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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申請強製執行,同時迎接美德一大波訴訟結果

全球芯片巨頭高通和其最大客戶蘋果公司最近在中國的一場官司,仍未有明顯轉機。

雖然福州中院要求要求蘋果立即停止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iPhone的侵權行為,但高通方認為,蘋果公司並未執行禁令要求的將所涉7款手機下架。

此前,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顯示,簽收禁令已經生效。但蘋果公開表示,將通過法院來尋求所有的法律途徑,並稱這些專利並不包括該公司安裝在所有新款iPhone上的最新作業系統,中國消費者仍可購買所有型號的iPhone產品。

高通一位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獨家透露,已於12月12日下午向法院申請了強製執行禁令,並等待法院采取下一步行動。

與此同時,高通早先在美國和德國發起的訴訟也即將迎來結果:預計德國法區下周會有大概4-5個案子出結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兩個案子,其中一個大約下月中出結果,另一個在明年2月中旬。

他認為,這些訴訟結果中,大概率也會有新的禁令產生。“比如德國下周會出來多個案子的判決結果,我們只要贏一個,不就有禁令了嗎”?

高通在全球密集發起訴訟

在高通發起的這些訴訟案件中,第一財經記者查閱到一起:蘋果和高通在德國慕尼黑的有關iPhone和Spotlight搜索的案件於今年9月20日剛剛進行了庭審,預計將於12月20日作出判決。

而ITC的判決似乎也有了轉機。今年9月29日,ITC行政法官托馬斯·潘德(Thomas B. Pender)就蘋果公司與高通公司之前的非標準必要專利侵權的337調查出具了初步決定。該法官雖然在初步決定中認為蘋果產品侵權了高通公司的一項美國專利權(U.S.9,535,490),但基於公共利益因素考慮,建議ITC不就蘋果產品簽發禁令,也即不禁止部分iPhone手機進口美國。但本月12日,ITC表示將複審該項裁決,並於2月19日公布最終決定。根據以往統計,ITC的判決獲得上訴法院維持的概率很高。一般情況下,若在初步決定簽發一個半月內ITC不進行審查,便將成為ITC的最終決定。

這只是高通整體訴訟戰略的一部分。該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高通對蘋果在全球發起訴訟僅有美國、德國和中國。最早在美國,之後德國,每個國家發起了約10個訴訟。在美國ITC網站上,每個案子的節點都會公開;德國法院則是直接通知律師,沒有專門公開資訊來源。

其中在德國,有8個以上的案子,分別在慕尼黑和曼海姆兩個城市的兩個法院,各發起4個。“這是最正常的打法,因為每個法院的專利法官數量都有限,也與案件審理周期有關。”他說。

去年9月底,高通陸續在北京、廣州、南京、青島、福州五個城市布局,發起了23個(原本24個,撤訴一個)針對蘋果公司的訴訟,這個數量幾乎相當於美國和德國案件的總和。

多位知識產權訴訟領域的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種密集發起的戰略非常典型,除了因為符合一些法區的要求,也是給對手施壓的一種手段,最終目的是逼迫一方和解。集佳律師事務所李永波律師就認為,一個專利算一個權利基礎,四個專利可以發起四個訴訟,多管齊下,哪怕其中三個專利被判無效,至少有一個能成功觸發禁令。

法官面臨艱難選擇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高通和蘋果的專利大戰是典型的商業利益之爭,讓人聯想起蘋果和三星跨越7年的拉鋸式訴訟大戰,2018年6月26日,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庭公布的法律文書顯示,這兩家手機制造商才就專利訴訟達成和解。

但蘋果和高通的訴訟特殊之處在於,這場大戰讓多位法官面臨艱難的選擇:簽署禁令意味著可能將高通的潛在競爭者英特爾排除出芯片市場,進一步加劇行業壟斷;不簽署禁令,蘋果又確實被認定侵犯了高通的知識產權。

雙方矛盾已經擺到台面上。蘋果不滿高通收取專利模式不合理,費用過高,希望支付較低金額的許可費,而前述高通負責人士則第一財經記者稱,不能給蘋果降低許可費率,因為不能比中國國內(其他)公司的條件更好,如果給予蘋果更多優惠,則違反中國的反壟斷法。

2015年,中國國家發改委對高通公司展開了反壟斷調查,國內手機廠商批評高通收取了不合理過高的專利費(根據整機價格收取專利費),最終向高通開出了近10億美元的罰單,隨後,高通公開發布簡要版整改措施,降低了專利費標準,並作出了一定程度的商業模式改變。之後兩年和幾乎所有的中國手機廠商簽署了專利授權協定。

這也是官司的導火索之一。雙方的官司最早發生在2017年1月,蘋果在美國聖地亞哥聯邦法院起訴了高通,稱高通從iPhone的銷售額中抽取份額作為專利授權費的做法是違法的,要求退回近10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而高通否認指控,反訴蘋果欠其70億美元專利使用費。隨後,蘋果分別在美、英、日等地起訴高通壟斷,高通則在美、德、中起訴蘋果侵犯專利權、竊取商業秘密並要求禁止iPhone銷售予以回應。

面對現在在中國的局面,前述高通負責人說,法院的反饋是,上周三寄給蘋果公司的委託訴訟代理律所(上海方達律師事務所)的三份裁決都被拒絕接收,僅有北京蘋果福州公司的代理律所(福建拓維律師事務所)接收了裁決書。“投遞了一個星期,每天去送達,EMS最後沒辦法,只能退回給法院,法院已經再次發起送達。”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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