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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電董事長因三宗糾紛案被列“失信黑名單”

中新經緯客戶端9月1日電 深交所上市公司台海核電1日晚間公告,近日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公示信息查詢,獲悉公司以及董事長王雪欣等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被出具了《限制消費令》。

值得注意的是,不僅公司本身以及董事長被“拉黑”,還有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股東以及德陽台海法定代表人陳勇也涉及其中。完整“黑名單”如下:

台海瑪努爾核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台海核電)

一級全資子公司煙台台海瑪努爾核電設備有限公司(簡稱“煙台台海核電”)

二級控股子公司德陽台海核能裝備有限公司(簡稱“德陽台海”)

二級控股子公司德陽萬達重型機械設備製造有限公司(簡稱“德陽萬達”)

控股股東煙台市台海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台海集團”)

台海核電董事長王雪欣

德陽台海法定代表人陳勇

據公告介紹,台海核電、德陽台海、德陽萬達、台海集團、王雪欣、陳勇因德陽台海與浙商銀行融資業務糾紛一案,德陽台海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公司、德陽萬達、台海集團、王雪欣、陳勇作為該合約擔保人,對此償付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故被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台海核電煙台台海核電、德陽台海、台海集團、王雪欣因德陽台海與平安國際融資租賃(天津)有限公司(簡稱“平安租賃”)融資租賃合約糾紛一案,德陽台海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公司、煙台台海核電、台海集團、王雪欣作為該合約擔保人,對此償付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故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煙台台海核電、台海集團、王雪欣因煙台台海核電與平安租賃保理業務糾紛一案,煙台台海核電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台海集團、王雪欣作為該合約擔保人,對此償付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故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公告指出,除了上述公司及人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被出具了《限制消費令》外,法院還對煙台台海核電法定代表人劉志穎、德陽萬達總經理孫錄友采取了限制消費措施。

截圖來源: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在德陽台海與浙商銀行融資業務糾紛一案中,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定德陽台海賠償浙商銀行本金人民幣4950萬元,而法院認為,德陽台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另據天眼查數據顯示,德陽台海曾申請複議,但最終被駁回,維持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川06執異31號執行裁定。(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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