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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和前夫罕見同框,是“無私的愛”讓他們一笑泯恩仇

賈靜雯的大女兒梧桐妹今年14歲啦~6月12日,梧桐妹迎來了初中畢業典禮,出席的家長除了賈靜雯和修傑楷之外,還有梧桐妹的親生父親、賈靜雯的前夫孫志浩。

這應該是自2009年賈靜雯和孫志浩鬧離婚以來,兩人首次在公開場合“和諧”同框。

賈靜雯還在自己的微博上發文感慨,說是“因為無私的愛把我們凝聚起來”。

說實話,看到這一幕,小王子心裡也感慨萬分,畢竟賈靜雯和孫志浩的故事,既狗血又令人唏噓。當初撕破臉成那樣,甚至在法庭上當庭大吵,現在能為了女兒重新心平氣和地站到一起,實屬不易。

大家都知道2003年,賈靜雯主演了兩部電視劇——《倚天屠龍記》和《至尊紅顏》,從而到達了自己的事業巔峰。

但在2004年,賈靜雯卻突然宣布和孫志浩訂婚,當時他們才認識兩個月,後來才被曝出,賈靜雯是因為懷孕,才會匆匆忙忙訂婚。

孫志浩是美籍華人,但家在上海,他的父親孫文騏原是天虎貨運的中國區負責人,後來又在上海開設了德威、虎威兩家貨運公司,讓孫家成了上海比較有名氣的豪門。

孫志浩本人則畢業於紐約大學,回國後幫父親打理生意,還當上了上海天虎國際貨運的總經理,是名副其實的鑽石王老五。

雖然閃婚聽起來不太靠譜,但在當時,還是有不少人覺得賈靜雯找了個好婆家,家大業大,意味著以後衣食無憂。也有人認為賈靜雯是因為懷孕不得已才嫁給孫志浩,孫志浩除了有錢,沒有一點配得上賈靜雯,並不看好他們能長久。

2005年6月19日,賈靜雯和孫志浩的女兒孫翎茜,也就是梧桐妹順利出生,夫妻倆都很開心,抱著女兒出現在公眾視野中的樣子還是幸福的。

可惜好景不長,2009年3月,賈靜雯和孫志浩就傳出婚變,雖然賈靜雯一再否認,但這對夫妻的矛盾已經積攢到了即將爆發的地步。

2009年4月,賈靜雯在發布會上承認婚變,並哭訴自己和梧桐妹由於孫家的阻撓不得相見。失意與落寞在她的臉上表露無遺。

據賈靜雯敘述,4個月前她和孫志浩發生爭執,對方當場從她手中抱走女兒,出門後就沒再回來。這當中,她隻與女兒通過兩次視頻和兩次電話,孫志浩卻拒不透露女兒的具體位置。

在發布會現場,賈靜雯泣不成聲:“我要知道我女兒在哪裡,這個要求並不過分,我一直在等待,寫給他、傳短信給他,都沒有回音。”

這時候人們才知道,“一入豪門深似海”又在賈靜雯身上應驗了。而賈靜雯也借這個機會把自己嫁入孫家五年來的苦水都倒了個遍。

除了聲明中的孫志浩及其父母不顧賈靜雯母親病重,硬是搶走梧桐妹這點,賈靜雯還控訴孫志浩曾對她有家暴行為。賈靜雯稱,2006年8月,因為家暴,兩人就曾簽署過離婚協議。

但後來孫志浩發聲明反駁,說2006年8月,其實是賈靜雯帶著兩位女性友人來到上海的家中,將保姆雙手反綁後強行將梧桐妹帶走,並謊報女兒護照證件遺失以申辦新的證件,擅自將女兒帶到台灣,不讓女兒和孫志浩通話或見面。為了見女兒,孫志浩才被迫簽下那份離婚協議書。

另外,孫志浩在婚內也並沒有安分,反而借著富二代的資本繼續花天酒地。就在賈靜雯生下梧桐妹的前一晚,孫志浩還被拍到酒後駕車載別的女人。

酗酒、花心、家暴,讓賈靜雯對孫志浩失望透頂,而婆婆也不給賈靜雯好臉色看。每次吵架,婆婆都向著孫志浩,還把孫志浩酗酒怪給賈靜雯,說是賈靜雯整天在外拍戲,不夠賢惠才導致的。言外之意,就是要賈靜雯完全放棄事業,留在家裡相夫教子。

其實在結婚後,賈靜雯已經漸漸放下事業了,相比2003年(4部劇)和2004年(3部劇)的高產,賈靜雯在2006年隻拍了一部劇。

要一個事業如日中天的女演員完全放棄事業,呆在豪門裡當金絲雀,還要天天受氣,誰忍得了啊?

甚至還有傳婆婆在賈靜雯生下女兒後,要求先驗孫女的DNA,確認是孫家的血脈後才準賈靜雯進門,如果這是真的,那可太侮辱人了吧!

發布會後,孫家迫於輿論壓力,同意讓賈靜雯見女兒,但這時賈靜雯心意已決:一定要離婚!

2009年12月19日,賈靜雯和孫志浩終於在美國拉斯維加斯正式離婚。

可賈靜雯和孫志浩的離婚官司,在美國打完,還回台灣繼續打,主要爭議點就是梧桐妹的撫養權和財產分配。

在美國的離婚訴訟中,賈靜雯是爭得了女兒監護權的。只是孫志浩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了新一輪離婚訴訟,除了爭奪女兒撫養權,還另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主張賈靜雯財產有1億新台幣(約2198萬人民幣)以上,要求賈靜雯給他2600萬新台幣(約571.5萬人民幣)。

而且孫志浩還聲稱自己月薪只有3萬5千(人民幣),才不是大家想象中肆意揮霍的富二代。不過被曾經的媒體報導打臉了:孫家資產約數億元,在上海擁有2處房產,一處是2003年市值就已有4000萬元台幣的“湯臣上海高爾夫花園別墅”,另一處是孫志浩、賈靜雯結婚時居住,價值2000萬元台幣的“湯臣豪園二期”,此外孫家也傳在美國洛杉磯有置產。

得知孫志浩的訴訟請求,賈靜雯表示“很傻眼”。

來看看孫志浩在2010年6月2日發布的緊急聲明,把鑽戒、聘金、家庭開銷等算得一清二楚,小王子看了也很傻眼:

孫志浩聲明節選(可滑動閱覽)

一、孫志浩先生並未要索回結婚時之贈與物品及生活費用。孫志浩先生與賈靜雯小姐訂婚時,孫志浩先生的父母親友贈送賈靜雯小姐一顆價值百萬元以上之鑽戒及其他貴重珠寶與36萬元的聘金紅包,孫志浩先生根本未請求返還上開物品及金錢。而雙方家庭生活之開銷,包括房貸、女兒學費、雇請保姆、傭人費用、水電管理費等,全數都由孫志浩先生負擔,孫志浩先生亦未向賈靜雯小姐索回或請求分攤該家庭支出費用,該聲明稿所述,顯系混淆視聽。另該聲明稿提及曾匯款42萬4千元人民幣予孫志浩先生一事、孫志浩先生並未收到該款項,請賈靜雯小姐提出證據,否則應公開澄清並道歉。

……

三、孫志浩先生系依法律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並非要求贍養費,亦未想從賈靜雯小姐身上得到任何一分不應該歸屬於孫家之財產,否則依賈靜雯小姐上億元之收入情況,不可能隻請求2千6百萬元新台幣。孫志浩先生只是想要原屬於孫家的,包括孫家為兩人結婚一起共同生活目的所購買,但登記1/2持分予賈靜雯之上海房屋及結婚前,孫志浩先生之父親代墊予賈靜雯小姐的500萬元欠稅款取回而已(兩者合計即約2千6百萬元新台幣)。爾後,如有任何人對此為不實傳述,故意扭取事實,致妨害孫志浩先生之名譽,孫志浩先生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孫志浩最沒品的一點在於,他跟媒體爆料稱曾經想和賈靜雯複合,2010年4月兩人在洛杉磯還同床共枕了兩天。賈靜雯的弟弟衛斯理知道後痛批孫志浩沒品,丟盡男人的臉。

2010年7月12日,賈靜雯和孫志浩的離婚官司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三次開庭,之前雙方用聲明互相Battle已經火藥味十足,而據轉述,這次賈靜雯和孫志浩更是當庭面對面大吵。

另一個小插曲是,孫志浩的父母執意要進入法庭旁聽,不過由於家事法庭只能有當事人和雙方律師進入,孫家父母的行為引發賈靜雯律師的強烈抗議,十分鐘後孫家父母就被請出了法庭。

庭審結束後,賈靜雯走出法庭,回避著媒體的追問,黯然落淚。

2010年8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裁定將梧桐妹監護權判由賈靜雯、孫志浩雙方共同監護,賈靜雯表示不服。因為根據法院書記官告知,孫志浩將擔任主要監護人,可將梧桐妹帶往美國就讀幼兒園,偶數年的暑假須將梧桐妹帶回台由賈靜雯照顧,奇數年賈靜雯則可赴美探視梧桐妹,農歷年另有7天與女兒相處的時間。

搞什麽偶數年奇數年,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就是把梧桐妹判給孫志浩了啊……

在繼續訴訟期間,弟弟衛斯理以及好閨蜜高圓圓等人都在四處奔走聲援賈靜雯,不希望賈靜雯和女兒就此分離。

2011年1月,這樁打了一整年的離婚官司終於塵埃落定,賈靜雯和孫志浩在法官面前簽下和解書:梧桐妹15歲以前都可以留在台灣念書,而孫志浩也保有對梧桐妹的探視權。但賈靜雯必須以小孩為生活重心,不得離開小孩5天以上,也禁止將女兒的隱私公開在網絡上。

此後,賈靜雯再不接需要長時間離開家的工作,就算發梧桐妹的照片,也都一定會擋住她臉的一部分。

後來的故事,大家應該都知道了。賈靜雯找到了新的另一半修傑楷,生下了咘咘和Bo妞,組成了五口之家。

孫志浩則在2016年9月3日被曝和模特林若亞在關島秘婚。

修傑楷說過,梧桐妹是賈靜雯人生的一部分,不會因為她不是自己親生的小孩就有什麽隔閡。這也是賈靜雯接受修傑楷的重要原因。

他也不強求梧桐妹叫他爸爸,但兩人早就親如父女。

這次參加梧桐妹的畢業典禮,在兩張不同的合照中,修傑楷和孫志浩站的是同一個位置。意味著在梧桐妹心中,這兩個男人都是她的父親。

梧桐妹也並沒有因為跟著賈靜雯生活,就和孫志浩產生隔閡。孫志浩和林若亞的婚禮,梧桐妹去了。

平時還會和林若亞單獨出街。

對梧桐妹來說,她不是失去了完整的家庭,反而同時擁有了兩個美滿的家。

在賈靜雯的微博底下,有人評論說,孫志浩老了很多,反而賈靜雯越來越美麗。

也有人讚賈靜雯和修傑楷大度。

其實不難理解,為人父母,當初能為了孩子爭個頭破血流,今天也能為了孩子一笑泯恩仇。人生有什麽不可能的呢?

再自私的人,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也會表現出無私的一面。在孩子生命中的每個重要時刻,父母的陪伴,永遠都是最好的禮物啊。

正如賈靜雯所說,感謝過去早就了現在她所擁有的美好生活,人生的每一個坎,跨過之後再回頭看,都會成為一個難忘的經驗。

抓著仇恨和痛苦過一輩子的人,永遠也不會快樂。

倒不如放下過去,從此各自安好,勇敢追求新的幸福吧。

撰文:撩發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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