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杭州放寬落戶條件:大專及以上人才即可落戶

中國網財經4月4日訊 據杭州政府網消息,4月4日,杭州發布《關於貫徹落實穩企業穩增長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政策舉措的通知》。其中第十八提出,全日製大學專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並繳納社保的,可直接落戶。

通知全文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穩企業穩增長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政策舉措的通知

杭政函〔2019〕42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部門:

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兩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穩企業穩增長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費舉措力度

(一)落實深化增值稅改革舉措。認真落實國家增值稅改革舉措,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起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現行16%降至13%,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現行10%降至9%,所有行業稅負隻減不增。在全市辦稅服務場所設立減稅降費“專家團隊”、設置減稅降費政策服務“專崗”、開設減稅降費谘詢“專線”,開展辦稅服務人員、涉稅中介機構、納稅企業培訓,確保減稅降費政策快速落地。(責任部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二)抓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落實。認真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從10%降至5%;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稅負降低50%以上。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50%頂格標準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6個地方稅、2個附加。(責任部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三)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根據全省促進就業政策落實和工作部署,落實參保企業社會保險費返還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的6個月社會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繳費比例下調政策,部門和個人均按0.5%的費率繳納。(責任部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

(四)降低企業職工住宿成本。支持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利用自有存量工業用地,按不超過工業項目總建築面積15%的標準建設人才公寓等辦公生活配套設施;對在杭州年度繳納稅收額5億元(含)以上的先進製造業或高科技企業,允許按不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10%的標準建設人才公寓等辦公生活配套設施,並可在同一主體不同宗地內進行總體平衡。人才公寓戶型標準參照市人才專項租賃住房標準,隻租不售、循環使用,統一納入杭州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具體實施細則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責任部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經信局、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

(五)以改革推動降低涉企收費。在符合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科技與工業企業擴大生產性用房,2020年12月31日前通過新建、擴建、翻建廠房,提高現有工業用地(不含創新型產業用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實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零收費。落實國家、省降低電價有關政策,降低製造業和一般工商業用電成本,其中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降低10%。對煤改氣企業繼續實施優惠氣價政策,氣價控制在省級門站價格加價每立方米0.6元以內。對生產經營企業內可以單獨計量的職工集體宿舍、食堂用水用氣,繼續執行居民價格,降低企業用水用氣成本。(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

二、進一步緩解融資難融資貴

(六)引導優化資金投向結構。支持大型商業銀行增加製造業企業中長期貸款,積極推廣信用貸款,力爭對小微企業貸款增長30%以上。鼓勵中小銀行將定向降準釋放的資金全部用於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修訂完善《杭州市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暫行辦法》,拓展線上融資模式,實現政府採購信用融資“一網通辦”“秒批秒貸”。量化細化企業發債需求清單、困難企業幫扶清單,著力緩解企業資金流動性困難。2019年確保新增社會融資總量不低於6500億元,力爭本外幣貸款達到4000億元。(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七)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作用。強化資本市場利用,力爭2019年新增直接融資1500億元。深入推進“鳳凰行動”計劃,支持企業通過境內外上市、並購重組、發行債券等方式擴大直接融資。抓住設立上海科創板的機遇,推動一批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加強與主承銷商、中債信用增進公司合作,幫助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債融資,著力緩解民企發債難。(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八)完善“三個百億基金”運作機制。繼續發揮上市公司穩健發展基金作用,加強與銀行機構戰略合作,發起設立穩健發展基金紓困子基金,推進發行紓困專項公司債券。用好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圍繞市委、市政府產業發展戰略,重點投向生物醫藥、信息產業、重大裝備製造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建立融資擔保基金區、縣(市)政府申報核查、主管部門牽頭決策、擔保公司專業運行的機制,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民營骨乾企業的支持力度。(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經信局、市金投集團)

(九)建立金融綜合服務平台。整合企業信用信息、需求信息和金融機構服務信息,以及人行征信、稅務、市場監管、社保、海關、司法等大數據,建立健全金融綜合服務平台,推動金融機構對信用評價優良的中小企業給予信貸支持,重點加大對企業信用評價優良、市場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成長型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具體操作辦法由市金融辦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金投集團、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十)完善金融機構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在杭金融機構支持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評價激勵機制,將“民營企業信貸支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製造業信貸支持”等指標與全市公款競爭性存放相掛鉤,引導在杭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小微企業力度,推動信貸資源向實體經濟傾斜。具體操作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金融辦另行制定。(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三、進一步推動製造業企業技術改造

(十一)加大製造業技術改造財政支持。以智能化改造為引領、研發為重點、設備投入為支撐,推進新一輪高水準製造業企業技術改造。對實際完成投資額1000萬元(設備、外購技術及軟體投入)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實施分類分檔支持,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及應用、高端裝備、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項目給予實際完成投資額的20%、不超過1億元的補助;其他項目給予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0%、不超過5000萬元的補助。技術改造補助資金按1:1比例由市與各區、縣(市)和有關開發區分擔;市本級財政每年統籌安排10億元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各區、縣(市)和開發區建立相應的區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責任部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二)推進一批數字化技術改造示範項目。以產業數字化全覆蓋為目標,市和區、縣(市)兩級每年組織實施一批示範性強、產出高、帶動力大的數字化技術改造示範項目。對經認定實際投資額少於1000萬元(設備、外購技術及軟體投入)的市級製造業數字化改造突破項目,每個項目給予100萬元的補助。(責任部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三)強化技術改造項目要素保障。結合企業技改項目實施周期,鼓勵銀行開發針對企業技改的相關信貸產品,開設技改項目融資“綠色通道”,對重點技改項目優先給予扶持。建立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融資需求清單,引導金融機構積極為優質技改項目提供融資租賃服務。對符合“標準地”出讓準入指標要求的製造業技改項目,優先安排用地計劃、優先供地。在符合產業發展導向、地區規劃控制、環境保護要求的基礎上,允許零星工業用地在不改變原權利人情況下進行技術改造。(責任部門:市經信局、市金融辦、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四、進一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十四)大力推進科技孵化器建設。加大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扶持力度,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家給予3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資助。積極鼓勵市級以上孵化器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培育,對孵化器每培育一家“雛鷹計劃”企業給予5萬元培育經費補貼。對分別入選“市高企”和“雛鷹計劃”的同一企業,所在孵化器隻享受一次培育經費補貼。(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五)增強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完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杆作用,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支持力度,促進優質資本、項目、技術和人才集聚。擴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模,力爭到2020年市本級創投引導基金規模達30億元、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規模達10億元,逐步擴大科技擔保資金規模。(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金融辦)

(十六)加大創新主體培育力度。將“市高企”納入“雛鷹計劃”培育工程體系,對新認定的“市高企”每家給予20萬元培育經費資助和享受貸款貼息補助。對分別入選“市高企”和“雛鷹計劃”的同一企業,隻享受一次培育經費資助和貸款貼息補助。實施中小微企業研發後補助並加大補助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市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研發費用投入財政補助企業擴大到1000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300家,規模以下企業700家)。(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七)加快創新成果轉移轉化。加大企業採用科技成果支持力度,對我市企業購買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並實現產業化的,按不高於成交額50%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擴大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購買技術服務的範圍,在長三角區域內高校院所和科技平台載體尋求技術開發、技術谘詢和技術服務的企業,按現有創新券政策予以支持。加大政府對首購首用新產品新技術的支持力度,對省級認定的國內、省內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資助。(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八)強化引才育才保障與服務。對年度繳納稅收1億元(含)以上的製造業企業,根據納稅規模給予若乾技術及管理崗位的人才名額,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後可享受人才落戶、子女入學、購買首套住房、車牌補貼等待遇。對年度繳納稅收5億元(含)以上製造業企業高級技術及高級管理人才,可認定為杭州高層次人才並享受相應類別人才政策。全日製大學專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並繳納社保的,可直接落戶。具體實施細則由市委人才辦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責任部門: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住保房管局、市警察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

五、進一步推動重大產業項目招引

(十九)完善產業鏈招商統籌機制。圍繞全市“一盤棋”,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頒布產業鏈精準招商市域統籌工作制度,編制全市重點產業鏈布局導引,形成全市重點產業鏈“一張圖”(產業地圖)。按照“一鏈一策”要求,研究頒布和完善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航空航天等市級重點產業鏈的政策舉措。建立招商資源統籌共享機制,實現重大產業項目全市統籌布局。(責任部門:市投資促進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辦)

(二十)打造高質量發展新產業平台。按照“一平台一主業”要求,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航空航天、第五代通信技術、智能汽車及關鍵零組件等重點產業鏈,培育建設一批省市“萬畝千億”新產業平台。優先在新產業平台開展用能權、排汙權交易,採用“一事一議”方式研究平台內標誌性項目在能耗“雙控”指標、汙染物排放總量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投資促進局、市經信局)

(二十一)完善重大產業項目招引推進機制。深入實施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重點產業鏈和重大產業項目工作機制,全年研究重點產業鏈實施方案不少於5個,推進省市縣長工程項目落地開工率不低於60%。開展生物醫藥、集成電路和航空航天等產業鏈精準招商市級示範,按照“謀劃一批、盯引一批、推進一批”要求,全年招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項目100個以上。(責任部門:市投資促進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

(二十二)推廣新興產業用地模式。推廣“產業發展單元、工業綜合體、產業標準地、標準廠房”等新模式,對單元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及統一運營,入駐企業先租賃,約定期限內績效達標後再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完善和落實“創新型產業用地管理實施意見”,在主城區全面推廣創新型產業用地,鼓勵土地混合使用,打造“工業社區”和“工業小鎮”。(責任部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投資促進局)

(二十三)建立市域產業轉移調節機制。實施工業用地 “退二優二”,重點擴大創新型用地總量,優先安排龍頭骨乾企業設立研發、設計、銷售等類型的企業總部。建立“退二進三”調節平衡機制,對全市十城區工業用地通過再開發轉變為商服和住宅等經營性用途的,從其土地出讓收入中預留每畝100萬元(其中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江乾區五個主城區每畝200萬元),統籌調劑用於全市工業主平台建設。打破企業遷轉中的稅收分成、統計數據分成等制度障礙,鼓勵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和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建立一批“產業轉移園區”“雙創產業化基地”。具體實施辦法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責任部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投資促進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所涉及的補助資金,除明確由市本級財政承擔外,均由市財政及有關區、縣(市)財政共同承擔;除通知中已明確承擔比例外,其余均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市與各區、縣(市)及有關開發區分擔。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 編輯:王擎宇 )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