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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蒙冤32年終改判無罪:眼淚都流幹了

現代快報訊(記者 薑振軍 文 / 攝)6 月 5 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對耿萬喜詐騙再審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當庭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耿萬喜無罪。這個時候,距離 1986 年他因詐騙罪被判入獄,已經過去了 32 年。或許是因為耿萬喜蒙冤的時間太長,所以消息一出,立即在網上網下引起關注。6 月 6 日,現代快報記者趕往江蘇省濱海縣,在耿萬喜家裡對他進行了專訪。68 歲的耿萬喜感到很高興的同時,也表示這些年自己的淚也已經流幹了。他說下一步他會申請國家賠償,並要求對冤案製造者進行追責。

耿萬喜的家位於濱海縣坎東社區莊前村,兩層半的小樓與四鄰的房子風格相似,屋子裡面也是乾淨整潔。6 月 6 日中午,現代快報記者見到了 68 歲的耿萬喜,他頭髮花白,看似瘦弱,但精神不錯,思維尤其清晰。他說昨 6 月 5 日最高法宣布改判後,他連夜從南京趕回了濱海," 5 日下午 4 點多鍾,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當庭宣判後,我才得知道自己贏了,很激動,感覺法律的偉大。我終於勝利了,但我沒有哭,因為眼淚早已經幹了!"

據現代快報 6 月 5 日的報導,1986 年 6 月 25 日,江蘇省濱海縣人民檢察院向濱海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耿萬喜犯詐騙罪。1986 年 10 月 7 日,江蘇省濱海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1985 年 10 月 21 日至 26 日,耿萬喜以代購桔子罐頭為由,先後兩次將濱海縣土產果品公司 3 萬元騙到四川省江津縣果品公司,作為自己販賣桔子的資金,使濱海縣土產果品公司遭受一定損失。經多方追款,直至 1986 年 3 月追回贓款。據此,對耿萬喜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宣判後,耿萬喜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 1986 年 11 月 24 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後,耿萬喜不服,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於 2016 年 3 月 3 日作出再審決定,指令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再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再審於 2017 年 4 月 10 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申訴,維持原判。耿萬喜仍不服,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8 年 1 月 26 日,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作出再審決定,決定提審本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案。6 月 5 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耿萬喜詐騙再審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耿萬喜無罪。

耿萬喜是一個戀家的人,熟悉濱海也喜歡濱海,如果不出狀況,他很希望這輩子就在這裡生活度日。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很長一段時日,他竟成了一個"家鄉失蹤者",而且在更長的時間裡,背負了一個違法者的罵名。

可能是過去的時間太長了,耿萬喜回憶起過往的經歷,並沒有很激動。

1982 年,32 歲的耿萬喜和妻子陳素林在老家鹽城濱海縣陳鑄鄉小街開了一間小賣部,起名為叫東平貨鋪。1984 年的一天,耿萬喜去阜寧縣城進貨的時候,遇到了老友田某。"阜寧總工會成立了商業公司 - 阜寧縣綜合貿易服務部,我是經理,你來做會計。"接到邀請的耿萬喜非常開心,"全家人都支持,因為從鄉鎮到縣城了。"

到了公司後,耿萬喜介紹說他工作非常積極,他把自家小賣部的一份購桔合約無償提供給了公司經營使用,當年就為公司創收利潤 2 萬元。第二年(1985 年),公司決定擴大進貨規模,到四川批發 100 噸的桔子。

"濱海縣土產果品公司(下稱濱海公司)得知我們的關係後,請我幫忙,代購 3 萬元桔子罐頭。"耿萬喜回憶,貨款由濱海公司直接匯到了四川,而他當時並沒有接觸貨款。"後來得知罐頭價格上漲,濱海公司便放棄購買,要我與四川方面溝通,拿回 3 萬元貨款。"

感覺機會難得,耿萬喜與濱海公司溝通,把罐頭換成桔子,由阜寧貿易部購賣,回來後再將 3 萬元返還給濱海公司,對方也答應了。"冬天桔子回來後,被凍爛不少,產生損失,只賣了 1.05 萬元。" 1986 年 3 月,經過濱海法院調解,耿萬喜給了濱海公司 9000 元現金,1.05 萬元的白酒,事情最終圓滿解決。

可是事情並沒有像耿萬喜想的那樣畫上句號。1986 年 4 月,濱海縣檢察院突然找到在阜寧工作的耿萬喜,"說是我用濱海公司的 3 萬元購買桔子給自己販賣,構成詐騙罪。"找過幾次後,還出示了逮捕令,將耿萬喜關押在濱海看守所"耿萬喜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 5 年,剝奪政治權利 1 年。" 1986 年 10 月 7 日,聽到濱海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的那一刻,耿萬喜說他徹底絕望了。"兒子 5 歲,女兒才出生,父母已經 70 多歲,上有老下有小,一個家庭還指望我呢!"

深信自己無罪的耿萬喜沒有沉湎於悲傷,他立即向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但當年 11 月份,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在鹽城監獄服刑期間,耿萬喜一邊認真服刑,一邊繼續向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寫申訴信。"我每半個月就會吧材料郵寄出去,但絕大部分都石沉大海。"雖然看不到希望,但是他說他始終相信有一天會被平反。

因為表現良好,耿萬喜獲得了假釋的機會。1990 年 9 月,他回到了濱海。"我一邊做水果批發生意,一邊跑政法部門。"耿萬喜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他掙點錢就會跑鹽城、南京等地,為自己伸冤。

"家人的支持是我堅持下去的動力。"耿萬喜說,老婆一邊照顧兩個孩子,一邊上班打工,節省下來的錢都支持他跑。

"家裡沒錢,又擔心孩子沒有營養,所以家裡的魚燉過湯後,就再燒一遍。"提起過去 30 多年過的日子,耿萬喜的妻子陳素林委屈得哭出聲來。

陳素林念叨,兒子在學校裡書被同學扔掉,說他有個勞改釋放的爸爸;個別鄰居則會在後面說三道四。"老婆也是委屈了幾十年,肺子查出了問題,今年肺癌開了刀,跟我背的這個罪名不無關係。"耿萬喜說,幸虧老婆的手術很成功,"否則我要內疚一輩子。"

"我的眼淚都流幹了,沒有毅力和決心我早就放棄了。"耿萬喜說,因為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所以他從來沒有放棄過。

"案子平反了,心情放鬆了許多,接下來,我要恢復我的名譽,然後是申請國家賠償,目前律師已經在做這方面工作。"耿萬喜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他一直納悶,為什麽一個小案子過了 32 年才得以平反,他想問一問,這裡面有沒有司法腐敗,有沒有不作為的情形。"下一步就是要啟動追責的程式,目的是不讓更多的人受到傷害,讓社會更加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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