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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用假藥僅被罰600元:這背後這幾個真相又有誰知?

總有人調侃:這個社會有多少是真實呢?

之前拚多多上市的新聞,引起眾人的吐槽,

什麼7.5元貝因美奶粉、超熊洗衣粉、盜版書、藍月殼洗衣液、山寨家電等山寨和涉嫌侵權商品,盡可以在這平台購買。

這東西山寨還好說,若有什麼不舒服,

吃個葯也是假,那也太悲劇了吧?

青島一醫院涉嫌賣假藥僅被罰692.5元,

有人質疑這「罰得也太少了吧?」

近日,青島市食葯監局在今年6月份就發布一份行政處罰資訊,這個罰單是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醫院涉嫌購買使用假藥橘紅,並已銷售完畢為處罰,作出了692.5元的罰款。

有不少網友質疑這處罰力度過輕,近日當地食葯監局回應:這次抽檢的橘紅性狀、含量測定不合規,藥效達不到,但對人體並無危險,對該醫院按照債量基準規定進行中限處罰,而且也向藥品生產屬地食葯監進行了協查。

救死扶傷的地方,更應該杜絕假藥!

我們也能理解網友的憤怒,畢竟這假藥意味著草菅人命。

面對藥品摻假、造假或含量不足,我們的確是不能容忍,必須依據法規來嚴懲。

因此這次處罰,也是按照《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當地管理部門沒收了167.50,並處以525元罰款,是葯價總額的3倍,這並無不妥。

人命關天,對比一般假冒偽劣商品,假藥危害更大,不可寬宥。負責人別再妄想用「吃不死人」開脫,

對假藥應召回,對製售者絕不可姑息!

那麼,我國對於假藥的處罰力度究竟是如何呢?假藥相關法律又有哪些呢?也許,咱們用一張圖來告知答案:

一次守不住,次次都讓步?

也許在不少食品藥品安全事件中,總能剛聽到一些類似話語:「我們自己吃的不使這種,另外再種一溝。

但若人人都是這樣想,這賣假酒的可能吃上假肉,賣假貨的可能遇上假藥,這人人都能佔便宜的背後,卻是違背道德良知,在利益刺激下一次次退守,最終這個社會或許成為「互害型社會」。

因此,這次醫院賣假藥僅罰692.5元,處罰並不不妥。

既然食藥局將罰單發在官網上,就不怕網友的質疑和挑刺。

當然,我們也需為各位前來的質疑的挑刺者鼓鼓掌!

畢竟若透明的公示得不到質疑和監督,

那這個公示還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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