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歷史學家李鴻賓:唐朝北部疆域的變遷

唐朝存續的近3個世紀,在它所依托的地理空間上,以王朝經營運轉的方式展現出的格局之變化,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尤其當下社會政治與國際關係中衍生的疆界問題,更促使我對這種疆域的早期衍變產生興趣,其原因不言自明:當下的疆域問題幾乎都不是當下本身的產物,而是歷史遺留的結果。本文關注於唐朝的寫作就是由此而產生,但問題是:唐朝的所謂疆域或疆界問題,與今天存在前後延續的同時,果真是一回事嗎?答案顯然不是。本文首先要解釋的就是二者之異同,以唐朝前期的疆域變遷為線索進行闡釋。

唐朝的疆域表現在它既控制領土的中心又兼及四周,本文關注的目標是北方的周邊地區。我的考慮是:北方草原地區原本不在唐朝的控屬範圍內,但唐征服東、西突厥尤其前者之後,這一帶也成了朝廷的管轄區,然而此地後又脫離了控制而獨立,相繼演化成為另外的(遊牧型)政治體屬地。事實上,北部疆域的諸多變化已成為我們觀察唐朝整體疆域變遷的一個縮影。它的意義就在於,北部疆域所映現出來的除農耕化了的中原王朝的自身場景之外,還常常展現出遊牧政治體的社會活動,尤其是雙方政治、軍事、經濟和貿易的交往,可以認為“互動”是雙方關係的核心屬性。而二者的聯繫涉及的地區包括了歐亞大陸的全部,唐朝與其北方遊牧人政權的交往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已。這是我選擇這一地區作為考察對象的目的。更本質地表述,我認為北部疆域的價值主要體現在疆域變遷背後隱藏的涵義。當我們將它描述為“疆域”,特別是“邊疆”或“邊界”乃至“長城地區”的時候,我們一定是將視角限定在中原核心區的預設範圍之內。這個預設蘊含的就是唐朝以前形塑的中國王朝地域的核心觀念,即我所謂的“中原中心說”的“二元製建構”。

二元製構造與近代以來形成的民族—國家政治體之差別,不啻於性質,具體到諸項內容同樣有本質之別。如果我們不能脫離後者的視域和觀念,那麽理解包括唐朝在內的疆域問題,就會變得很困難。二元製建構的內涵主要體現在疆域和族群兩個層面均由內外不同的部分所構成。從地域角度講,中原農耕區作為王朝立國的核心,是支撐王朝的本土腹地;其周邊地區則多系遊牧和半農半牧地區,形成王朝的次級外緣地帶。這兩個地域輕重之差別明顯存在,毋庸置疑。與此對應的族群也呈現漢人定居於中原,從事農耕,構成了王朝政治體的支撐力量;周邊非漢人(或胡人)群體居地則與外圍地域重合,起著次級維系的作用。這兩個群體在王朝的地位、作用也有所差別。

具體到唐朝,北部疆域在這個定都長安、以關中為腹地製衡山東、宰製江南的王朝版圖內,它雖是以維護北部邊地的角色而顯現,但因該地處於南北兩大政治體之交會處,其地位早已超越區域性限制而具有王朝整盤戰略的功能了。唐朝的北部邊疆大體上是以長城為標誌的長城沿線地區。這個地區以北則是遊牧勢力活躍的草原,與中原的農耕社會迥異,因而北部邊疆至少在唐朝決策集團的眼界裡,它關涉到的是南北對應的問題而絕非邊地自身。現在我們的問題則是,為什麽二元製結構是唐朝的基本特性?是歷史自身發展與變遷的軌跡,還是人為因素造成?應當說,這種結構不始於唐,而是此前王朝政治體發展演變的延續,至少從秦朝立國始,這樣的局面就已形成了。如所周知,秦朝的建立,是戰國諸雄之一的秦國通過武力征服,由西向東、自北而南地逐步蠶食六國,最後構成了範圍廣闊的一統化王朝。其統治集團的西北特性和關中主宰全國的地域特徵,就此而形成。取而代之的漢朝,同樣走的是特定的政治集團與關中區位製衡全局的道路。這實際上涉及到中國王朝建立的根本特性。就隋唐二朝的建立而論,其統治集團均來自陳寅恪所刻畫的關隴集團。這個集團是掌控西魏實權的宇文泰為與東魏抗衡,將入關的代北虜姓軍人、山東土豪、裹挾在西魏宗室屬下的各路豪霸與關隴本土大族勢力結合混雜而成的政治集團。當接續西魏之後的北周終於扭轉乾坤征服北齊之後,北方中國的區域性政權內部又衍生了外戚楊堅的奪權禪位行動,乃至李淵篡奪楊隋建立李唐。導致這一系列禪位幌子映照下的王朝更替的原因,是篡位者對原掌權者行使統治權的不滿,取而代之的目的旨在恢復法統。(11)雖然旗號的招舉目標不一,但這幾個王朝創建者都來自關隴集團倒頗為一致。陳寅恪的貢獻體現在他將王朝的創建歸於特定的政治集團,而且這個政治集團是與其他政治勢力相互角逐之後才確立統治。這也正是早期王朝建構模式——若乾政治勢力角逐而勝者建國。

這種由多個勢力角逐出現的政治勢力,在建構王朝的過程中采取逐步的、一點一滴的方式似乎不可避免,即建國的進展與該勢力的逐步壯大同步。與此伴行的必然是如同毛漢光所宣稱的那樣:試圖建國的政治勢力通常采取先行佔有一個確定的根據地,再穩步擴展地域,最終達成建國的目標。這就是所謂核心集團、核心區域的創建模式。(12)毛漢光提出了政治集團及其發展地緣的有趣的轉移圖示,即以200年為時間段,首先是拓跋氏的北魏至北齊期間,其統治區以雲代為核心;此後的西魏至唐玄宗的天寶年間,是以關隴集團的關中為核心區;這以後直至北宋建國,魏博、汴梁則成為核心區。(13)唐朝的建國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李淵同樣采取的是核心集團、核心區的戰略。他從太原起兵,聚集力量後迅速向關中靠攏,通過扶持隋朝宗室、然後再廢黜(隋煬帝於江都被弑)傀儡皇帝的方式創建新朝,其布局如同上文所說,以長安為首都、以關中製衡山東,進而宰製江南的布局構建王朝,其核心集團同樣是關隴勢力。雖然到高宗、武則天之後政治勢力出現轉移,即朝向山東轉軌,但這種核心集團、核心區的格局並未崩解。

上述核心集團與核心區的特質,是我們了解和分析唐朝政治結構的一個基本尺度。這種構造是中國傳統在7世紀初期的延續和再現。二元製建構對唐朝建國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它須通過核心集團、核心區的方式建構政權,至少就包括唐朝在內的前後幾個朝代而言,似乎舍此別無他法,亦即這是古典王朝建國的“必經之路”。(14)在這個構造中,邊緣地區的位置是以次於核心區的面目而呈現的。這也是對唐朝地緣格局的基本定位。譬如唐太宗就曾說:“中國百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乃同枝葉。擾其根本以厚枝葉,用求久安,未之有也。”(15)他在這裡雖著眼於人群,但地域與人群的活動及其特質相互協調,同樣具有主輔之區分,這是上文強調的重心。王朝依托於不同的群體獲得支持,首先體現在核心區的“中國百姓”即漢人群體身上,而周邊的非漢群體則處於第二位。這樣的區分只能從當時的社會環境解釋才行得通。疆域問題正是建立在這種差異的基礎上,這同樣是我們理解唐朝疆域概念的基本把握。(16)那麽,在這個範疇內,北部在地緣的構建中其特點、本質又是什麽呢?

與東南沿海地區不同的是,以北部為代表的唐朝內陸邊緣地區,大致處在與其他政治體相互交織的地緣狀態中。北部的表現之所以典型,是因為唐朝農耕本土面對的廣闊的草原,生活其上的遊牧群體無論從何種角度講,都與中原存有明顯的差別。這個差別最本質地體現在兩大族群的生活方式即南部的種植業和北部的遊牧業特質上。種植業需要開墾土地和挖渠灌溉,投入技術和施放肥料,從土地中獲得糧食;草原的放養牲畜則需要保持草場的充足和自然環境的完整,特別忌諱人工的開採,所以無論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同一塊土地上既開墾種植又保養放牧,二者不可兼容。受此生計的製約,農耕人對土地的利用與遊牧人對草場的保持,以及由此衍生的文化、信仰等幾乎都處於對峙的狀態而不可兼容。然而,存在著如此迥異差別的農耕人與遊牧人非但沒有相互阻隔,而是相互交往。我們進而看到,中原、北方的對峙關係,其實只是歐亞大陸南北兩種形態對應關係的組成部分,從南歐、西亞,到亞洲東部近海都是如此。唐朝時期的南北對應,是這個整體關係在7至10世紀的具體表現。易言之,這兩種對峙而不兼容的區域與群體,對唐朝而言(從遊牧世界的角度講同樣如此)無疑是兩個既相排斥、又脫離不了乾系的矛盾體,(17)實際上,雙方結成的關係是歐亞大陸南北對峙的組成,是一種結構性的關係。就此而言,唐朝北部邊地的地位就不能視為局域性問題,而是整體性的戰略問題。進一步講,假如我們認可唐朝地緣組合中存在內外二元製建構,那麽北方邊地則是這個結構中具有全局性的角色。唐朝的北部地區所呈現的疆域特點,也具有形塑整個王朝邊疆地緣的功能。(18)那麽,這個地帶的疆域特點是如何呈現的呢?

唐朝之所以重視北部疆域,與其統治集團的來源有直接的關聯。如同陳寅恪所說,李唐皇室關隴集團的出身,說明李唐建國的統治集團與北方鮮卑拓跋的政治統續存在著密切的關係。用谷川道雄的話概括就是包括唐朝在內的王朝,其政治端緒就是北魏以來演變的結果,“隋唐帝國的形成過程其實就是一個政治上的統一過程”,這個過程發端於北魏末期的內亂,經過西魏、東魏的對峙,到北周兼並北齊,再衍生隋唐。(19)這個過程也是北魏的拓跋文化與中原文化統合並購的過程,充滿了北方文化的特色,超越了中原文化的窠臼。3—6世紀中國社會發展,誠如閻步克所說,魏晉南北朝帝國體制的衰敗,最終以北朝為其“歷史出口”,(20)從而又轉成了隋唐二朝用以證明自身法統純正的依憑。(21)如此看,北朝系統的本質就是陳寅恪所概括的“胡”“漢”之融合,“蓋取塞外野蠻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頹廢之軀”。(22)順著這樣的思路上溯,即北魏拓跋北方淵源的線索就與上面討論的南北兩個系統的血脈承接起來。問題至此,我們即可看出唐朝政治承接的體統實是源自農耕區自身及其對應的北方,即南北的結合匯聚形成的體系,是唐朝立國的政治和文化根基。處於二者之間的北方邊緣地區所具有的意義遂超出了單個具體的位置,實與王朝的整體連接,北部邊地的地緣戰略之特色因而彰顯無遺。那麽,唐朝是如何處理北部的疆域問題的呢?

首先,我們看到,北部疆域對唐朝而言,並非是一條明確的界限將它自身與外界隔絕開來,相反,那裡是一片充滿了未知數的廣闊地域。這個地域也不是沒有人群活動的真空地帶,而是遊牧人馳騁的草原。早在6世紀中葉,突厥脫離柔然人的控制,建立了橫亙草原的遊牧帝國。唐朝與突厥的對峙,正是它建立中原統治之後的現實狀態。易言之,唐朝的北部疆域問題,就是如何與突厥打交道的問題。這一地區經常受到兩大勢力的牽引和拉動,用拉鐵摩爾的話說,就是接近南部漢地的群體傾向於中原,而接近草原腹地的群體則傾向於遊牧。(23)

其次,對唐朝而言,北方長城地區是以邊防或邊緣的角色出現的,但對突厥講,長城地帶則是它的南部邊緣。北方邊地在這裡並非單一角色呈現而具多元性,這正是兩個自我中心王朝控轄地域交叉的結果。(24)如上所述,以中原為核心區建構的唐朝,長城地區只是它的邊緣之一,同樣,以草原(阿爾泰山至陰山)為中心的突厥,長城地區亦作為邊緣而顯現。但它在唐與突厥的視閾裡其作用和位置則有差異。在遊牧王朝的眼界中,這裡是通向農耕腹地的必經之路,如同學者們論述的那樣,旨在以獲得中原糧食、絲綢布帛為目的的遊牧人的南下,長城地區常常成為他們進攻的目標。(25)而從唐朝的角度出發,包括突厥人在內的遊牧勢力南下搶掠的行為,理應予以拒絕,於是防務就成為農耕王朝采取與遊牧王朝的和親、羈縻、互市等方式之外的對應手段,唐朝北部邊地攻防戰略布局的安排就是如此考慮的。康樂撰寫的《唐代前期的邊防》從邊防形勢、政治策略到版圖定型、軍隊建置等方面對唐朝前期的邊防所做的研究,就是唐朝應對北方邊務安排的典範揭示。(26)而唐朝為因應這種局面,出於各種考量,采取了攻勢戰略,主宰並支配了建國之後一個階段的邊地經營。(27)雷家驥教授說,唐朝國防軍事採用的方略,是以居中製外、強乾弱枝為特徵,以外交、和親、政治、軍事各種方式達致聯絡其他外國以圖另一外國之目標,進而確保國家安全,即唐太宗時期的“耀兵振武,懾服四夷”與“偃革興文,布德施惠”的相互交替。(28)

第三,在上述戰略支配下,北方邊地的處置成為唐初朝廷重點關注並予解決的主要對象。這是因為東突厥對長安構成的威脅和壓力超出了其他地區。如上所述,突厥的建國早於唐朝,李淵起兵反隋之時,與其他各地反抗勢力一樣,都曾經向突厥臣服以獲取支持,(29)達到戰勝對手、獨自建國的目標。然而一旦唐朝剿滅對手建立了實力強盛的帝國之後,唐朝就放棄了這種政策,突厥由此頓覺唐的威脅和敵意,對唐朝的態度也就從支持、聯合轉向了對抗。顯然,突厥更希望南部各個勢力相互掣肘,求助於它,它從中漁利,達到控制南部或至少可以獲得農耕區物質財富的目標。(30)唐朝的坐大破壞了突厥的願望,雙方的關係急轉直下,突厥的進攻遂不可避免,唐朝北方面臨的威脅日益凸顯。針對這種情況,唐朝采取了駐扎邊兵、修築城堡和靈活調動軍隊等方略應對事變。(31)貞觀四年(630)征服東突厥之後,唐朝遂在長安以北地區建構了三道防線,即關中北部渭水盆地至橫山山脈間設置原、鄜二州都督府,以洛水中上遊接延水流域,是為第一道防線;又於河套南緣、橫山北麓設靈、夏二州都督府,組成第二道防線;這之外則設置燕然都護府以統鐵勒、回紇諸部,單於都護府以羈控突厥,又在豐、勝等州置都督府統軍,阻河為守,內以鞏固河防,外以支援兩個都護府。這樣,“南北三列軍事防禦層,而且東西相對呼應,外加東邊隔河的河東道可以從東方隨處支援”。(32)

由此可見,所謂唐朝的北方邊地,是夾處在建國之後的唐朝與東突厥兩大政治體之間的一片廣袤的區域。這是我們了解唐朝北方疆域的基礎。這片區域隨著南北兩大政治體即唐朝與東突厥交往、互動而日益成為雙方爭奪的焦點。正如我們理解近代民族—國家以後的疆界作為一條明確界定的線一樣,(33)此前的王朝國家如果有“疆界”的話,那麽首先就是一片模糊且不固定的“地域”。貞觀四年唐朝剪滅東突厥之後,這片地區連同東突厥的整個屬地隨之並入唐朝,即唐朝打破了舊有疆域的限制,深入漠北。此時,帝國的疆域就擴大為橫跨長城南北了。

顯然,“疆域”在唐朝的眼界裡是個變動無常的“異數”,受製於唐與北方遊牧勢力政治、軍事諸種因素。貞觀四年東突厥降附唐朝,並不意味著北方地區從此走向了穩定,相反,貞觀十三年(639)發生的突厥貴族未遂政變的“九成宮事件”,(34)在說明突厥上層對唐朝征服其國存在不滿情緒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唐朝改變了純粹依托羈縻府州對北部疆域進行控制的行政措置,唐朝一方面令部分突厥人北渡黃河進入陰山以南防遏其他遊牧勢力,另一方面則強化都督府、都護府的軍事功能,試圖採用震懾的方式鞏固北方邊地。然而這些都沒能阻止突厥人復國的行動。7世紀80年代,經過大規模且持續不斷的抗爭,降服的突厥人終於複辟建國,建立了後突厥汗國。隨後,雙方再次於長城區域展開複雜的衝突和交往,這個地帶又進入了兩大政治體縱橫捭闔的時代。中宗當政後,負責北部防務的將領張仁願趁突厥西征而主力調離之機,調派唐軍在河套沿黃河北線修築三座受降城,又於北部外圍構築了東西1800裡之烽候警戒系統,形成了一道新的防線。(35)這就是我們從文獻中見到的唐朝與突厥之間最明確的分界線,唐朝的北部疆域在此被明晰化了。

但這條防線並不是最終的分界點,事實上也沒有獲得突厥的認可。雖然後突厥初起之際給唐朝帶來了不小的威脅,武則天對之亦無可奈何,但後突厥也沒有持續坐大,終在天寶年間被回鶻帝國取代,草原南北隨之進入到相對和緩的回鶻與唐朝的對峙時代。長城地區就是在這種互動的狀態中維系的。除了1800裡長的烽候警戒線外,在長城南北互動作用的過程中,我們似乎看不出有一條阻隔雙方的明確的界限,而是模糊不定的廣闊區域。正因為這樣,南北才在這裡展開了競爭。唐朝先是設置鎮戍守捉系列的防邊體系,到建立羈縻府州加以控制,再到加強軍事職能的都護府體系的構建,直至玄宗天寶時期形成的以駐守特定區域為核心的節度使系統的完成,這些建置強化的目的,都是圍繞著這片不甚固定的地區而做出的刻意安排。不論是早期的羈縻府州、都督府或都護府,還是後來演化而成的節度使,雖然有其相對穩定的區域,但與外族接界的地點普遍不清晰。以節度使為例,先看《資治通鑒》相關的記載:

朔方節度捍禦突厥,統經略、豐安、定遠三軍,三受降城,安北、單於二都護府,屯靈、夏、豐三州之境,治靈州,兵六萬四千七百人。河東節度與朔方犄角以禦突厥,統天兵、大同、橫野、岢嵐四軍,雲中守捉,屯太原府忻、代、嵐三州之境,治太原府,兵五萬五千人。范陽節度臨製奚、契丹,統經略、威武、清夷、靜塞、恆陽、北平、高陽、唐興、橫海九軍,屯幽、薊、媯、檀、易、定、漠、滄九州之境,治幽州,兵九萬一千四百人。(36)

這段記載中的其他七個節度使的情形與此相似,可以看出節度使的治所、轄軍、駐軍地點(文中的胡注)以及兵力配置等項都有具體而清晰的描寫,唯獨沒有轄區四至的精確介紹,這不應是書寫者的忽略,而是轄區尤其針對北方勢力的地帶模糊不定狀況的真實反映。如所周知,即使因固定而呈現的地域區分越來越清晰的節度使體系下其北部疆界尚不清楚,此前的都護府管控地帶尤其是北部,其界限的模糊程度只能更為明顯。這些情況都足以表明,至少本文論述的北方長城地帶是以農耕、草原兩大勢力對峙的過渡性中間區域的相貌(或者說主要如此)而非相隔一條明確的界限而展現的。唐朝與突厥以及後來的薛延陀、回鶻等草原勢力相互的角逐、抗衡、交往等都是圍繞這個區域而展開。

這個區位重要性之體現,倘若從南北任何一方的核心區角度考慮,似乎都是“無足輕重”的邊鄙和外緣地帶(較諸中原漢地,遊牧勢力對其南部邊緣更加重視,乃出自這裡是其經濟資源獲取途徑的考量),而從超越雙方的角度考慮,這裡正如拉鐵摩爾所描述的那樣,因匯聚了多方勢力及其文化、影響,反而成了促動四方發展的“貯存地”,由此連接不同的政治和文化而變成了中心區。(37)美國學者懷特在研究美國大湖區的印第安人與來到此地的歐洲人之關係時,提出了“中間地帶”的概念,旨在揭示外來者與本土人相互接觸和博弈而呈現出的、通過變革與抗爭架構形成的、超越文化鴻溝之橋的時空互動之特質。(38)這表明“中間地帶”已經超越了王朝核心區單級世界政治運作的關注,轉而將各個政治體交叉博弈所蘊藏的相互關係擺到了議事的核心,進而從互動關係的尺度觀察諸國整體互動的基本特點。懷特的“中間地帶”是從北美的例子印證拉鐵摩爾的亞洲東部南北交往的特性,這個特性也決定了唐朝與遊牧帝國疆界的本質,那就是所謂的疆界,是指兩個政治體各自核心區的外圍層面,其職責在拱衛和保護王朝核心區的同時,倘若王朝繼續擴展,“外圍”區域遂成為王朝交相作用而經營的地帶,其作用彰顯與否,受製於核心區穩定之後王朝擴展的幅度和程度,以及雙方整體實力的對比。是維持平衡,還是打破平衡?前者促成邊緣即“中間地帶”的相對穩定,後者則促使它流向攻擊力強勢的一方。

從唐朝與北方遊牧勢力的對峙關係看,貞觀四年(630)以前是雙方角逐和較量的時代,夾處中間的長城地帶成為雙方爭奪的焦點,但其指向則隨強勢的一方。突厥進攻的優勢戰略迫使唐朝在北部多以修築城堡、調派軍隊予以防守,這是唐朝的被迫之舉。(39)但這一年東突厥被唐朝征服後,中間地帶便不複存在,唐朝既從理論上又從實踐上佔有了大漠南北。朝廷在這些地區普遍設置了羈縻府州,即如《新唐書》所說“雖貢賦版籍,多不上戶部,然聲教所暨,皆邊州都督、都護所領”。(40)這意味著這些州縣有別於朝廷直屬的正州正縣,而只有這些州縣才談得上疆界問題(詳下),它們與朝廷的關係雖說列入國家疆域的範圍,但界限模糊,且歸屬變動無常。採用譚其驤的說法,那些遷入唐朝原有界內的僑居州縣,姑且有規範的行政畛域,置於唐朝的管轄之下殆屬無疑。但設置於編外各族原住地的那些羈縻州,則在它們歸屬朝廷之後為唐土,既叛之後就與唐朝無關了。所以他認為是否屬於唐朝的範圍,關鍵就是唐朝對這些地區是否行使了明確的管轄權。(41)依此而定,被安置在靈州至幽州長城沿線羈縻州的這些突厥降戶從此開始即被納入到唐朝的範圍,其所在的地區也成為唐朝的領土,但北部原住地的界限仍舊不清,這些多為草原之地。然而到了高宗調露元年(679)以後突厥降戶相繼叛亂複辟建國,成為獨立的後突厥政治體,它所控制的地區就脫離了唐朝。唐與突厥仍舊回復到了貞觀四年以前的狀態,雖然存在諸多具體的差異。天寶年間回鶻帝國取代後突厥稱霸草原,與唐朝維系的關係仍舊延續,雙方間明目張膽的對抗有所緩和,回鶻出兵協助唐朝鎮壓安史叛亂,但這些形勢的好轉代替不了二者對峙的狀態。在此前後,唐朝針對北方形勢巨變帶來的壓力,采取了一系列前後應接的防邊措施,即如上文所述軍鎮守捉、羈縻府州,到都護府,再到節度使體系的變革,均能證明唐朝禦邊措置反映的邊地的形勢及邊疆的本質,那就是本文強調的夾處雙方之間變化無常的“中間地帶”或者“緩衝區”的再現。這是我們了解唐朝邊疆的特質之一。

其次,唐朝的邊疆特質還表現在唐朝經營該地的主要目的是治民而非治土之上。《資治通鑒》對太宗軍隊攻滅高昌國之後於其地的措施記載如下:

上欲以高昌為州縣,魏徵諫曰:“陛下初即位,(麴)文泰夫婦首來朝,其後稍驕倨,故王誅加之。罪止文泰可矣,宜撫其百姓,存其社稷,複立其子,則威德被於遐荒,四夷皆悅服矣。今若利其土地以為州縣,則常須千餘人鎮守,數年一易,往來死者什有三四,供辦衣食,遠離親戚,十年之後,則隴右虛耗矣。陛下終不得高昌撮粟尺帛以佐中國,所謂散有用以事無用,臣未見其可。”上不從,(貞觀十四年,640)九月,以其地為西州。(42)

魏徵反對設置西州的理由一是耗費人力,二是得不到物質利益。這樣的舉措在他看來,就是“散有用以為無用”,不值得。唐太宗沒有采納他的意見,是出於經略西域腹地整體戰略的考量。(43)雙方在同一事上態度相左,唐太宗執意在這裡設置如同內地的行政和軍事建置,(44)魏徵的一意反對,其關注的核心似乎都集中在高昌這片土地之上,但僅僅是土地本身嗎?《貞觀政要》在描寫東突厥降附唐朝後各部落酋長和首領紛紛稱臣前往長安之時,尚有拓跋不至,唐屢次招慰,面對此種形勢,涼州都督李大亮上書太宗,說道:“中國百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猶於枝葉。擾其根本以厚枝附,而求久安,未之有也……且謂之荒服者,故臣而不內……其自豎立稱藩附庸者,請羈縻受之,使居塞外,必畏威懷德,永為藩臣,蓋行虛惠而收實福矣。”(45)李大亮不主張將這些邊夷之人遷往長安布列朝廷的理由是他們與漢人有別,漢人乃是王朝的正宗根本,而他們乃屬化外之人,理應列置邊鄙之地,這樣才能做到內外有別而天下一統。可見,他所秉承的就是“華裔五方格局”的傳統觀念。(46)說到底,對邊區的經營首先體現在民眾群體身上,他們生活的地區因其而納入到經營的範圍之內,地域是以民眾群體為依托的。換句話說,在本文論述的唐人心目中,邊疆的概念首先是針對著那個地區內的人群,其次才是他們活動的地區。經營那個地區的目的也是為了控制那裡的群體,說到底,群體既是關注的起始點,也是終結點。既然為控制群體而經營地區,就勢必出現如何經營的問題,也就是朝廷如何設置軍事特別是行政體制的問題。上文所說唐朝征服高昌後,主要從行政和軍事建置兩個層面采取諸多措施,將其納入唐朝的直屬範圍,(47)而行政建設的實質就在於“分民而不分土”,(48)意思是說,行政建置的根本目的就是通過地區的劃定達到治理的效果,而地區的劃定就涉及到了所謂的邊界,用周振鶴的話說,“邊界的概念也是隨著行政區劃的產生而出現”。(49)如果說戰國以前的中原地區各個侯國之間普遍存在著緩衝地帶,並且隨著各國交往的加深,特別是競爭加劇導致緩衝區減小乃至消亡的話,那麽秦始皇統一農耕區之後王朝面臨的則是與北方遊牧勢力的競爭,其間的緩衝區則由內地轉向了邊地,正如秦漢與匈奴之間的空地“甌脫”那樣,其性質亦隨之發生了變化。與此同時,自戰國開始以後,隨著城邦國家向領土國家的轉換,邊境的概念逐漸形成,秦漢通過構建郡縣行政區而強化了邊界。(50)繼承秦漢體系由隋直接衍化成的唐朝,其邊界觀念亦隨之而得以承續。唐朝初起之後在北部邊地構建的行政和軍事設施即防禦布局,就是加強邊疆保護的具體體現。如上文所說,唐與突厥的中間區隨著二者的博弈而不斷出現南移或北轉的趨向,當貞觀四年(640)征服東突厥之後唐朝設置羈縻府州,這已經走向了行政建制的道路,邊界的概念早已形成。但即使如此,羈縻府州北部的界限仍舊模糊不清,即使張仁願派人修築三受降城和北部1800裡的烽候防禦警戒體系,應當說標誌著前期唐朝劃定最清晰的邊界線,但也僅是一種象徵,並非存世長久。就唐朝前後近290年的歷程而言,它與周邊各外族勢力地理區位的隔離,雖然不乏有中後期唐與吐蕃通過清水會盟劃定的分界,但這也不是具體而清晰的線條形狀,(51)而一如漢朝與匈奴那般“長城以北,引弓之國,受命單於;長城以內,冠帶之室,朕(漢文帝)亦製之”,(52)都是大致的劃分且多系個案性例證。總體講,唐與周邊外族之間的交界地基本是採用中間帶和緩衝區的形式予以分別。究其原因,邊緣區的不固定與其說是土地自身的問題,不如說是其地民眾歸附不固定的結果,只有他們進入唐境或脫離唐朝,該地區才有可能被納入朝廷的管轄範圍或脫離這個範圍。

綜上所述,我對唐朝的邊疆觀(概)念理解如下:

第一,唐朝是存在著邊疆問題及其相關概念的。它是建立在內地核心區與邊緣外圍區二元製的基礎上。前者因處於農耕地帶而成為王朝建構的基礎並趨於穩定,後者則多系遊牧或半農半牧狀態處於以耕作為中心的王朝之邊緣而存在。唐朝所謂的邊疆地區,通常就是指此而言,其地位和作用顯然不能與前者相頡頏。這是其特質之所在。這種地緣的內外有別,歸根結底還是受製於活動在核心區、邊緣區之上的民族群體的劃分,即農耕區的漢人如前文所言如“中國根本”那樣成為王朝依托的主體,邊緣區的民眾則是遊走於王朝的外圍群體,當其歸附王朝之時,就成為王朝管轄的對象;反之,當他們脫離王朝時就轉成了王朝攻擊的對象。核心區與邊緣區之劃分,本質上就是活躍在這些地區人群劃分的結果。

第二,唐朝的邊緣區(主要表現在陸地而非海洋)實際上處在其他政治體邊緣區的交叉與重合之處。以北方為例,如同唐朝中心、邊緣的二元製構建一樣,草原也早就形成了自身的勢力範圍,與南部農耕地域對峙。長城沿線地區就夾在中原王朝的唐與草原東西突厥、薛延陀、回鶻等帝國勢力之間,呈現出來的是一片地區而非畛域分明的疆界線條,或者稱為“中間地帶”,或者稱為“緩衝區”。邊疆地區的意涵,對與此有關的王朝而言,就是如何經營和控制這片地區,而經營的本質則是雙方或多方在此地區展開的政治、軍事、經濟乃至文化的交往、對峙、抗衡、衝突和博弈。就唐朝而論,它經營這個地帶,首要的動因就是處置它與北方政權的關係。當唐朝疲軟於對方的時候,它就采取守勢,通過修築城堡和調派軍隊等方式加強守護;一旦它強盛超越對手,它就如同貞觀四年(630)發兵一樣征服東突厥,隨後,唐朝采取行政性的諸如羈縻府州的設置加以控制。防守形勢下的修築城防和組建軍隊因應,更能增強疆域的觀念,(53)邊疆界限的觀念就是在這些具體的對應處置的過程中形成並固定起來了。上文所談的唐朝於關內道內外三層的防禦、張仁願的三受降城與1800裡烽候警戒系統的建立,就是這種疆界明晰的展現。所以說,唐朝北部疆域的觀念,是在與草原遊牧政治體的縱橫捭闔的博弈過程中產生,而在行政建置的設計中實施和兌現的。然而,這種明確的界限常常被雙方的博弈所打破。事實上,它並不受構築界限的對手所認可,一旦新的衝突發生,這種界限就會被突破,新的界限和區隔再次構築。疆界就在彼此的博弈互動中變來變去,但其走向和劃定,常由強者所決定。(54)

第三,疆界的劃定由行政的劃定而產生,行政的劃定則出自朝廷對該地區的管控和經營,經管、控制又由朝廷與北方政治體的交往所決定。這三者之間是因果關係,後者決定前者,而不是相反。這表明,南北的互動是疆界劃定的原始之因,但須經過行政治理這個層面,如果沒有這個環節,疆界劃定也不會必然出現,疆界劃定的直接動因乃是行政劃定。(55)由於疆界所在的政治體之間的關係搖擺不定,疆域所在的區域因此而變化無常,這就決定了行政劃定的反覆無常,所以說到底,疆界劃定本身也是不固定的、常常變化的。可以看到,唐朝立國期間,它與周邊外族勢力之間疆界明確劃定的時間,遠遠少於疆界的模糊時期,其原因就在於雙方關係的不確定。進入到民族—國家的時代後,由於疆界劃定與國家主權和治權的聯繫進一步緊密,疆界劃定的精確就成為處理國與國關係不可逾越的手段,疆界的精確才被一國和相鄰的國家所承認,進而上升為國際法的規範,疆界的概念及其敏感,隨之進入人們的視線之中。這是今人對疆域界限理解的基礎,我們之所以常常自覺或不自覺地依此概念和範疇去討論民族—國家以前的古典王朝時代的同類事務,是因為今日的民族—國家形態的政治體正是古代王朝國家的延續(以中國為典型),(56)這種性質上的差別絲毫掩蓋不了前後的繼承和延續關係,這也就是本文開頭所說的今天的疆界問題不產生於今日而是古代遺留的結果。但若隻考慮連續性而忽視概念的斷裂和迥然有別的歷史變遷,我們討論的古今邊疆、邊界問題,也常會混淆而紊亂,(57)易言之,如果不做清楚的區隔和自覺的辨識,終究解決不了今人面臨的問題。這是需要我們特別警醒的。(58)

第四,必須再次說明,由“疆域”引申出來的上述論證,雖然自有一套體系,但這些都是建立在人群的活動與歸屬的基礎之上。易言之,“疆域”之出現既是以人群的活動為前提,也是以人群的活動為歸宿。沒有人,就沒有“疆域”及其觀念。這不是常識,而是值得我們重新反思的課題。於此,我不得不引證阿倫特的一句話為之張本,她曾說:“一切關於難民問題的討論都圍繞著一個問題:如何才能將難民再次遞解出境?”(59)她是針對20世紀兩次大戰帶給歐洲各國的難民災難而論,著眼的是民族國家語境下的無國籍群體和所謂少數民族的處置問題。在她看來,這是各個國家面臨的難解而須直面的問題。我所關注的則是:阿倫特議論的問題之所以成為歐洲諸國的無解之難,就在於難民沒有依憑的土地,他們居無定所,對各國而言,他們無疑已經成為極力擺脫的負擔了,但這恰恰揭示出了以土地為特徵的國土地域是民族國家“唯一”訴求的真實本質。依此對照,本文討論的唐朝國家追求的目標,與其說是“疆域”本身,不如說是活動其上的人群。(60)正是對“人群”的興趣才帶動了他們對生活其上的地域的興趣,否則,我們就無法解釋840年回鶻政權解體之後“無主”地帶的草原為什麽不被納入到唐朝控制的事實:顯然,僅就那個地帶而言,它對唐朝並不具有吸引力。於此,我們看到唐朝疆域問題產生的實質,即人群才成為唐朝與北方草原政權相互聯繫的關節點,疆域背後隱藏的是族群實質。當時的人們關注的問題,是以人群的走向而出現的地域問題,他們關注的重心,與民族國家建構之後領土上升成為國家追求的第一要素形成的鮮明對照,是“破解”現代與王朝國家對同一問題之認識差異並進行詮釋的重要尺度。

注釋:

我在此文中將唐朝前期作為整體的考察對象而不是動態的分析。之所以如此,在於這種方式觀察問題的好處是能脫離眾多的具體細節,上升到一定的抽象程度,以便掌握問題的線索和本質。這也是馬克斯·韋伯觀察問題的方式。誠如洪天富所說:“只有通過這種清晰的理想型之建構來分析社會現實或社會行動,社會學家才有可能從經常是互相抵觸的、混亂的經驗材料中理出個頭緒來,從而精確地顯示事實的最關鍵性的層面。”(洪天富:《譯者序》,[德]馬克斯·韋伯著、洪天富譯:《儒教與道教》,江蘇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頁)本文涉及的唐朝邊疆問題大體從這個角度出發,非注重具體的個案,因而如何判定和論證,就需要從長時段整體王朝的角度著眼。由此,一定程度的抽象和形而上的觀察方法可能就成為“不二法門”了。但它也易使我們忽略細節和具體事務,問題的關鍵還在於,這種抽象有時並非事實本身,而是事實之上的提煉。由此我對本文的論述方法總結為:非對史事的澄清或鑽研,而是對具體史事背後蘊示的觀念、思想和行為進行判定和概括。易言之,本文多關注性質和價值型的判斷,而非事實自身的認定。

涉及歐亞大陸東部地區以中國為中心的南北關係的論著,以拉鐵摩爾的《中國的亞洲內陸邊疆》(唐曉峰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為知名。聚焦於隋唐時段南北關係的論著,有Pan Yihong的Son of Heaven and Heavenly Qaghan: Sui-Tang China and its Neighbors(Western Washington University, Washington, 1997)、Jonathan Karam Skaff撰寫的Sui-Tang and Its Turko-Mongol Neighbors: Cultural, Power, and Connections, pp. 580-800(Oxford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2012)等。

這個建構也是我用以分析古代王朝地緣與族群的基本特性而做出的抽象和概括。但這樣的建構具體落實在唐朝的某個特定的階段或地區,情形就相當複雜而另當別論了。事實上,對這個建構的解釋,許倬雲尤其李大龍均提出了三個層級的劃分。參見許倬雲:《傳統中國社會經濟史的若乾特性》,《求古編》,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14頁;李大龍:《漢唐藩屬體制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版。

民族—國家在疆域和族群方面的主要屬性表現在:國家由固定的邊界展現領土所屬,在此範圍內國家政治體實施統治和管理,疆界受國際法的承認和保護;疆土範圍內的民眾以公民身份顯現。疆域、主權、公民這些要素構成了民族—國家的基本特質(參見寧騷《民族與國家》一書,尤其第五章《民族國家辨析》,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251—317頁)。此前王朝國家之疆域則存在著內外二元特性,內緣是其依憑的核心,比較穩定,外緣處於變動之中;疆域內外緣的民眾亦有主次之別,甚至採用法律手段將群體分層;其疆域的變動不受國際社會法規條文的干涉,事實上也不存在所謂的“國際社會”。這種傳統與現代國家在疆域方面的顯著差別,英國學者吉登斯認為後者是“具有明確邊界的行政實體”(安東尼·吉登斯著,胡宗澤、趙力濤譯:《民族—國家與暴力》,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2頁)。如此追溯,王朝國家疆域的特性就是“邊界”概念的不明確,甚至模糊。正因為這樣,王朝國家政治體對雙方之間的地區,常常表現出佔領與放棄、關注又漠視的矛盾心理。整體而言,“疆界”始終處於遙遠和搖擺的狀態,亦常成為大國相互交織的緩衝地。

疆域與族群是王朝國家建構的兩個核心要素,誠如伊劄爾所說:“對一個具體的國家的定義必定是與一片領土以及佔據著這片領土的人口這兩個方面有關的。”[英]亞·庫珀等編:《社會科學百科全書》,上海譯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756頁。

有關這個問題,我曾在幾篇文章中有所涉及,參見《“二元製構造”下的唐朝華夷觀及其變化》,陳尚勝主編:《儒家文明與中國傳統對外關係》,山東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118—128頁;《王朝國家體系的構建與變更——以隋唐為例》,孫家洲、劉後濱主編:《漢唐盛世的歷史解讀——漢唐盛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165—175頁。

若進一步追溯,夏朝的建立就標誌著國家政權與確定的領土產生直接對應的關係了。參見謝維揚:《中國早期國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7頁;唐曉峰:《中國早期國家地域的形成問題》,《人文地理隨筆》,三聯書店2005年版,第243—254頁。

關於秦漢建國方式和途徑的專門性討論,就我目力所及,似不多見。謝維揚《中國早期國家》一書最後一章《中國中原周邊地區的國家進程》(第475—523頁)是就中原王朝與周邊政權的相互影響進行的討論,可視作國家進程和衍化的代表作。另一個關注此問題的領域是歷史地理學,如譚其驤《中國歷史上的七大古都》(《長水集續編》,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38頁)即為其例,該文側重於建都的地理要素。研究地緣政治學的作品如葉自成主編《地緣政治與中國外交》(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等書在涉及本文討論的古代時期則無此說法。

參見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5—17頁;張偉國:《關隴武將與周隋政權》,中山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26—72頁。

“禪位”是此一時期篡奪政權的一種外在的表現形式,通常以攀附堯舜禪讓而使禪位的政權建設合法化。清人趙翼曾說:“古來只有禪讓、征誅二局,其權臣奪國,則名篡弑,常相戎而不敢犯。王莽不得已讬於周公輔成王,以攝政踐阼,然周公未嘗有天下也。至曹魏則既欲移漢之天下,又不肯居篡弑之名,於是假禪讓為攘奪。自此例一開,而晉、宋、齊、梁、北齊、後周,以及陳、隋皆效之。此外尚有司馬倫、桓玄之徒,亦援以為例,甚至唐高祖本以征誅起,而亦假代王之禪;朱溫更以盜賊起,而亦假哀帝之禪。至曹魏創此一局,而奉為成式者,且十數代,歷七八百年,真所謂奸人之雄,能建非常之原者也。”《廿二史劄記》卷7《禪代》,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127—128頁。

(11)例如李淵即位的詔書就曾說:“大業末年,綱維廢弛,三光改耀,九服移心……隋氏既以天祿永終,歷數攸在,敬禪闕位,授於朕躬……上答蒼靈之眷,俯順億兆之心。”分明將自己視為拯救億萬生靈於塗炭之中的救星一般。《唐大詔令集》卷2《帝王·即位赦上·神堯即位赦》,學林出版社1992年版,第5頁。

(12)這種模式並非中國獨有,羅素曾說:“一般說,統治者領導一個部落或一個宗派進行征服,跟從他的人覺得自己分享了他的光榮。”他對君主專製政體特點進行的描述,說明這種建國的方式乃是過去那個時代人類建構政治體的通行方法。[英]伯特蘭·羅素著、吳友三譯:《權力論:新社會分析》,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第147頁。

(13)毛漢光:《中古核心區核心集團之轉移——陳寅恪先生“關隴”理論之拓展》,《中國中古政治史論》,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1—28頁。

(14)對這個問題的解釋,王德權曾有如是的說法:“在古代中國生產力相對微弱、各地域社會之間水準聯繫有限的背景下,國家權力的形成,多表現為一個核心地域集團通過軍事征服與制度建構,聯繫核心權力與地域社會。在這個脈絡下,政治過程表現為‘核心—周邊’的空間擴充,形成‘王畿與四方’的政治空間格局以及以‘國’(城市)經‘野’(農村)的政治控制體系。”(《“核心集團與核心區”理論的檢討——關於古代中國國家權力形成的一點思考》,《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25期,2006年5月,第148頁)他將這種王朝建構的方式歸於生產力水準的限制,我是認可這種解釋的。

(15)(唐)吳兢撰、謝保成集校:《貞觀政要集校》卷9“議安邊第三十六”,中華書局2003年版,第500頁。唐人的“根本”、“枝葉”,用漢人的觀點表述,又稱為“腹心”與“肢體”。參見王利器:《鹽鐵論校注》卷8《誅秦》,天津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97—498頁。

(16)羅素曾說:“每一國家的權力,多少都與地理有關:通常從一個中心向四周異塵餘生,距離中心越遠,權力也越弱。結果,在離開中心一定距離的地方,一個國家的權力就和其他國家的權力達成平衡,若沒有傳統力量的干擾,這裡就成為它們的疆界。”(《權力論:新社會分析》,第131頁)這個論述的實質與本文相似,但羅素的著眼點卻具有普遍性,可見,古代王朝國家的建構形式雖有具體的諸多差異,但就其本質而言具有相似性。其背後的因緣如同前述王德權的解釋,即出自生產力水準的製約。

(17)當然就唐朝本土的西部而言,青藏高原在族群與疆域方面同樣存在這類問題。中國古代尤其元朝以後,青藏高原地區的歸屬始終成為內地朝廷著手解決的重大問題之一,但直到清朝解體之前,內地政治集團對西藏的管轄始終未能達到直接設置同屬於內地的行政和軍事制度,以及建基於此的教育、文化等軟實力設施的程度,這些在1959年以後才逐漸成為現實。有關隋唐時期南北之間的關係,參見Jonathan Karam Skaff撰寫的Sui-Tang and Its Turko-Mongol Neighbors: Cultural, Power, and Connections, pp. 580-800。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