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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瑞如此神準 勇士幹嘛不索性每個回合都讓他持球打?

今天對快船,柯瑞42分。罰13個球,第一個球就是一條龍打三分突破上籃,還擺了擺肌肉。第二節一度落後到二位數,他持球自己強投,又一條龍來了幾發三分球。

全場他投中12個球,4個是吃助攻。三分線內7投6中,基本是走籃下去。全場0失誤:因為也只有2助攻。

當他持球火力全開時,柯瑞就是這樣子。

也包括最後0.5秒那個絕殺。

今天他開場第一個2+1後,解說員就說了:“你只看他的三分球,他就會讓你付出代價”。結果,嗯,快船的代價就是被絕殺。

柯瑞本季真實命中率67%繼續聯盟第一——過去四年裡,三年聯盟第一

而且柯瑞有多準呢?分門別類看。

持球突破上籃,柯瑞命中率54%——其他聯盟頂尖:哈登51%,德羅讚53%,肯巴49%,雷霸龍52%。

接球投籃,柯瑞天下獨步,不提。

持球擺脫投籃,因為要考慮到三分球,柯瑞真實命中率55%。而其他高手:哈登55%、杜蘭特51%、布克44%、萊納德47%、肯巴51%、CJ和利拉德都在52%。

運球2到6秒內出手,喬治有效命中率53%,格裡芬55%,萊納德58%,而柯瑞59%。

運球3到6步出手的真實命中率,喬治46%、米切爾47%、霍樂迪49%、CJ有51%、哈登55%。而柯瑞62%。

換言之,讓柯瑞持球投籃,怎麽看都是個合算買賣。

那麽問題來了:

為什麽勇士不索性讓柯瑞與杜蘭特輪流持球單挑,一直打到死呢?

更確切地說:讓勇士其他人站到三分線外,杜蘭特+柯瑞擋拆,一直打到天荒地老呢?

反正如果要打遊戲,我就是這麽打的:

勇士諸將站在三分線外拉開空間,柯瑞一個持球擋拆走三分:能投就投,反正他真實命中率接近70%;不能投就傳,妥妥的空位三分。其他人就少摻和了。如此周而複始,爽!

當然,這種套路,把柯瑞換成哈登好像也可以,是吧?

這麽想來,上保羅來之前的火箭,不就是這麽打的麽?理論上這麽打,效率至上啊。

可是為啥結果好像……並不如意呢?

話說,過去四年,柯瑞那麽準,卻只有一個得分王:那一年,他恰好沒拿總冠軍。

NBA歷史上,同一個賽季包攬得分王+總冠軍的,只有過三個人:1971年的天勾,2000年的鯊魚,喬丹的六個冠軍。

眾所周知,張伯倫1959-66拿了七個得分王。但在1966-67季他放棄得分王后,反而帶費城打出68勝奪冠了:總決賽的手下敗將,正是新得分王裡克·巴裡帶的勇士。

您一定會說了:得分王拿不了冠軍(除非是喬丹),說明要無私嘛;那柯瑞/哈登/威少爺這種自帶得分王體制的傳球魔,總應該拿冠軍了吧?

——三分球時代,NBA同一個賽季包攬過助攻王+總冠軍的,只有1987年的魔術師。沒了。

即:得分王或助攻王,都極難拿到冠軍。

歷史上,助攻王拿冠軍,也就是庫西、韋斯特、奧斯卡和魔術師做到過。當然,他們奪冠時,球隊的中鋒分別是:拉塞爾、張伯倫和天勾。

喏,這就是事實:

得分王拿不到戒指(除非你是喬丹,天勾和鯊魚各只有一年,樣本太小了)。

助攻王也拿不到戒指(除非你身邊站著歷史級巨人)。

球權集中於一個人的球隊,都拿不到戒指。

哪位會問了:那麽1971年天勾、2000年鯊魚,以及喬丹那些年,是怎麽得分王兼總冠軍的呢?

1971年天勾身邊有助攻王級別的策劃大師奧斯卡給全隊規劃進攻,加上天勾本身匪夷所思的統治力。

2000年鯊魚打了三角進攻,以及鯊魚本身匪夷所思的統治力,以及場均23分+全聯盟最頂尖外圍防守者科比。

喬丹六個冠軍眾所周知了:三角進攻。

三角進攻說來神秘,其實禪師在1991年很直白地說了:

“邁克爾自己不需要三角進攻,三角進攻是對他個人進攻有阻礙的”。

但三角進攻,可以讓公牛(湖人)的其他人拿到球。

公牛最後一個冠軍賽季,皮彭受傷半季,公牛還是常規賽62勝。那年公牛的原則是:前三節三角進攻,大家都摸摸球打一打;第四節,喬丹決定自己幹什麽。說白了:前三節強製大家拿球玩玩,第四節喬丹解決。

因為啊,打籃球不是打電子遊戲。

打遊戲,你的隊友是NPC。你只要把球給他們,他們可以很機械地把球投進去。實際上,現在許多球隊都這樣:超級持球手+射手群,持球手創造,射手群負責投籃+防守。

但這個原則,並不總能成功。

騎士2007和2015兩次總決賽敗北,很明顯了:雷霸龍可以獨自創造一切,射手群投空位,但還是無法奪冠。2016年雷霸龍總決賽天下無敵,但還是要靠歐文偶爾幫他接管。2012和2013年兩個冠軍,身邊還有韋德和波什。

隊友也是人。隊友需要拿球。隊友需要融入比賽。

哈登2016-17季開始突飛猛進。那個賽季,他最好的一段話是這樣的:

很多時候我的失誤可以避免,但是當我看到隊友那麽積極的跑出了空位,如果我不傳那會打消他們的積極性,所以我冒著失誤的危險也會傳過去。用這樣的方式告訴隊友:我看到你了,只是我沒傳好。

超級巨星也得照顧隊友的情緒啊。

2000-01季,科比一度得分縱橫無敵,但鯊魚不高興了。鯊魚當時的原話:

如果你不給看門大狗喂骨頭,大狗就不會幫你看門了!

康利當年說,他跟蘭多夫+加索爾打球時,腦子裡有個鍾,到一定時間了,必須給蘭多夫或加索爾喂幾個球,不然他們就沒法持續打好球了。

就是這個意思:得把隊友當個人看。給他們球玩玩。

斯蒂夫·科爾自己跟喬丹拿了後三冠,曾經跟喬丹打過架的男子。

他說喬丹打棒球失敗的17個月是件好事,因為:

“邁克爾是天才,但打棒球不那麽成功後,他也能意識到我們凡人的感受了”。

所以1997年總決賽第六場,喬丹會把決勝投籃的機會傳給科爾——而不是自己解決。

讓隊友拿拿球意味著什麽,不言而喻。

此外,從戰術角度講:偉大如喬丹或鯊魚,也就能每場包攬球隊大概30%的分數;加上助攻,能憑空創造球隊50%的分數,也算到頂了。

有沒有別的方法影響比賽呢?

鯊魚所謂統治力,不在於他拿球就無法阻擋;而在於他拿球,對手必須夾擊;他要位,對手必須想盡辦法來阻擋他要位;即,鯊魚不拿球,往禁區一戳,就能破壞對方的整個防守體系。

雷吉·米勒從來不是超級巨星。但他七年裡五進東部決賽,2000年還進了總決賽。他身邊最強的隊友也就是杰倫·羅斯和斯密茨。但米勒所在的步行者進攻效率,常年聯盟前七,1998-2000那兩年,甚至聯盟第一。

為什麽?因為米勒自己是高效率終結器,而他不拿球時的走位,讓隊友們能夠順利得分。

當年凱爾特人半場進攻時,雷·阿倫不管拿不拿球,都要先空手走一輪;雷迪克在快船時期,不管投不投籃,都要先持球走一圈,也是這個道理。

這就是柯瑞打無球的意義。

他不用佔據球權,就可以影響比賽。他可以讓每個隊友自由施展,覺得自己在融入球隊。他可以給自己省許多體力,留到季後賽打。

有這樣一個超級王牌以身作則地無球走位,整個勇士都會打得高高興興。

那哪位會問了:

超級高效率攻擊手但無球差勁,又會怎麽樣?

阿德裡安·丹特利。數據愛好者都知道。兩個得分王。曾經連續四年場均30分開外。生涯命中率54%。騙罰球之王。曾經單場29罰28中。生涯場均36分鐘裡投籃16個命中率54%罰球9個命中率82%得到24分。真實命中率是爆表的62%。真正的高效得分大魔王。

但1988-89季,活塞的以賽亞·托馬斯想盡辦法把他交易走。換來一個得分還不如他的阿奎爾。

結果搞走了丹特利,1989和1990,活塞兩連冠。

很奇怪哦:丹特利離開活塞前一年,還場均13次投籃得到20分呢。依然是效率大魔王。為什麽需要他走?

因為看球的都知道:丹特利很少無球走位,總是伸手要球單打。基本每次持球單打,要晃8秒左右的假動作,然後得分或騙罰球;球隊每次進攻都做不了別的,只能看他打了。

活塞的其他人,那都沒啥參與感。

傑裡·斯隆教練帶爵士那些年,特別討厭黏球。他說理想的伸縮進攻,是24秒裡出現三次好的投籃機會——如果一個人佔據了所有球權,那就是一錘子買賣。

還是那句話:攻擊權集中於一人持球的球隊,是無法奪冠的——除非你是天勾、鯊魚或喬丹。

強如張伯倫,那也無法幸免。

即便是喬丹,也要打折。

喬丹非冠軍完整賽季,常規賽場均28+6+6、37+5+5、35+6+6、33+8+8、34+7+6。

喬丹的冠軍賽季,32+6+6,30+6+6,33+7+6,30+7+4,30+6+4,29+6+4。

——數據上,顯然是非冠軍賽季好看多了。但結果,嗯。

身為跟喬丹拿過三個戒指,跟鄧肯拿過兩個戒指的科爾,身為親手打造了納什與他太陽時代的科爾,當然最明白這一點。

所以即便是本季,杜蘭特與柯瑞明顯狀態高出所有人一大截,勇士還是在盡量讓每個人拿拿球。

縱然你單打天下無敵,但如果全場都看你一個人持球走,還是會完蛋。你的隊友是人,不是NPC。要長治久安,就得讓隊友玩玩——哪怕你自己準得天下無對,還是要帶隊友玩。

兩周前,裡克·維爾茨先生這麽跟我說:

我們還是更相信人本身。斯蒂夫·科爾教練做的許多選擇還是基於他的教練直覺,基於他對人的判斷,而不是純數據……我們的球隊需要厚度,厚度意味著球員多,球員越多,越需要處理他們的性格和心情。所以是很重要的。每個來到我們球隊的人。都接受了這一認知,即:一兩個人是無法成功的,一定要相信體系,相信周圍的人。大數據和科技手段,我們會應用來指導一些訓練和戰術;但歸根結底,還是需要重視人本身。

這一點其實也不新鮮:甚至早二十年前,井上雄彥就在《SLAM DUNK》裡,澤北和流川楓這組對位裡,表現得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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