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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薅羊毛”買上千箱牛奶 錢被凍結牛奶堆積如山

臨近年關,陝西小夥程宇維(化名)卻愁容滿面,他本想著薅一把“羊毛”,卻不小心引火上身。

去年12月,他在一個叫做“天虎雲商”的購物平台上,通過不同账號領取“滿199減100”的優惠券,以此購買了1000多箱牛奶。

但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因為這一次大批量“薅羊毛”活動,“燙”了他的手:平台發現異常後,他屋裡400多箱牛奶堆積如山無法退貨,平台還要求他補回優惠金額;還有一大批停止發貨牛奶,账戶裡已支付的4萬多元被凍結;家裡老婆為了此事與他鬧個不停……

用了優惠券後,可以用90.61元的價格購買3箱牛奶

轉眼就是2019年1月,想要徹底協商處理好此事的程宇維,為此專程從陝西跑到了位於成都天府三街的“天虎雲商”平台所在公司,但平台卻表示,他應當退回所享受的優惠券金額。

湊單可買半價牛奶

小夥買數百账號囤貨

“早知道是現在這個情況,我絕對不買。”程宇維愁容滿面地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困擾他的事兒發生在一個多月之前。2018年12月15日,因為收到了“翼支付”APP推送的一條優惠資訊,程宇維發現在一個名叫“天虎雲商”的平台上,正在搞“2018年火節”活動,可以領取“滿199減100元”優惠券購買商品。

“我計算了一下,如果將牛奶和花椒湊單,單價近60元的牛奶,可以用半價左右買到,非常劃算。”2018年12月20號,程宇維用自己注冊的账號下了幾次訂單,每一單的構成都是3件“金典純牛奶250ml12盒”和一袋“川味魂漢源花椒50g”。通過優惠券抵扣,3箱牛奶實際支付的價格為90.61元,花椒的價格為11.09元。

“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牛奶不愁賣。”想到牛奶是消耗品,收貨後發現品質也都還不錯,程宇維就動了多買幾批牛奶的心思,“買回來我們家裡人可以喝,喝不完保存期限也長,覺得也能賣得出去。”

但由於“天虎雲商”平台對每個账戶領取的優惠券數量進行了限制,每個账號只可領取5張優惠券,為了能買到更多的牛奶,程宇維想到了多屯點账號。

“我買了大概200-300個账號,花了大概100多元。”程宇維表示,他用這些账號在該平台以同樣的湊單方式,先後購買了1000多箱牛奶。

為了避免平台發現這些牛奶都是同一人所定,程宇維把訂單的收貨地址大都寫在了同一小區的不同單元和樓層,編造了大概90%的收件人姓名。“因為這些電話是打不通的,牛奶體積也比較大,所以都是我去快遞點統一提取的。”程宇維向記者解釋如何收貨的過程。

下單、支付、收貨一路暢通無阻,就這樣,全部訂單中的149單發貨了,400多箱牛奶和花椒陸陸續續順利送達陝西。

公司認為不正當停發貨

4萬多貨款“被凍結”

因為覺得花椒沒有什麽市場,自己也用不完,程宇維在收到平台的發貨後,退掉了所有的花椒。而正是這一大批量集中退貨的行為,引起了“天虎雲商”平台的關注。

天虎雲商平台服務結算部部門經理趙會春告訴記者,“我們發現在平台的同一商家,有針對同一貨品花椒的大批量退款,經判定是異常現象。後台數據核查後發現,這些退款集中於5個支付寶账戶,地址也是位於同一個小區的不同單元,極其近似,我們認為這是存在有不正當獲取優惠券的行為,所以停止了發貨。”

在去年12月23號前後,程宇維接到了平台的通知,因為账號的異常操作,剩下的訂單要暫停發貨。“剩下的那批訂單大概支付了4萬多,但一直到現在也沒有退款。”他告訴記者,在平台停止發貨後,自己一直在與客服溝通。

“溝通了10來天,但都沒有一個結果。”程宇維表示,自己對平台提出的要求都予以了配合,可未發貨的這一大筆支付款退款,卻一直沒有到達账戶。為了解決此事,程宇維專程從陝西趕往成都,“不管是退錢,還是造成了損失要補償都可以,但是一定要提出一個解決辦法。”

程宇維來到“天虎雲商”平台所在的公司進行協商

2019年1月22日,程宇維一大早就來到天虎雲商平台公司前等候協商,但雙方還沒有達成一致。程宇維向記者出示了一段22日上午與該平台所在公司律師溝通的錄音。

在錄音中,平台方律師表示,現在程宇維的行為可能觸犯法律,只有在確認獲得訂單中出現名字的用戶授權後,才能繼續與其協商。1月22日下午17時許,記者陪同程宇維再次來到了“天虎雲商”平台所在的公司。

公司認為小夥可能觸犯法律

賠償金額仍在協商

在天虎雲商平台看來,這並不是一個單純的“薅羊毛”事件。“‘年火節’活動的目的是為了發展用戶,所以這‘滿199減100元’的優惠券金額,是需要平台貼補給商家的。”天虎雲商平台服務結算部部門經理趙會春向記者解釋,“我們平台支持的是真實的用戶和真實的訂單交易,對同一個账號領取優惠券的數量也做出了限制。只能領5張。”

“最主要的原因是149單中,只有5單是以程宇維本人的名義購買的,其他的均是以他人手機號注冊的非法账號,如果他不能提供經账號所有人提供的授權書,則不能代表手機號的主人購買該批牛奶。”趙會春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據公司律師所說,他的行為實際可能已經觸犯了《合約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與公司和發貨商家商議如何處理此事後,趙會春表示,在程宇維購買的牛奶中已發貨的部分,售賣商家表示不願意退貨,所以這筆100元的補貼,平台還是將會支付給商家。

“但他獲得了不該獲得的優惠券,給平台帶來了損失,所以需要向平台補償除以他本人名義購買的5單外,其余144單的優惠金額。”

至於未發貨的部分,趙會春解釋他們將會在與程宇維協商一致後予以退款。

截至記者發稿時,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電腦端有《用戶協定》

對“不正當手段獲抵用券”有約束

1月22日下午,記者通過手機下載了“天虎雲商”APP。該APP中寫明,該電子商務平台是由四川公用資訊產業責任公司打造的綜合性電子商務平台。記者發現,該平台在手機上可以通過账號密碼或手機號登錄。而通過一個快速注冊選項,只需填寫電話號碼,收取簡訊驗證碼,再設定密碼,即可注冊成功。

在手機上,可以通過手機號碼直接進行注冊該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個過程中,記者並沒有在手機APP上找到關於用戶的使用協定。1月23日下午13時30分,記者撥打了“天虎雲商”APP上標注的客服熱線,一位女客服表示,現在在手機端注冊時暫時沒有用戶協定,但以電腦端注冊時會顯示用戶協定。

記者登錄電腦端後查看發現,電腦端《用戶協定》中有多條涉及用戶账號及不正當獲利的條款,如“對於惡意購買和不正當手段獲得的抵用券,天虎雲商有權作出獨立判斷並采取包含但不限於凍結您的用戶账戶或清空抵用券等措施”、“用戶理解並保證不惡意利用技術手段或其他方式,為獲取優惠、折扣或其他利益而注冊多個账戶、下單等行為,影響其他用戶正常消費行為或相關合法權益、影響天虎雲商正常銷售秩序的行為”等。

在電腦端的用戶協定中,對不正當獲取抵用券的行為做了規定

律師聲音

用購買的账號“薅羊毛”存諸多法律風險

購買账號領取優惠券大批量購買商品的行為,是否有法律隱患呢?

隆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玥斌表示,這樣的行為存在法律風險。假設平台是基於擴大客源的目的為每一位客戶提供優惠,那麽製造虛假的客戶來獲取更大的優惠,實際上是典型的合約欺詐,嚴重的話,甚至可能會涉及合約詐騙。

而從經濟法角度來看,如果通過這種方式獲得了大量價格低廉的優質牛奶,而實際目的是為了倒賣,而不是消費,那麽這種行為不會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因為其不再歸屬於“消費者”的範疇。

李玥斌認為,用別人的身份資訊在網上購買商品,使用時是否經過他人同意是一個關鍵。如果沒有經過別人同意,主觀心態是替別人購買,就會涉及無權代理。但如果是借別人的名字給自己買,不但在平台涉及違約,還可能侵犯了公民個人資訊。

平台作為格式合約的提供方,不能隨意解釋條款,公司是否能讓其退還優惠券,要看在格式合約中是如何規定的。如果在刑事上構成合約詐騙罪,平台成為受害者,那麽可以要求主張合約無效,賠償損失。如果在民法上認定為合約欺詐,可以將合約撤銷。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江露仙表示,其實這個已經不是“法律風險”的範疇了,程宇維購買了200-300個他人的手機账號購買,首先涉及到這些账號的購買管道是否合法?账號所有權人是否知情?如是否定的情形,從目前情況來看,程宇維未獲得授權也不構成無權代理,因為其購買的行為和產品均歸於其一人。

其次程宇維在該平台購買產品,表示其已同意並自願遵守該平台的《用戶協定》,並保證不會惡意利用技術手段或其它方式使用多個账戶下單(協定第8條),現程宇維的行為明顯違反該協定,不僅已經違約,還因其在平台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大量他人账號進行購買,使平台產生了誤解以為是不同的買家,程宇維的行為還可能構成欺詐行為,按照《合約法》的規定,被欺騙的一方有權撤銷該合約。

但用程宇維實名账戶購買的商品,不違反法律,也符合協定約定,對於這一部分平台不能取消該優惠;而對於程宇維使用他人账號惡意大量購買的商品,因程宇維已不具備享受優惠的條件,可按照無優惠的情況處理。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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