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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已有10家公司退市!破面成告別A股新方式 警惕這56隻股

9月5日,*ST印紀繼續跌停,股價跌至0.67元,這已經是*ST印紀連續第17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元,即使*ST印紀在後續三個交易日內連續錄得3個漲停,那股價也無法返回1元上方。破面退市或是大概率事件,第四家“面值退市股”基本鎖定。

券商中國記者統計,截至9月4日,今年A股退市公司數量已有10家,創近年新高。“欺詐退”、“違法退”、“業績退”、“破面退”、“主動退”、“重組退”層出不窮,A股市場IPO常態化的同時,退市也正在走向常態化。

多位市場人士認為,退市制度多元化有利於維護股市的公平公正,倡導價值投資理念,敦促企業即使上市之後也並不是一勞永逸,提升金融市場對實體經濟的刺激力度。同時,從市場資金角度來看,退市制度能夠釋放被這些劣質股票吸納的資金,從資金結構上提供活水。

退市情形一:破面退

繼去年的中弘股份之後,近期又有2家公司觸發“面值退市”的規定,*ST雛鷹確定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1元面值,而即將離開A股市場,連續20個交易日股價低於面值的*ST華信,宣布停牌,等待深交所做出決定。另外,*ST華業、*ST大控、*ST印紀等股票目前都在面值之下。

根據規定,如果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交易所有權終止公司股票上市。此前,兩市已有公司因為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面值而退市。

前海開源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認為,近兩年來,A股市場走出了結構性的行情,績優股表現相對堅挺,而非龍頭股以及一些績差股、題材股都出現了較大幅度的回落,“業績為王”目前仍是最好的選股思路。

業內人士認為,“面值退市”正成為A股退市的一個新路徑,因此這些股價低於面值的股票引起了市場關注。

截至9月4日收盤,剔除*ST印紀,兩市股價低於2元的還有56隻,其中4隻低於1元,分別是*ST大控、*ST神城、*ST歐浦、*ST華業。特徵來看,股價低於2元的個股中,ST股佔比超過六成。一位投行人士表示,業績不佳、負面消息纏身導致這些股票股價走低。

退市情形二:業績退

*ST海潤、*ST華澤、*ST眾和3家公司即因觸發財務類退市指標被強製退市。

其中,*ST華澤為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首個年度報告;*ST眾和為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顯示公司淨利潤及淨資產為負值、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ST海潤是觸及淨資產、淨利潤和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等三項強製退市標準。

去年退市的*ST烯碳則因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被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被強製退市。

強製退市包括了財務類、交易類、規範類和其他(如破產清算等)四大類別;交易類的退市指標則主要包括股票價格、交易量或股東人數等。如*ST雛鷹、中弘股份。規範類主要包括重大違法和未按規定披露年報兩種情形,而其中關於重大違法強製退市的相關規則更是備受關注。

退市情形三:主動退市

*ST上普屬於主動退市。主動退市所涉類型相對簡單,一般包括股東大會決議和私有化。今年上半年退市的*ST上普即系A股市場上第二家股東大會決議主動退市的公司。首家股東大會決議主動退市的公司是*ST二重,其在2015年退市。

5月6日晚,*ST上普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上交所通知,上交所決定受理公司A股、B股股票主動終止上市申請。公司將在取得上交所終止上市批準後,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及退市公司板塊(俗稱老三板)掛牌。*ST上普將成為今年A股退市第一股,也是A股第二家主動退市的公司,上一家主動退市的公司是二重重裝,2015年退市。

實際上,因2015年、2016年和2017年連續3年虧損,*ST上普股票2018年5月底就被暫停上市,其2018年業績再次虧損。根據相關規定,即便不主動退市,在2018年年報披露以後,*ST上普也將觸發強製終止上市情形。

退市情形四:重組退

重組類退市方式包括吸收合並、重組上市和出清式資產置換三種類型。小天鵝即通過吸收合並方式退市;雲南能投和東方新星以“賣殼”的方式退出;*ST嘉陵則以出清式資產置換退出。

有市場人士表示,出清式資產置換是指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將原有主要業務置出,同時置入新業務,使上市公司主業發生“脫胎換骨式”變更,這實際上也是退出的一種方式。此外,重組上市在出清不良資產的同時置入優質資產,使公司“脫胎換骨”,也是重要的化解存量風險工具,比如此前的360借殼江南嘉捷,江南嘉捷即通過賣殼退出資本市場。

退市常態化力度加大

事實上,回溯A股市場29年的歷史,退市一直是市場中的小概率事件。Wind數據顯示,29年來滬深兩市退市股票僅為122家,平均每年退市的公司數量僅為4家左右,過去10年A股的年均退市率只有0.2%。

不過,2018年以來,投資者明顯感到退市監管力度加強。一方面,證監會啟動新一輪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修訂了《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乾意見》。滬深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實施辦法》,明確了重大違法強製退市的具體違法情形和實施程序,新增“五大安全”重大違法強製退市情形。

除了政策層面在加強監管之外,在今年5月舉行的中國上市公司協會2019年年會上,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表示要探索創新退市方式,實現多種形式的退市渠道,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觸及退市標準的企業,要堅決退市。

“出現一家,退市一家。”近年以來,監管退市態度堅決,彰顯威力。2016年*ST博元成為首單因重大違法被強製退市公司,2017年欣泰電氣因欺詐發行成為第二單觸發重大違法退市公司,2018年長生生物成為第三單因重大違法被強製退市的公司。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被曝涉財務造假。去年以來,也有部分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被移送警察機關,另有部分公司受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

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鋒表示,退市不是一個動作,而是連貫的過程。退市後涉及如何補償股東等問題,相關法律程序亟待完善,因此探索創新退市方式首先要把程序設計好,考慮周全。

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指出,退市應堅決從嚴,但違法違規的司法救濟也應跟上,例如可以考慮從行政罰款或和解金中提取一部分作為賠償基金,用於解決中小投資者訴訟勝利後相關責任人無能力賠償等問題。

楊德龍指出,退市常態化是股市健康的表現,也是監管任務中的重點。只有不斷的通過市場機制進行優選和淘汰,才能保證上市公司的高質量,真正實現資本市場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可以預見,未來A股市場上的退市率將會越來越高。值得注意的是,要對相關的中小投資者進行充分的風險警示,同時在退市制度上可以考慮進一步完善投資者賠償機制,針對不同類型的退市應有不同的賠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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