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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悠久的吃兔子事件:40萬年前原始人開始吃

近日,一份考古科研成果表明,在40萬年前的歐洲,兔兔這種可愛的小型動物已經在原始人類的菜單上了。儘管當時人類還處於舊石器時代,但是扛著木棒和拿著打製石斧的原始人已經經常烤兔子吃了。

現在,雖然那些扛著大棒子的原始人已經滅絕了,但是這個研究說明,當時的原始人類捕獵時非常靈活,除了兔子之外,野山羊和野鹿也是他們追逐的對象。這還真像《人類簡史》裡面說的那樣,人類才是“大殺器”!

進行這項有趣研究的是加拿大彼得伯勒特倫特大學的古人類學家歐仁·莫林和他領導的一個研究小組,他們研究了21份動物化石和石器。

這些化石和石器此前在法國南部的8個地點被挖掘出來,其中有大量的動物化石,包括野兔們。其中17份是由用石器屠宰後的獸類遺骸化石,這些化石大致上都可以追溯到大約6萬年前,而其中一些化石則可以追溯到40萬年前。

經過研究後,他們認為,早在36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人們便開始戲劇性地擴大了他們的菜單了,而包括兔子在內的各種各樣的小動物都很不幸地進入了這個“食材名單”。

莫林的團隊猜測,那時進入人類食譜的兔子可能大量存在於從西班牙到意大利的地中海地區。

研究人員還猜測,大約四萬年前,遠古人類就開始定期捕獵野兔。而到了1.1萬年前,人類的好朋友——狗狗便開始幫助我們追逐這些漫山遍野跑的“美味”了。

不過,為什麽原始人喜歡吃兔子呢?有很大的可能是因為兔子肉很適合燒烤。在我國,3000年前,殷商人就開始馴養兔子了,婦好墓中有玉雕兔出土。

至於詩經裡的兔肉菜單更是比比皆是,例如:“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翻譯一下就是:有隻白頭的野兔味道鮮嫩,燒著也好吃,裹上泥烤著也好吃,做成兔肉烤串,更好吃!該說真不愧是大吃貨帝國嗎?

讀者朋友們怎麽看這件事呢?是覺得“兔子就是我的盤中餐”呢?還是覺得“兔兔這麽可愛,怎麽可以吃它們”呢?在評論區分享一下您的高見吧!

本文選題:楊騫;編輯:巧巧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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