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氣象:晴天間多雲;氣溫14-20℃;東北風3級;相對濕度50%-85%
相信大家和小編一樣
微信裡總會有那麽
一兩個做微商和代購的朋友
就像打開了某寶
時不時還來點“毒雞湯”
重磅消息
大家要注意了!
和四次審議修改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正式通過!
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那從明年開始
韓國的化妝品、澳洲的奶粉
還有東南亞、歐美的……
還能照常地進行代購嗎?
以後會受到嚴格的監管
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
劃重點
1、不管是什麽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還要是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2、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3、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別以為自己
平時在朋友圈裡打打廣告就沒事
從現在開始可多了一個專業名詞稱呼
“電子商務經營者”
按照法律法規上的解釋是這樣的
淘寶、京東等電商平台上的代購
微信朋友圈裡的微商
在直播平台中賣東西的博主
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以後將如何管理代購和微商
1
必須進行登記
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電商法》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注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台銷售。
以前,在淘寶開個代購網店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門檻。
但是以後,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2
必須依法納稅
過去的代購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過熟人介紹,進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營業執照,更不用納稅。
但以後,這一情況將改變,《電子商務法》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不僅進一步規範了電商代購的行為
更是給消費者打造了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
對於作為消費者的我們而言
更是一件好事!
新規定將給消費者帶來什麽?
1
買到假貨的幾率小了
《電商法》實施以後,代購、微信朋友圈賣假貨、劣質商品,恐怕不會那麽容易了。
隨著監管越來越嚴格,我們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幾率也會越來越小。
2
電商平台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平台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是假冒的、化妝品是假的等等,那麽平台也得承擔責任。
這樣以後在電商平台買東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
嚴禁“刷好評”、“刪差評”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否則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
4
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定不合理條件。
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除此之外
《電子商務法》還涉及
時下爭論頗多的
“大數據殺熟”
“共享單車退押金難”等問題
可以說,以後消費者維護
自身權益就有法可依了
對於做代購、微商的朋友來說
可謂是影響很大了
但另一方面,對於消費者
也是一種安全保障
讓買買買變得更加放心和規範
深晚君特選(戳下方標題)
來源 |楚天都市報、中國人大網、人民日報,海峽都市報、三峽晚報、湖北日報
編輯 | 郝露明實習生 邵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