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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莎拉蒂撞寶馬致2死案”庭審:被告當庭認罪,受害者家屬求判其死刑

1月16日8時30分, “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審理。

該案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審理,但審判機關為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審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澎湃新聞注意到,庭審辯論的焦點,在劉松濤、張小渠是否存在明知譚明明醉駕且發生事故後,仍教唆其逃逸,最終導致瑪莎拉蒂撞上寶馬致2死4傷嚴重後果的行為。

案發當晚,三名被告人共喝了1瓶紅酒、3瓶清酒、11瓶啤酒。

庭審中,譚明明當庭認罪,痛哭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並下跪,表示對不起父母,向社會道歉;張小渠不認罪,劉松濤表示服從法庭判決。

寶馬車上兩名死者和一名傷者的家屬,均表示不同意調解,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

歷經近6個小時庭審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庭審現場。 “法制日報”微信公眾號 圖

案發當晚共喝三種酒,曾叫代駕

1月16日8時,天空飄著小雨,永城市人民法院外聚集者多名受害者家屬。

8時30分,案件正式開審。公訴機關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飲酒。聚餐結束後,22時22分許張小渠曾電話聯繫代駕,在代駕到來之前譚明明駕駛“豫NE5S55”號牌瑪莎拉蒂萊萬特越野車,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區多條路段行駛,在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後,又與對面駛來的一輛傳祺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大眾速騰轎車相剮碰,譚明明因無法通過被迫停下。

被撞車車主及周圍群眾上前勸阻,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不顧群眾勸阻,強行衝出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路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該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人員葛保景、賈文華當場死亡,駕駛員王交通受重傷。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被警察機關當場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勸阻,繼續駕車衝撞行駛並造成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並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生更為嚴重的後果,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譚明明系主犯,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

澎湃新聞從庭審中獲悉,案發當晚,譚明明(23歲、無業)、劉松濤(24歲、澳大利亞留學生)和張小渠(21歲、市屬企業職工)共喝三種酒:1瓶紅酒(劉松濤從家裡帶的),3瓶清酒(張小渠飯前買的)、11瓶啤酒(在烤串店點的)。經檢測,譚、劉、張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別為167.66mg/100ml、231.10mg/100ml、170.36mg/ml。撞上寶馬車時,瑪莎拉蒂的車速為120~135km/h。

庭審中,有受害者家屬的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介紹,譚明明的駕照從2017年6月到案發,處理過18次違章,包含闖紅燈、超速、逆行等。其駕駛的瑪莎拉蒂,從2017年6月到案發,有68次違章。譚明明稱,瑪莎拉蒂車是父親的,她不清楚為何車在掛在父親表弟名下,自己不常開這輛瑪莎拉蒂。自己有近視和散光,當晚喝多了,就沒戴眼鏡。

為何當晚車的行駛線路混亂,並非回家的方向?譚明明說,當時準備回自己家,但自己平時就很路癡,需開導航,那晚喝多了,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裡開。

譚明明當庭表示認罪,痛哭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並下跪,表示對不起父母,向社會道歉。

兩被告不認罪,受害者家屬要求判三被告死刑

庭審中,譚明明說,張小渠和自己很要好,有親戚關係。張小渠說,兩人是朋友,也有親戚關係,但不怎麽來往。譚明明說,張和劉是通過她認識的,當晚飯局是為“撮合”兩人。

至於當晚飯局誰組織的,譚明明說是張小渠,張小渠說是劉松濤,劉松濤說是另兩人。

當晚飯局由張小渠買單,走前張小渠曾給家裡打電話,告知晚上住譚明明家。

庭審的焦點,在劉松濤、張小渠是否教唆譚明明逃逸。

譚明明多次接受警方訊問時稱,發生連環剮蹭事故後,車被攔住,她曾慌張問怎麽辦,張小渠連說“譚明明快跑”。庭審中,譚明明說,她聽到劉松濤也說了話,但因張小渠的聲音蓋住了劉松濤的聲音,劉松濤說什麽她沒聽清,意思也是讓走。

三名被告人在事故中均受傷。澎湃新聞注意到,走上被告席時,劉松濤步履緩慢,法警在其背後墊了枕頭。因其庭審中途表示腰疼,法庭還曾宣布休庭15分鐘。

劉松濤說,自己目前保外就醫,在上海治療。

公訴機關提供證據顯示,一證人表示,當時曾打開瑪莎拉蒂車的右前門,去關一鍵啟動,聽到劉松濤說“你幹啥?下去”,還讓譚明明“快走”,還有證人表示,曾敲開瑪莎拉蒂駕駛室車窗,去關一鍵啟動,也聽到劉松濤讓快走。

劉松濤說,不清楚自己有無說讓譚明明快走,因為自己當時已經斷片,“記不清了”。

劉松濤的辯護人稱,涉案瑪莎拉蒂的一鍵啟動在方向盤左下側,從右前座去摁幾乎不可能。另外,當時環境嘈雜,其對證人關門時聽到劉松濤說快走表示懷疑。

該辯護人認為,因證據不足,劉松濤無罪。劉松濤則表示,服從法庭判決。

庭審中,張小渠說,自己怎麽上的車,車上發生了什麽都不知道,如果自己有意識,不可能讓譚明明走。不過,其曾供述稱,第一次連環刮蹭被攔停後,譚明明曾問自己怎麽辦,自己還問劉松濤怎麽辦。她還表示,自己曾看到譚明明來回撥動檔位。

張小渠堅持說,自己沒有教唆譚明明逃逸。對此,公訴人指出,車輛屬相對封閉空間,教唆逃逸說句話只需幾秒鐘。雖然只有譚明明供述張小渠讓自己快跑,但譚明明案發後數次供述一致,可信度高。有受害者家屬的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則表示,張小渠在說謊。

庭審中,三名被告人均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三名受害者家屬均向法庭表示,不接受調解。

被鑒定為重傷一級的王交通家屬在庭上痛哭說,王目前仍是植物人狀態,全身百分之四十嚴重燒傷,面部五官眼睛、鼻子、嘴均嚴重燒傷,後期治療、五官移植、整容等需巨額費用。目前,治療已經花費300萬,被告人方面譚明明和劉松濤共提供150萬。實在籌不來錢,為節省費用,只能將人接回本地醫院,即使這樣,每天仍需4000元左右。為此,他們提出索賠1395萬,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死者賈文華的家屬提出,索賠1200萬,同樣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受害者家屬情緒激動,庭審中多次痛哭。

該案發生後曾引起廣泛關注,譚明明家經營皮毛生意多年,家境較好。此外,庭審中有受害者家屬的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指出,劉松濤在國外留學,父親開有多家百貨超市,家境也很優越。

1月16日14時多,經過6個小時庭審後,法庭宣布休庭,因案情重大,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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