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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澱2018非京籍小升初須知發布,速速收藏

昨天,海澱區招考中心中招辦發布“2018 年非本市戶籍和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在海澱區初中入學須知”,“京城教育圈”第一時間和圈友們分享。

2018 年非本市戶籍和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在海澱區初中入學須知

為平穩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海澱區接受初中階段義務教育工作,根據北京市初中入學政策,符合“五證”審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和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可以在海澱區初中入學。

一、申請條件

非本市戶籍和學籍的小學畢業生是指在外省市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不含可按本市戶籍對待學生,不含本市小學畢業生。

審核條件包括:家長(至少一方)在北京參加社保、父母同時具有海澱區《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式樣見附件5)。

二、辦理入學流程

1.注冊資訊

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務必於5 月2 日—3 日登錄“海澱區教育招生和考試中心網站,點擊“初中入學”,查看“2018 年非本市戶籍和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在海澱區初中入學須知”,進入“非本市戶籍和學籍小學畢業生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入口”。

注冊後按相關提示填寫資訊,經核實無誤後點擊提交。

2.線上初審

5 月4—7 日,警察海澱分局網上初審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登記卡)資訊;區人力社保局網上初審社保證明資訊;規劃國土委海澱分局、區房管局網上初審申請人提交的在本區購房的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售房合約、承租房等資訊。初審通過後(簡訊提醒),申請人列印《2018 年非本市戶籍和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在海澱區初中入學申請表》(式樣見附件3,以下簡稱“申請表”),及時到現居住地居(村)委會和新居民服務中心審核。

3.線下聯審

申請人於5 月9 日持申請表、審核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現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進行審核。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統籌各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和審核標準對申請人“五證”原件及複印件等申請材料進行聯審。審核通過後(簡訊提醒),申請人列印《初中入學資訊采集表》(式樣見附件4,以下簡稱“資訊采集表”)。

4.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申請人於5 月10—11 日攜帶資訊采集表、外省市就讀小學開具的小學應屆生證明和一張近期二寸證件照等材料到海澱區教育招生和考試中心中招辦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三、審核標準

(一) 全家戶口簿

1.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戶籍、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戶口簿上年齡與《出生醫學證明》上年齡應保持一致。

2.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應提交其父或母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情況證明(加蓋公章)。

3.單親家庭需要提供父母離婚證書或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

4.父母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應出示結婚證明、父母雙方戶口簿及適齡兒童少年《出生醫學證明》。

5.申請人必須為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二)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1.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單親家庭為一方)持有居住地址為海澱區的北京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限內。北京市居住證有效期限的起始時間應為2018 年5 月17 日(含)之前。

2.凡未辦理北京市居住證而持有居住地址為海澱區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有效期限”的起始時間應在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

3.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登記卡上登記的居住地址應與“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三)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證明

1.申請人在海澱購房的,應提交規劃國土委海澱分局登記的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提交區房管局登記的預售房合約及購房發票原件及複印件。房屋規劃用途應為住宅或公寓。

2.申請人在海澱租房的,應提交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約(房屋租賃合約為北京市的示範文本)、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房主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稅證明、能證明在此地址實際居住的相關票據和材料(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房屋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安全,必要時提交安全責任書。其中:

(1)租住部門公家宿舍的,提交部門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加蓋公章)和房產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2)租住農民個人房且無房產證的,須提交以下三種證明之一:①房屋地契證明;②建房屋審批證明;③村委會開具的,由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聯合簽字的房屋情況證明。以上三種證明都須經鎮政府審核並加蓋鎮政府公章。

(3)租住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由鎮政府研究決定,出具房屋情況證明,並加蓋鎮政府公章。

(4)租住我區公租房的,提交申請人與其部門簽署的《人才租賃住房租賃合約》或與北京市海澱區住房保障部門簽訂的《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約》原件及複印件(加蓋公章)。

(5)租住違法建設房屋、辦公用房、地下室、過道房、車庫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證明無效;違反國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賃規定租住轉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軍產房的居住證明無效。

(四)在京務工就業證明

申請人或其配偶須提交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受雇於用人部門的,應於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2.在蔬菜、服裝、海鮮等合法市場經營的,應提交2018 年3月1 日(不含)之前核發的營業執照,並於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3.在本市注冊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交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核發的營業執照,並於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4.在本市注冊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應提交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核發的營業執照,並於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5.在本市注冊企業的股東或合夥人的,應提交相關工商機構備案檔案(備案、變更日期在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並加蓋公章),並於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注:以上五類申請人或其配偶應於2018 年3 月1 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且2018 年3 月(含)至2018年5 月(含)之間應按月正常連續參保和繳費,2018 年3 月(含)至2018 年5 月(含)期間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補繳的不予通過。申請人子女獲得我區入學資格後,應按月正常連續參保和繳費,如有中斷,將對該申請人子女未來在北京升學就讀產生影響。

(五)戶籍所在地無人監護證明

1.此證明採用我區統一印製的規範文本。

2.此證明顯示的父母姓名、適齡兒童少年姓名等資訊應與戶口簿一致。

3.此證明應為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開具的證明原件(加蓋公章)。

海澱區教育招生和考試中心中招辦

2018 年4 月28 日

編輯 | 江遠

圖片來源 | 網絡

聲明| 轉載須注明出處:京城教育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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