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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莫拿孩子當「籌碼」,父母學會調整心態減輕孩子心理創傷

近段時間觀看電視劇《離婚律師》,劇中湯女士在丈夫有外遇意欲離婚時,丈夫提出要孩子的撫養權,她憤怒地吼叫「你永遠也休想見到孩子。」

現實生活中,這種離婚時以孩子為「籌碼」來要挾對方的現象屢見不鮮。離婚,最大的受害者是便是孩子,而如果在離婚過程中以孩子做「籌碼」來要挾對方,則對孩子的傷害會更大。一位朋友在離婚後,兒子經常逃學、與他對著乾,後來又迷上電子遊戲,還有較重的反社會行為。在請筆者做成長輔導時,孩子告訴我,其實他可以接受父母離婚,真正讓他感到受傷害的是,父母為了爭取他的支持,都在他面前講對方的壞話,或用他做攻擊對方的條件,讓他很傷心煩惱,覺得無所適從。

那麼,怎樣做才能減少離婚對孩子的傷害?以下幾點值得參考。

當離則離不要勉強維持

有的夫婦為了不傷害孩子,感情雖破裂也不願離婚,維持著表面上的婚姻。然而,孩子在沒有愛情的家庭氛圍裡生活,同樣會感受到婚姻的痛苦與無奈,這種對婚姻的負性認識會嚴重影響孩子成年後的婚姻質量,甚至形成恐婚心理。因此,感情破裂的夫妻打著「為了孩子不離婚」的幌子勉強維繫著家庭關係,到頭來很可能是苦了自己,亦誤了孩子。如果真心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而不想離婚的話,就要放棄前嫌,體諒對方,相親相愛地好好過日子。

離婚不是親子感情的終止

決定離婚,就要讓孩子了解真相,不可用種種理由欺騙孩子。讓孩子知道婚姻是需要愛情的,父母之間沒有了愛情,繼續在一起只會是更多的傷害,但離婚後父母仍然都愛著他。離婚只是父母感情的破裂,而不是親子感情的終止。在具體的監護人選擇上要徵求與尊重孩子的意願,同時不要因為監護人的確定而影響另一方親子權力的行使。

離婚後仍能平和相處

離婚後雙方仍能保持平和豁達的心態,不是夫妻亦不是仇人。不少人離婚後反目成仇,甚至因為憎恨對方而經常在孩子面前貶低對方,甚至貶低整個異性群體。不少離異家庭長大的孩子成年後出現恐婚、厭婚心理,與此不無關係。因此,夫妻離婚後應平和相處,如能做到不是夫妻還是朋友,則是最好的心態。

避免過度的補償行為

父母雙方都不可因為覺得離婚虧欠了孩子,而在感情與物質上過度地對他們進行「補償」。無論是愛還是錢財,超出了平常孩子應該得到的,都只會影響孩子的成長,甚至害了孩子。

(湖南省懷化市第四人民醫院-楊司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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