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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你利益的人不一定是真正在幫助你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真正理解這一點,才會誠心懺悔過去的罪業,並以積極的心態面對挫折。

——希阿榮博堪布《前行筆記之耕耘心田》

文:慧燈法師

以自我為中心導致我們無法平等地緣一切眾生,所以我們首先要通過修持舍心了知“怨親平等”,逐漸擴大心量,減輕我執。對治習氣的方法大致可歸納為下述三個方面。

“怨親不定”。把眼光擴展至廣闊的範圍,我們不能以“他今世對我好或不好”為標準,而要從更長遠乃至整個輪回的角度去考慮。了知了怨親是不定的,才會明白真的沒必要糾結於暫時的利益而無法平等饒益眾生。

“總體思惟利益”。比如,父母分別答應給你一百塊錢,如果媽媽是在一年中的每天給你三毛錢,你會覺得媽媽真好;而爸爸是在一年的最後一天把一百塊錢一起給你,你也許就會在前面的三百六十四天裡認為“爸爸說話不算數”,沒準還會覺得他不喜歡你。

同樣是一百塊錢,媽媽是分在每天給你,爸爸是最後一天一起給,我們往往會只看到媽媽對自己的恩德,而對爸爸輕易下了不好的判斷。其實,同樣是給予利益,僅因為時間不同,你就有了父母對待自己的好壞差別。

我們對眾生也是同樣的,比如:修持佛法的過程中,有的人直接給予了我們幫助,我們就很容易對他心生感恩;有的人只是目前沒直接利益我們,我們就覺得他們離我們很遠或覺得他們對自己沒什麽恩德而疏遠他們。

可是我們要知道,暫時沒有利益我們的眾生不代表將來不會利益我們(如同上面那個父親,前面沒有給我們錢,不代表他最後一天不會給),既然同樣會賜予我們佛法方面的利益,就不要只看暫時而要看得長遠。

“怨親只是分別心滿足與否的自我判定”。怨親只是我們分別心的遊戲而已,滿足了自我需求的,就判定他為親人;沒有滿足或違背了自我需求的就判定為怨敵。以父母舉例,如果你小時候犯了錯而被父親揍過,你肯定會說“我爸管我管得特嚴,他可能不喜歡我”;如果你的媽媽對你軟言安慰,還幫你說兩句好話,你就會覺得“媽媽對我太好了”——對父母的這個判斷,是我們依據自己暫時受傷害與否得出的。

擴大至對所有怨親的判定,亦是如此。比如經濟上為我提供幫助的就是好朋友,損害我利益的就是壞人,這就是我們以自我為中心的輪回心所認定的怨親(這種價值觀必定會導致我們流轉於輪回)。

這種價值觀真的與事實相符嗎?不一定。給予你利益的人不一定是真正在幫助你,而帶給你痛苦的人往往是在消除你往昔的惡業。我們不要被自我的分別心欺騙,而輕易對“怨親”下定義。

通過不斷思惟,我們就可以明白“怨親平等”的道理,並由此生出舍心。擁有了“舍無量心”就能去利益一切眾生。通過利益“一切眾生”,我們就能逐漸放下對自我的執著,斷除自私自利之心,生起菩提心。

——文章根據菩提洲網站在線課程講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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