一家安全帽經銷商櫃台上,不同價位、樣式和材質的安全帽羅列整齊,一字排開。店員劉強(化名)告訴記者,這些安全帽的價格從6元到35元不等,此前10元以內的安全帽需求量一度很大,最便宜的塑料安全帽價格僅3元。“很多人就是要便宜的。”

劉強稱,在“工人和領導安全帽對比”視頻引發廣泛關注後,10元以內的安全帽銷量銳減,目前工地工人所用安全帽基本價格提升至“20元以內”。他家已不再售賣3元的安全帽,單價6元的安全帽生產量也逐漸走低。

在北京西城區另一家五金零售店,一名店員向記者提供了一頂售價8元、沒有任何標識的安全帽,並稱不包檢測。“這都是一次性的,戴完你就丟。賣的時候就跟你說明白了,這質量不過關。”

包工頭:質量好壞全憑自覺

北京某建築承包商張霞告訴新京報記者,一般來說,大型集團是公司負責採購安全帽等物資。項目部到施工地後,物資組會在當地建材市場統一採購。購買安全帽等物資的費用為項目預算支出,包含在總包方費用內,並不會從工人工資中扣除。

據其介紹,正規項目購買的安全帽價格從20元到50元不等。一般來說,白色和紅色屬於管理方,質量會比普通工人佩戴的藍色或白色更好。但這並不意味著普通工人的安全帽不合格,“出於安全考慮,不敢買很爛的東西。”同時,也有監理方對安全帽進行監督管理。

但張霞提到,由於工程層層轉包下去,部分小的施工隊可能存在自行購買安全帽的情況,“這個質量就不敢保證了。”

長期從事包工頭工作的王康告訴記者,工人在工地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帽,但安全帽的採購並無明確標準。有的是公司統一採買,有的是班主(包工頭)自行處理。至於班主買的安全帽質量好壞,這全憑自覺,“有好的,也有差的。”

王康介紹,一般是在建材城購買安全帽,5元至50元各種價位的都有,普通工人一般用的是10餘元的。“我們買的話,要從工人工資裡扣錢。”

4月18日,新京報記者探訪北京某大型工地。對於安全帽的來源,多名工人介紹,他們不會自己購買安全帽,一般是工地或者包工頭購買派發。有工人透露,如果自己的安全帽遺失或損壞,更換則需要“扣小包工頭的錢”。一般要扣20元,因此有的工頭會直接購買更換,“買的比較便宜。”

上述工地的幾名工人稱,他們所佩戴的安全帽價格為“10多元”,但也有一名工人稱,自己的帽子較輕,僅值5元。

同日,在北京西城區某地鋪路施工現場,記者發現工人所戴的5頂安全帽中有2頂質地偏軟,手在表面即可捏出凹陷痕跡。

檢測:10款安全帽僅4款合格

4月24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將在市場上購買的6元至38元共10款安全帽,送至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進行測試。

根據最新國家標準GB2811-2007,質量合格的安全帽在高溫(50℃)、低溫(-10℃)及浸水預處理後,用5kg落錘自1m高度落下進行衝擊測試,傳遞到頭模上的力不超過4900牛頓,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據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檢驗室副主任許超介紹,高溫、低溫及浸水預處理是模擬實際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高低溫、雨水和汗水等情況。若安全帽衝擊吸收性能不合格,會對佩戴者頭部和頸椎造成不可逆的損傷,“從醫學角度來講,8000牛頓是極限。”

測試結果顯示,記者送檢的10款安全帽有6款不合格,6元、8元、10元、15元及兩款18元的安全帽傳遞到頭模的力均出現超過10000牛頓的情況,部分甚至帽殼變形、破裂,帽襯斷裂、脫落。

記者注意到,15元這款安全帽經過低溫預處理後測試,落錘砸中後頂部出現一個直徑超過5厘米的破洞,碎片四處飛濺。“這是標準所不允許的,碎片脫落會對佩戴者造成二次傷害。”許超說。另一款較為典型的是8元安全帽,測試後帽殼內部部件完全脫落,繞頭圍起固定作用的帽箍、設置在帽箍和帽殼之間吸收衝擊力的緩衝墊斷裂,“這是比較嚴重的斷裂。”此外,帽殼也出現了裂紋,像被劈成兩半。

8元安全帽測試後帽襯斷裂、脫落。 新京報記者 唐躍 攝

經銷商:廠家自檢報告可能不達國家標準

4月25日,新京報記者致電安全帽經銷商劉強(化名)索要檢測報告。他坦言,檢測報告分為出廠時廠家自檢和國家相關權威機構檢測兩種,前者可能達不到國家標準。“那個沒有效,廠家自己出具的檢測報告就是一張紙,自己說合格就合格。”

據其介紹,送去國家相關權威機構檢測需要費用,為節約成本,廠家每年都會選取幾款安全帽送檢,其他帽型則沿用此報告。“每年隨便檢測幾個,然後所有帽型都用這個檢測報告。”

記者注意到,確有商家提供的檢測報告與記者所購買的帽型不符。五金店店員王明(化名)出具了一份正規的檢測報告,其中顯示受檢的安全帽帽型為圓形,而記者從該經銷商處購買的卻是V形,兩者存在明顯差異。

劉強坦言,10元以下的安全帽無法出具任何檢測報告。至於記者所購買的10元、15元及18元安全帽,則可以提供廠家出具的檢測報告,“都是合格的,但沒有送到國家機構檢測。”他表示,一般來說用錘子砸也不會壞,但按國家標準經過高溫、低溫、浸水處理後再檢測,可能無法達標。

劉強介紹,“脆皮安全帽”事件後,業內受此影響,部分廠家重新制定了生產標準。其中,記者所購買的15元和18元這兩款安全帽都出了新款,確定要貨後,他可以將樣品送往國家相關權威機構檢測,“肯定能合格,您要的話給您新(款)的。”但他強調,10元這款“肯定不行”,無法進一步送檢。

專家:用人部門應該擔起管理責任

作為防止墜落物傷害頭部的防護用品,安全帽主要用於油田鑽井、森林采伐、供電線路、建築施工等作業場所。

據了解,從材料分類來講,目前市場上主要有塑料和玻璃鋼兩種安全帽。其中,塑料又分為PE(聚乙烯)和ABS(俗稱工程塑料)。許超介紹,不同材質在耐高低溫、耐磨性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但無論哪種材料都應滿足標準要求。

許超提醒,除了價格因素,購買安全帽時還可以留意手感和質量。“以我的經驗,重量在400克左右是比較合理的。”此外,也要注意帽襯與帽殼的連接部位是否結實。

今年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官網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於2018年電動童車等23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其中提到,相關部門抽查了11個省(市)71家企業生產的71批次安全帽產品,其中1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6.9%。不合格項目涉及衝擊吸收性能(高溫、低溫、浸水)、耐穿刺性能(低溫)。

許超進一步介紹,2016年至2018年,生產領域產品質量抽查的總體合格率分別為93.3%,88.9%和83.1%,“還是比較高的,可以說生產領域的安全帽質量比較穩定。”但2015年對流通領域(市場和使用環節)的抽查顯示,總體合格率僅為32.6%。

許超表示,主要問題應該出在採購和使用環節。此前一直強調源頭管理,即把源頭管住就不會有不合格的產品流出來,“但目前看來,源頭管理雖然重要,但市場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需求。”如果沒有需求,“我相信不會有人生產。”這好比一句著名的廣告語,“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部門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生產經營部門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許超表示,購買便宜的、不合格的產品,“用人部門沒有起到應該承擔的責任。”但目前在監管使用的過程中,具體操作層面缺少明確的法律法規。據其介紹,國家相關標準管理部門正在起草制定針對各行業的個體防護裝備配備標準,標準會在近期頒布,頒布後在對使用領域及流通領域的監管將有具體的管理依據。此外,行業內正在積極推行對產品的追蹤溯源,實現產品從生產到報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北京:即日起開展安全帽使用情況大檢查

“一線工人安全帽一碰就碎”視頻所反映的問題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應急管理部官方微博回應稱:“如果連工人的安全帽都不安全,又怎麽能夠實現生產安全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決不能流於形式,浮於表面。”

4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自26日起至5月31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決定在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開展安全帽使用情況大檢查。

據了解,這次檢查範圍為所有本市取得施工許可手續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查形式分為自查自糾和執法抽查兩個階段,從實體安全和管理行為兩方面開展檢查。

實體安全方面,將就安全帽的帽殼、帽襯、下頦帶;性能類別和帽殼材質;標識和產品說明;產品有效使用期;部件損壞、缺失等重點,檢查安全帽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管理行為檢查則將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施工總承包部門的管理責任;安全帽收貨驗收制度;安全帽發放的登記管理和回收更換等方面。

此外,自2019年6月1日起,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部門(包括施工總承包部門、專業分包部門、勞務分包部門)的安全帽購買、驗收、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統一由施工總承包部門負責,施工總承包部門與分包部門在2019年6月1日前簽訂分包合約並已明確上述責任由分包部門自行負責的除外。

新京報記者 張熙廷 王洪春 唐躍 實習生 王藝 鄧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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