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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藥」變身網紅減肥「神葯」,走紅背後套路深


氣象轉暖,減肥重新成了人們的生活重心。飽腹糖、酵素、瘦腿霜……聽起來可以「臨陣抱佛腳」的網紅減肥產品又迎來了熱銷期。然而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網紅減肥藥非但沒有所謂的「神效」,大部分都是套個國外的「馬甲」在小作坊非法生產的違禁藥。「三無」產品卻成了「高端進口」「療效顯著」的減肥產品,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高度警惕保健食品欺詐行為。

□ 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記者 劉世康

減肥「神葯」「暴雷」不斷

春暖花開,眼看大衣裡藏著的贅肉就要藏不住了,可是很多人「管不住嘴,邁不開腿」怎麼辦?一些愛美人士選擇了捷徑——減肥藥。

北京的張女士便是其中一位。生完孩子後,張女士體重暴漲30斤,且因無暇健身,前段時間她對一款網紅減肥「神葯」動了心。「我以近千元的價格買了幾盒減肥藥,服藥後,體重確實在短時間內減輕了幾斤。」但身體卻頻頻拉響警報,出現了頭痛、心慌、噁心等癥狀。隨後情況越來越嚴重,張女士對「神葯」產生懷疑。「我找到微商要求討個說法,但是對方一直不願回應。」隨後便發現,她已被微商拉黑,張女士也不知如何是好。

北京的劉女士今年5月從微信朋友圈購買一款「網紅減肥藥」服用後,身體同樣出現不適癥狀,經過市場監管局送交市食葯檢院檢測鑒定,這款所謂的純中藥膠囊含有非法添加成分「西布曲明」,服用後極易造成血壓升高、心率加快、厭食、失眠、肝功能異常等嚴重危害,由此還牽出一起生產、銷售假藥案。

據有關部門數據顯示,近年來市場監管部門受理的有關「網紅減肥藥」的投訴直線上升,像「左旋肉鹼咖啡王」「純中藥減肥膠囊」「萌吚」「舒立輕」等網紅減肥藥「暴雷」不斷,且它們帶來的副作用,以及生產、銷售方式都有相似之處。

以「舒立輕」案為例,年初,蘇州市相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特大減肥假藥案一審宣判,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個打著「德國進口」名義的減肥藥竟產自徐州豐縣的農家小院。在百度上輸入「舒立輕」三字,立刻會跳出8萬多條搜索結果。其中既有銷售「官網」,也有消費者交流的「貼吧」,有的「貼吧」跟帖達11萬之多。

「在微信圈它的知名度更高,至於這個品牌到底從何而來,至今沒人能說清楚。」主辦此案的蘇州市警察局相城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趙辰曦說,「號稱是德國很流行的葯,但是,我們託人在德國藥店並沒找到這款葯。而在國內是肯定不允許銷售的,因為藥品進口名錄裡沒有這款葯。」

蘇州市藥品檢驗檢測研究中心對犯罪嫌疑人生產的「舒立輕」進行檢測,發現藥品中有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是一種中樞神經抑製劑,具有興奮、抑食等作用,可能產生血壓升高、心率加快、厭食、失眠、肝功能異常等危害嚴重的副作用。我國在2010年10月30日宣布停止國內生產、銷售和使用西布曲明製劑和原料葯。更危險的是,為追求效果和口碑,犯罪嫌疑人不斷隨意增加西布曲明含量。由一開始每粒膠囊添加25毫克西布曲明,逐步加到40毫克,後又添加到50毫克。

利用網路繞開監管

「舒立輕」案主要嫌疑人劉某27歲,之前從未接觸製藥;錢某是一名47歲的農民,初中文化。他們是如何大量製假、販假的?據有關消息披露,生產假藥所需的膠囊殼、藥品外包裝平面設計圖和產品說明書均是劉某通過微信向不同的人購買的。不僅如此,就連防偽標識也是劉某通過網路搞定。對方甚至還將其中兩個防偽標識上的網址主動改為自己設計的虛假網站,好讓客戶在假網站上查證產品信息。

整個生產流程涉及幾方不同人員。但相同的是,並沒有人詢問其買這些是做什麼,更沒有檢查他的相關資質。交易雙方非常「默契」,不多問,大多隻通過微信、QQ聯繫,不見面、不簽合約。購買膠囊灌裝機器,對方還來安裝、維修,也同樣「默契」,並不多問。縱觀整個案件,從購買原料到出售,基本上都是網上來網上去,且一對一私下交易,把傳統的工商、食葯監等監管環節全都繞開。

蘇州市警察局環境與食品藥品警察支隊支隊長顧德勝說:「過去的監管模式在網路時代不管用了,迫切需要改進。」蘇州警方表示,當前一些社交媒體既有聊天功能,又有支付功能,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迫切需要政府加快構建網上數據管控體系。同時,需要網路企業擔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管控,並努力提高對產品和交易的監管門檻。

多方合力維護消費者權益

有關專家表示,這些違禁「網紅減肥藥」大多只在網上尤其微信上流行,也反映了有關部門和相關平台監管的漏洞,微商大多是個人賣家,沒有辦理工商登記,買賣行為屬於個人私下交易。另外,微商的支付方式也有很大漏洞。由於其交易過程一般採用直接轉帳的方式,雖然微信交易需要實名認證綁定銀行卡,但是很多微商通過購買他人微信或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註冊微信交易便可輕鬆避過監管。

對此,專家表示微信平台方應加強對微商的把控,如實施嚴格的審核機制,對出售商品的微信號進行登記備案,並從購買、物流、評價、維權等方面設立交易機制,增加消費透明度等,以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法律層面要儘快頒布針對性的法律規定,讓政府監管有法可依,對於警察、工商等監管部門,要更新和升級自己的監管思路、監管手段,迅速介入這個監管「真空地帶」,把電商、網店等網路交易行為納入法律監管的框架,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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