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香港“辱國”議員衝擊立會案裁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海外網5月11日電 香港“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遊蕙禎及梁頌恆,涉嫌2016年底衝擊立法會會議室,兩人連同三名前議員助理鍾雪瑩、楊禮康及張子龍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及企圖強行進入罪,案件今日(11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遊蕙禎及梁頌恆等5名被告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2018年5月11日,遊蕙禎及梁頌恆到庭應訊。(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據香港東網報導,此案的5名被告分別是梁頌恆、遊蕙禎、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控罪指他們於2016年11月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會議室外非法集結,以及用暴力方式進入上述會議室。

據早前報導,遊蕙禎和梁頌恆於2016年10月在立法會就職宣誓時刻意加入辱國和“港獨”字眼,引起全球華人憤怒。2016年10月12日,70位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遊蕙禎及梁頌恆在宣誓時展示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樣的橫幅,兩人以英語讀出誓詞,其中將“China”讀成“支那”,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拒絕為兩人監誓。此後,梁頌恆、遊蕙禎等5人被裁定宣誓無效,被禁止進入立法會會議廳。

2016年11月2日,遊蕙禎、梁頌恆等強闖香港立法會會議室。(資料圖)

但是,2016年11月2日,梁頌恆、遊蕙禎、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等十餘人企圖進入立法會會議室“強行宣誓”,並多次衝擊保安築成的人鏈,期間涉嫌與在場保安推撞,事後有5名保安報稱受傷,其中1名保安更一度表示呼吸困難並失去知覺。同年11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裁決:取消梁頌恆、遊蕙楨議員資格。兩人之後提出上訴,上訴庭11月30日駁回兩人的上訴,維持取消兩人議員資格的決定,並須支付全部訴訟費。

2017年4月26日,警方拘捕了梁頌恆、遊蕙禎等人,控以一項參與非法集結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兩人當日各以3000港元(大約人民幣2425元)保釋候審。(綜編/海外網 張申)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