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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檢報告正常,寶寶出生卻沒右臂,醫生該當何罪?

2018年12月17日,四川德陽懷孕24周的羅蕊(化名)做了四維彩超檢查,孕檢報告顯示無異常情況。4個多月後,出生的寶寶右臂缺失,經診斷,屬於先天性殘疾。院方承認存在漏診,願意賠償21萬元,但是家屬不同意,雙方就賠償問題尚未達成共識。

媒體的報導。

類似的新聞報導,每隔一段時間都要出現一次。每一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因此,每次出現孕檢漏診生出殘疾嬰兒的報導一出,因為共情共鳴,網上都是群情激奮,對當事醫生一片討伐聲音。

今天,我作為一個醫生,來說說對這一事件的看法,孕檢漏診右臂缺失,當事醫生該當何罪?

我們來看,什麼是超音波。

我們人能夠聽到的聲波頻率在50~10000Hz。超過20000Hz以上的聲波,人耳就聽不見,因此叫超聲波,簡稱超聲。超聲波照射到人體的組織和器官的時候,會有不同的穿透性能和反射。超音波機器發出超聲波,又根據反射來的超聲波的亮度(brightness),來診斷疾病。這種模式稱「二維顯示」,因亮度第一個英文字母是B,故稱超音波,又稱二維超聲或灰階超聲。通過計算機處理立體成像後,叫三維超聲,加上時間就成了四維超聲。

對於這種診斷模式,我可以簡單地打個比方。比如,我們在買西瓜的時候,我們不知道西瓜的成熟度如何,就會拿起西瓜敲一敲,根據西瓜的回聲,來判斷西瓜的成熟度和甜度如何。有經驗的賣西瓜的人,可以八九不離十地判斷出西瓜好不好,但是,再有經驗的人,也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確判斷西瓜好不好吃。

超音波的診斷模式,和敲一敲西瓜判斷西瓜好不好吃是一樣的。只是,接收聲波的人腦換成了接收超聲波的電腦而已。敲西瓜會有誤差,做超音波當然會有誤差啊。

我再舉個例子,打電話的時候,我們通常能夠根據聲音判斷出電話的那一端,那個人是男是女,但是,聲音會變,總會有例外啊。我打移動的客服電話的時候,如果我很有禮貌,很溫柔地和客服說話,客服經常會對我說:「王女士您好,您的情況……」可我明明是大男人啊。

移動客服從我的聲音誤判我是女士,和超音波機器孕檢會有誤診的道理是一樣的。

正如沒有完美的人生一樣,現代醫學的發展,遠遠還沒有達到完美的程度。

我們先來看一組數據。

根據美國疾病防治中心的數據,美國2012年全國統計的嬰兒出生缺陷為3%,而據中國衛生部估計,中國2012年出生缺陷率在5.6%左右,每年新增約90萬例出生缺陷,其中25萬例為出生即可見的畸形嬰兒。

2015年中國官方統計,我國出生缺陷總發生率約為5.6%,每年新增出生缺陷兒童100萬例。

導致出生缺陷的因素很複雜,其中遺傳因素佔30%—40%;環境因素佔10%—20%,包括放射線、病毒感染、藥物或化學因素。其他原因尚不明確。

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開放,高齡大齡孕婦比例在隨之上升。因此,目前的事實是,新生兒出生缺陷發病率只會越來越高,短期內很難出現逆轉。

為什麼普遍實行孕檢以後,我國每年還會新增出生缺陷兒童100萬例?

因為,正如沒有完美的人生一樣,現代醫學的發展,遠遠還沒有達到完美的程度。

在前面的微博裡,有人問,既然超音波孕檢有誤差,那孕檢還有什麼意義?

當然有意義,因為我國衛生部制定的《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規定,有六大類致死畸形產前必須檢出,包括:無腦兒,嚴重腦膨出、嚴重開放性脊柱裂、嚴重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死性軟骨發育不良。

如果這六大類致死畸形產前不能檢出,那麼醫生就要負起相應的責任,這個和世界各國和地區通行的規則一致。

很顯然,右臂缺失,不包括在六大類致死畸形產前必須檢出的疾病之類。

當年的衛生部做出這個規定,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是建立在當代醫學發展的基礎之上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先來看看文獻統計的數據。

孤立肢體缺損的研究報告

上面就是2017年美國紐約州米諾拉市溫斯洛普大學醫院婦產科統計了2009年到2014年間,在該院出生的孤立肢體缺損患兒的數據。每一萬個新生兒中大約有一個會有肢體缺損,肢體缺損多見於右邊,而且,是單側缺損,不是雙側缺損。溫斯洛普大學醫院超聲科一共對這5年間發現的52例孤立肢體缺損患兒進行回顧性研究,其中36例在產前超聲中得到了發現。檢出率只有69%。

也就是說,這5年間,有31%的孤立肢體缺損患兒在產前沒有能夠得到檢出來。溫斯洛普大學醫院超聲科的醫生水準,儀器設備,不用我多說了。

文章中,有一段論述值得大家知道。

研究的觀點

根據英國哥倫比亞省32年來對659例肢體缺損患兒的調查,絕大多數病例為單側的孤立肢體缺損,這對超音波醫生構成了巨大的挑戰。

由於這種肢體缺損局限於胎兒身體的一部分,並且與其他異常結構沒有關聯,因此很難檢測到。在孤立肢體缺損畸形的患兒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病例,是在產前檢測出來的。大多數患兒都是產後診斷出來的。

類似的文獻,我找到了很多。需要的人可以向我要。

那麼,在國外,醫生在孕檢中漏診了右臂缺損的胎兒,胎兒出生後,醫生該當何罪呢?

我查了不少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判例,漏診無腦兒,嚴重腦膨出、嚴重開放性脊柱裂、嚴重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死性軟骨發育不良等病例的醫生,大多要負責賠償。但是,漏診右臂缺損的胎兒之類的孤立肢體缺損的醫生,卻不需要負責,也不需要賠償。

我國台灣地區有不少類似的判例。

我國台灣地區2017年的判例。

台灣地區類似的漏檢肢體缺損,法院判醫生沒有責任的判例很多,大家自己可以去網上找一找。

在胎兒做孕檢的時候,超音波和四維超音波檢查胎兒,在專科超音波醫生眼裡,其實都差不多。診斷依賴於醫生的技術和經驗 以及機器的解析度。

孕檢的時候,如果寶寶位置不好,照不清楚,可以讓孕婦去逛逛,回來再照。

但是,超音波孕檢,畢竟隔了人的肚皮,醫生看不到寶寶的全貌的,只能看到一部分。超音波找到一側肢體的時候,往往要胎兒動一動才能找到另一側肢體,但是,單側肢體的缺損的胎兒,胎兒動一動,很容易把健康的那側肢體看成是缺損那側的肢體。

機器再先進,醫生再認真,只能減少這種肢體缺損的漏診,但是,以目前的醫學發展水準來看,這種漏診無法完全避免。

目前,世界頂級醫院的頂級超聲科裡,醫生還會對單側肢體缺損胎兒漏診,漏診率達到30%左右。

這是一個令人非常沮喪的醫學事實。

我知道大家非常同情四川德陽的那位右臂缺損的寶寶,但是,醫生非常無辜,殘疾寶寶出生非醫生之罪,實在是醫學發展的水準,就這麼點水準啊。

我國沒有法律明確規定醫生在孕檢漏診後應該負有什麼責任,我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儘快立法,制定細則,區別對待。如果醫生漏檢了六大類致死畸形,必須追責,但是,如果醫生漏檢了類似右臂缺損的胎兒,參照醫學原理和世界各地的司法實踐,應該給與醫生免責處理。

立法細則促進醫患溝通,保護醫患雙方權益,已經迫在眉睫。

去醫院做過超音波的人都知道,超音波室外面的排隊要多久,這是因為,在我國,超音波醫生非常短缺而且還在持續流失,原因你知道的。

為了寫這篇文章,我查了許多英文文獻。一些文獻全文都要付費才能取得,有些文獻一篇全文要付30美元左右。我寫這篇文章要付出不少美刀來拿到參考文獻全文。

你知道,這篇文章,由於違背了絕大多數普通人的認知,肯定會挨罵,而且沒有什麼人會給我打賞。打賞的收入,還不夠付文獻的費用。

你知道,我為什麼要做這種虧本的事情嗎?

因為,我們的超音波醫生太缺少了,因為他們生活在委屈致之中。我寫文章,只是希望大家能夠懂,懂了就會理解他們。我希望大家的理解,能夠給我們 的超音波醫生一些理解和善意。用我們的善意,盡量留下一部分超音波醫生,使超音波醫生不再持續流失,那麼,我們以後還能夠有地方可以去查超音波。

理解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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