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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

幾乎每個人心裡,

都藏著個愛而不得的人。

我和老朋友聚會時,

雖然都一把年紀了,

但大家都格外熱衷於玩真心話大冒險。

興許是因為那些藏在陰暗角落裡,

封存得發了霉的苦澀心事,

終於能找個台階,找幾個聽眾,

把它們自然而然地倒出來了。


愛而不得,是人生的常態


有個朋友談到初戀。他用了四年的時間去追一個姑娘。我也清晰地記得,那時候和大家出去玩時,他總會心心念念地給那個姑娘帶各種小禮物。


但他一直努力了四年,她始終沒有點頭。時過境遷,已經6年了他依然無法釋懷那種遺憾。

他一說完,另一個朋友就感慨萬千。她說之前為了一個男人,不聽家人的勸阻,漂洋過海過去找他。縱然他一貧如洗她也毫不畏懼,做好了要和他一生榮辱與共的決定。但是那個人最後還是對她說對不起。


她為此頹靡了很久,宿醉,失眠,抑鬱……花了很長時間才走出來。很多時候你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一片海。


你在岸邊遠遠看著它,你努力奔跑,咆哮,哭泣……但你再用力揮舞胳膊,對於他來說還是太渺小了。你的眼淚滴進海裡,也驚不起任何海浪波濤。

愛而不得,是成長必修課


於是我們,因為了這一點情愛,哭天搶地。你一定也有過這樣的經歷:你喜歡上了商店的櫥窗裡你一看標籤,就知道是不屬於你的商品。


大多數人心心念念地走開了,雖然會無數次回頭觀望,但還是會逼自己朝前走直到遇到自己買得起的。但也有很多人偏不認理。他們會站在那個買不起的商品面前,扒著櫥窗眼饞地看。


可是,越得不到越是渴望,越渴望就越是痛苦,結果一次次被自己的執念所傷。


就像我那個至今無法釋懷初戀的男同學,以及那個曾因愛而不得而沉溺悲傷的女同學。我突然想起我小時候,有一天晚上和我媽從廈門輪渡散步回家,經過一家書店時,看到一套我渴望了很久的書。

於是我任性地站著不走了,扯著我媽的衣角要求要買。我媽看了下價格有點猶豫,然後說有點貴改天說吧。於是我便咬著嘴唇站在人來人往的櫥窗前,開始掉眼淚。


她當時很生氣,教訓了我很多。依稀記得有一句是:喜歡的東西不一定要佔有,你可以努力去得到它。但如果不屬於你,千萬不要讓自己哭得太醜。

愛自己,比愛別人更重要


如果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千萬要告訴自己,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不僅僅是他,你還會遇到下一個,下下一個,下下下一個不喜歡你的人。


我們可以難過哭泣,但無需過度失落。就像在《失戀33天》裡,大老王開導那個失戀的黃小仙:


現在的小男孩們,情義千斤,不敵胸脯四兩!這就是一個喜新厭舊的物種,你尋死覓活的,對得起自己麽?


回家去洗個澡,好好睡一覺,把自己好好整理整理,別搞得一適齡少女跟庫存甩貨似的。


握不住的沙,乾脆揚了它。


如果你此刻心裡有一個愛而不得的人,你很儘力了,但他還是無法喜歡你…那麼,你現在緊急需要:充實的生活、溫暖的陽光、翻滾的火鍋、幾首悠揚的曲子、幾本摯愛的書、懷裡打呼嚕的貓……


而不是,牽腸掛肚的單戀,和一個愛而不得的人。對於喜歡,儘力就好。因為,無論何時何地,愛自己,比愛別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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