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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假裝special的時候,真的很醜

圖片來自《馬戲之王》

阿星是我的好朋友,也是在我進電視台以前,朋友圈裡離“娛樂圈最近的人”。

表演系科班出身,演技過硬,面容姣好,會發嗲的同時,也能自己給飲水機換水。

不開心的時候,阿星最喜歡找我喝酒,但是我不太敢和她喝酒。因為上次在一家我最喜歡的日式小酒館,旁邊坐滿了吃著鵝肝壽司西裝革履的日本友人。阿星那天喝得有點微醺,當眾把假睫毛扯了下來,貼在桌子邊上。翻身趴在了吧台上,和正在擦杯子的老闆用日語打了一個招呼,“哦哈呦,您這能唱K嗎?”

自從那次嚇到老闆之後,我再也沒去過那家小酒館。

所以阿星最近又找我喝酒的時候,其實我遲疑了一下,畢竟這個在晚上和老闆說早安的女人真的很不一般。直到她在電話那邊吞吞吐吐的和我說,她最近分手了,被甩。

還是那個我以為我們被徹底“封殺“了的小酒館,我和阿星相對而坐。阿星把面前的酒一飲而盡,”阿讚,我被甩了,因為他覺得我太像他媽了。“

我聽到這一點,毫不震驚,儘管讓人很難想象,但是彪悍如阿星,她的本科歲月,在學校大大小小的演出裡,做了四年不折不扣的“媽媽奶奶專業戶。”

其實整件事情的邏輯非常簡單,阿星的男朋友受不了被別人一直說,“你女朋友就是那個演了好幾年媽的女生吧。”再加上畢業的離別感隨著夏天的燥熱滾滾而來,茫然中覺得自己和阿星沒有未來吧,於是在這個時候選擇了分開。

其實對於畢業季,愛情的脆弱程度很多人都可以輕易理解,對於未來的發展,是否留在大城市……這樣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致使了每年畢業的夏天,全國心碎的人數都在飆升。

但是阿星理解不了。她把錯誤歸結在了自己演了四年“媽媽“這件事情上。為了防止阿星喝多了砸店,我決定暫且不和她探討男朋友因為這種事和她分手到底算不算智障的行為,先幫她解決,對於四年”媽媽專業戶“這件事的心結,才是當務之急。

“真是搞不懂你,你這個樣子,就算演不了什麽女主角,演個出挑點的反派也不是什麽問題吧。你說你這幾年演出經歷,不是媽媽就是奶奶,別說是你男朋友了,就連我有時候看到你,都想叫你一聲媽。”

說完這句話,阿星幽怨地看著我,我就知道了,我安慰人,等於直接把一顆千瘡百孔的心和難以言喻的情緒推進火葬場。

“你以為我想啊!還不是不想和那些每天搶C位、搶女主角的女生一樣,看著都心累。”

“更何況,我這樣真的很特別。”

聽到這裡,我整個人都斯巴達了。我以為阿星真的只是熱愛母親角色所能帶來的內心慈祥和平和,結果她告訴我,她只是為了與眾不同當了四年的媽。

原來的阿星也和周圍的女孩子們一樣,雖然嘴上不說,其實都對主角和C位有著執念。但阿星後來發現,自己這麽酷的一個人,怎麽能和那些極度渴望站在舞台中央的“人民群眾”一樣呢,於是從一次自告奮勇演媽媽並蠻受褒獎後,就開始了之後幾年“無縫銜接”的“媽媽專業戶”歲月。

但是不得不說,演技過硬,加上堅守角色類型的清奇腦回路,阿星真的成為了“高區分度”的“特別”女孩。別人提到他的時候,有時候會直接說,“阿星媽媽啊,她真的很不一樣。”

“你知道嗎,其實有的時候,我也想還俗地演一次主角。”阿星把臉貼在桌子上眼神渙散,快要哭了出來,“如果那個時候,我沒那麽想要特別或與眾不同,我現在是不是也是一個風靡萬千直男的少女人設了。而不是直男他媽,會叫他回家吃飯的那種。男朋友也就不會和我分手了!”

失戀心碎的女人,邏輯指數真的比我這種物理白癡還要混亂。每次我周圍的朋友失戀糊塗到這種“六親不認”的狀態,我都想一榔頭打在她們的天靈蓋上。

但其實我去看過阿星的演出,演媽媽的時候,她還是特別好看,是那種在台上,一開口,你會忍不住想當她孩子的美。

我們那天喝了很多,我告訴她,你要真的想要特別,那你去玩行為藝術啊,那種在大街上把自己身上塗滿油彩恐嚇路人的那一種。阿星沒有接我的茬,只是衝著老闆大喊,“老闆,你這為什麽還是不能唱K!”

其實阿星在我這裡,最一言難盡的時刻,不是她喝多了躺在桌子上假裝自己是被大浪衝上岸的三文魚,也不是她失戀喝到失心瘋管我叫爺爺,而是她這種為了特別而特別的“背後的故事”。

老實講,阿星這樣需要刻意追求“特別”的心理,我覺得挺正常的。

今天的一切似乎都在被同質化,這個時代,大多數人都很害怕被稱為“大多數”,很害怕被泯滅自己的光芒,被屏蔽自己的聲音,成為萬千路人中最普通的一個。

所以,有不少像阿星這樣的少男少女,為了想在茫茫人海中出挑、不俗氣,會刻意去違背自己真正想要的,用所謂的另辟蹊徑或特別的標簽武裝自己。

但是這樣,真的會快樂嗎?

我感覺,並不會。就像阿星一樣,雖然獲得了“特別”帶來的滿足感,卻迷失掉了自己本來應該擁有的舞台生涯,甚至迎接了一輪關於失戀“致命性“的打擊。

其實,我相信,如果她能爭取到女主角,一定會演得很棒。

明明誰也沒比誰高貴,想要演女主角、站C位、high翻全場,不是什麽丟臉的事,因為這種欲望驅使下的行動總是真實的,雖然普通,卻能給你帶來富裕的精神滿足。

而且這種自我的為了特別而特別的行為,和來源於他人的“標簽化”帶來的對於自我行為的限制,其實是差不多的。

就比如像是我這種杠精,面對“鶴立雞群”這種詞,不管定位是“鶴”還是“雞”,那我大概會直接下地開撕。

“你罵誰是襯托鶴的雞呢?”,不是因為自己玻璃心,但其實更多的時候只是擔心,因為畢竟真的有很多的人,在被說了自己是襯托“鶴”的“雞”以後再也沒張開自己的翅膀過,只是在柵欄裡日複一日的啄米。

這樣別人賦予的標簽,更像是一道無形的符咒,讓很多人,邁不開腿,更開不了口。活在假象裡,日複一日。

最近迷上了狼叔演的《馬戲之王》,其中最喜歡的原聲是《This is me》。

就像音樂說的,直面真正的自己,不好嘛?不管是天才還是蠢材,貌美還是像素有點低。都別做刻意無用的標簽男女。

特別的定義本來就充滿了玄學,我還覺得我今天拆掉的快遞盒的形狀非常特別呢,你要不要和它比一比,誰更特別?

無論是為了特別而給自己貼上的標簽,還是被別人貼上的標簽,都沒有什麽實質性的價值。

畢竟標簽這個東西,總會給我們自己加上限制,限制我們想做的,能做的,甚至是應該做的

那就撕掉吧。

吳阿讚,東七門撰稿人,我給自己的標簽一直是討人喜愛的杠精和季節性情感障礙者,好像也沒什麽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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