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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更新議定書》 新增3個領域

11月12日,在李克強總理和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共同見證下,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部長陳振聲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更新議定書》。

簽署中新《自由貿易協定更新議定書》是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促進自由貿易區建設,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的重要步驟,對進一步發揮中新雙邊經貿合作潛力,深化中國與東盟國家經貿合作具有重要意義。簽署《議定書》不僅將進一步充實中新“與時俱進的全方位合作夥伴關係”的內涵,還將對深化中國與東盟的經貿關係起到積極作用。

本次《議定書》對原中新自由貿易協定的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貿易救濟、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合作等6個領域進行更新,還新增電子商務、競爭政策和環境等3個領域。《議定書》實現了全面、高水準、互利共贏的談判目標,有助於促進雙方深化有關領域務實合作,不斷增進兩國企業和人民福祉。

雙方在自由貿易協定中首次納入“一帶一路”合作,強調“一帶一路”倡議對於深化雙方全方位合作、實現共同發展目標、建立和強化互聯互通以及促進地區和平發展的重要意義。在海關程式與原產地規則領域,雙方將呈現更高水準的貿易便利化,降低企業的貿易成本,雙方還簡化了部分化工產品的特定原產地規則標準。在服務貿易領域,雙方更新了包括快遞、環境、空運、法律、建築、海運等原有自貿協定服務貿易承諾,相互提升了服務貿易自由化水準。投資領域,雙方同意給予對方投資者高水準的投資保護,相互給予準入後階段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納入了全面的投資者與東道國間爭端解決機制。自然人移動領域,雙方同時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就業準證申請透明度和便利化的諒解備忘錄》。雙方還在電子商務、競爭政策和環境等領域達成廣泛共識。

《議定書》簽署後,雙方將履行相關國內程式,使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區更新協定盡早生效實施。

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解讀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更新議定書

11月12日,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共同見證下,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新加坡貿易和工業部部長陳振聲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新加坡正式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更新的議定書》(以下簡稱“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為了讓公眾和企業全面、準確地了解協定內容,商務部國際經貿關係司負責人就中新自貿協定有關背景和內容進行了詳細介紹和解讀。

問: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簽署有何重要意義?

答:中新自貿協定於2008年簽署,有力地推動了雙邊經貿關係發展。此次更新中新自貿協定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促進自由貿易區建設,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的最新成果,體現了中國積極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堅定支持自由貿易和經濟全球化的態度和意願。

同時,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也是雙方落實長官人共識,豐富和充實兩國與時俱進的全方位合作夥伴關係的重要舉措。兩國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在廣泛的領域上達成高水準的自貿協定,提高貿易便利化水準,加快服務業開放,促進雙邊投資,探索並挖掘新的合作領域,樹立了規模差異巨大的國家間開展互利合作的典範,在兩國經貿發展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將有力推動雙邊經貿關係取得更大發展,不斷增進兩國企業和人民的福祉。

問:請您介紹下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談判的總體背景和過程?

答:中新自貿協定於2008年10月簽署,2009年1月1日起實施。2015年7月,習近平主席與來華訪問的新加坡總統陳慶炎就啟動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談判聯合研究達成重要共識。2015年8月,雙方啟動了中新自貿協定聯合可行性研究並於當年10月完成,研究結論總體經濟,建議雙方盡快啟動自貿協定更新談判。2015年11月,習近平主席對新加坡進行國事訪問期間,與新加坡總統陳慶炎共同宣布兩國之間建立與時俱進的全方位合作夥伴關係,並就啟動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談判達成共識。經過8輪談判,於2018年10月正式結束談判。2018年11月12日,雙方在新加坡簽署更新議定書。

問: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包含哪些主要內容?

答: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對原自貿協定進行了修訂,由序言、8個章節、2個附件和1項換文組成,除對原協定的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貿易救濟、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合作等6個領域進行更新外,還新增了電子商務、競爭政策和環境等3個領域。

問:中新自貿協定更新在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方面有哪些提升?

答:中新自貿協定更新增加了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章節,主要包括法律法規公開透明、進一步簡化通關手續、運用風險管理、資訊技術等手段為雙方企業提供高效快捷的通關服務、共同維護雙邊貿易秩序等內容。與已簽自貿協定相較,貿易便利化水準高,展現了中方在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的姿態及積極努力。例如:一是單一視窗,考慮到新方在國家單一視窗建設方面的優質經驗及與我共同發展的意願,雙方承諾建立並共同加強雙方單一視窗建設,這是我首次在自貿協定中就該問題進行約束性承諾。二是預裁定,我首次對外承諾就商品價格的估價方法及標準作出約束性預裁定決定等,較我以往鼓勵性承諾有很大突破。三是關於貨物放行,按照我國務院對口岸整體放行時限的要求,我承諾在滿足相應條件下對貨物快速放行並做出了具體時限承諾,允許擔保放行並列明了擔保放行的情形。

問:中新自貿協定更新在原產地規則和管理方面有哪些提升?

答:中新雙方將實現原產地電子聯網,中新原產地電子聯網將成為我與首個東盟成員實現電子聯網,建成後雙方實時傳輸優惠貿易原產地數據和未再加工證明等數據,電子聯網將有助於雙方進一步提升通關時效和實現無紙化。此外,原產地規則對部分石化產品的原產地標準進行了修訂,在增值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了稅則改變標準和化學反應標準,原產地規則更加科學靈活,提高了貨物貿易的自由化程度。

問: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在金融領域達成了哪些重要成果?

答:在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項下,雙方簽署了關於金融服務的換文。新方給予中方1個特許全面銀行牌照(QFB)。這是繼2012年新方在中新自貿協定項下給予中國銀行、工商銀行2個QFB牌照後,中方在新加坡零售市場獲得的第3個QFB牌照。新加坡對銀行零售業務采取高度保護政策,本次獲得的QFB牌照落地後,中國將成為在新加坡擁有QFB數量最多的國家,中資QFB銀行數量約佔新加坡QFB總量的三分之一。獲得QFB牌照的中資銀行可在新開展零售業務,並享有開設更多營業場所、共享自動取款機(ATM)網絡等權利,有利於中資銀行全面拓展在新業務,優化負債結構、提高經營效益,提升中資銀行在新加坡和國際市場的品牌形象和聲譽,還有利於中資銀行充分發揮新加坡區域金融中心的橋頭堡作用,服務“一帶一路”資金融通合作。

中新雙方還就金融監管合作達成諒解,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通過常規監管資訊交流就各自審慎監管框架發展情況等雙方共同感興趣的議題開展合作,進一步推動兩國監管機構更好服務金融機構,增強監管機構交流和互信。

問:在中新自貿協定更新中,新方在哪些服務領域作出了進一步市場開放承諾?

答:在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談判中,新方在快遞、環境、空運等服務領域做出了進一步市場開放承諾。

快遞服務領域,新方首次在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談判中作出在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方面沒有限制的承諾,這是新方在快遞領域作出的最高水準開放承諾。未來,中資快遞企業可通過跨境、設立商業存在等多種形式在新加坡開展快遞業務,並享受國民待遇。

環境服務領域,新方在多個方面作出高水準承諾,綁定國內開放現狀。未來中資企業可通過在新加坡設立商業存在的方式提供固體廢物收集服務、危險廢物管理、衛生及類似服務、廢棄清理服務、降低噪音服務、自然和風景保護服務及其他未分類的環境保護服務。

空運服務方面,新方在電腦訂座系統(CRS)領域作出跨境提供沒有限制承諾,中資CRS企業在中國境內直接向新加坡消費者提供電腦訂座服務。

問:在中新自貿協定更新中,中方在哪些服務領域作出了進一步市場開放承諾?

答:我著眼於進一步擴大開放,支持相關區域協調發展,將法律、建築和海運等上海自貿試驗區自主開放措施對新作出約束性承諾,並進一步拓展了建築、海運領域開放措施的適用範圍。

法律服務方面,中方承諾允許已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上海自貿區”)設立代表機構的新加坡律師事務所在上海自貿區內與中國律師事務所聯營。聯營期間,雙方的法律地位、名稱和財務保持獨立,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聯營組織的客戶不限於上海自貿區,但聯營組織的新加坡律師不得辦理中國法律事務。

建築服務方面,中方承諾在上海自貿區、蘇州工業園區、中新天津生態城、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內設立的新加坡獨資建築企業可分別承攬位於上海市、蘇州市、天津市、重慶市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在此情況下,可免除對新加坡建築企業在此類項目中的外資投資比例限制。

海運服務方面,一是允許符合條件的新加坡海運服務提供者在上海自貿區、廣東自貿區、福建自貿區、天津自貿區成立外商獨資船舶管理公司。二是允許符合條件的新加坡海運服務提供者在上海自貿區、廣東自貿區、福建自貿區、天津自貿區成立合資海運公司,外資可以擁有多數股權。三是在上海自貿區、廣東自貿區、福建自貿區、天津自貿區設立的中新合資、合作國際船舶運輸企業,其董事會主席和總經理可由中新雙方協商確定。四是.在上海自貿區、廣東自貿區、福建自貿區、天津自貿區設立的合資、合作國際船舶運輸企業,其擁有或光船租賃的船舶可以按照上海自貿區、廣東自貿區、福建自貿區、天津自貿區國際船舶登記制度進行船舶登記。

問: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在投資方面達成了哪些重要成果?

答:中新雙方全面更新了投資章節,自本議定書生效後,雙方於1985年11月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終止適用。雙方對投資保護、爭端解決等作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維護東道國政府的管理權之間達成較為適當的平衡。投資章節規定,雙方相互給予對方投資者高水準的投資保護,納入了徵收補償、最低待遇標準、轉移等條款;相互給予準入後階段的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設定了金融審慎措施、根本安全、保密資訊等例外條款以保護政府管理外資的政策太空,並納入了全面的投資者與國家間爭端解決機制,為雙方投資者提供充分的權利保障和救濟途徑。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的投資章節體現了我在國際投資締約實踐的最新發展,更好體現了我國對雙向投資的同等重視和保護。此外,雙方還同意力爭在更新議定書生效後一年內以負面清單方式啟動投資自由化談判。

問:在“一帶一路”合作方面,中新雙方達成了哪些共識?

答:在中新自貿協定中,雙方首次在自由貿易協定中納入“一帶一路”合作的內容,強調“一帶一路”倡議對於深化雙方全方位合作、實現共同發展目標、發展和強化互聯互通以及促進地區和平發展的重要意義;同意雙方將共同促進“一帶一路”倡議合作,發掘“一帶一路”倡議與各方國家發展優先事項的交匯點,促進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和民心相通,利用互聯互通、金融支撐和三方合作三大平台和中新雙邊合作聯委會等多雙邊機制,從而增進合作共贏和共同繁榮。

問:在經濟技術合作方面,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還更新了哪些內容?

答:在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中,雙方根據雙邊經濟合作現狀,更新了旅遊合作、人力資源合作、地方經濟發展等內容。旅遊合作方面,雙方將鼓勵旅遊公司參與旅遊交易會、旅遊展和旅遊節增進雙向交流合作,以深化對另一方遊客需求的理解並改進服務品質。人力資源合作方面,雙方同意繼續開展雙邊交流和官員培訓項目,以加強人力資源培訓和發展的合作,加深兩國間的相互理解和友誼。地方經濟發展方面,雙方強調中國—新加坡(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是中國“一帶一路”倡議、西部大開發和長江經濟帶戰略的示範性重點項目,同意在金融服務、航空、交通和物流以及資訊通訊技術等四個優先合作領域緊密合作,從而加強互聯互通,促進中國西部發展。

問:中新自貿協定更新納入電子商務章節,主要有哪些具體規定?對企業會有何影響?

答:電子商務是中新兩國具有發展優勢的領域,也是共同感興趣的議題之一。雙方均認識到電子商務的活力和創新特質對彼此間貿易增長有積極作用,並能夠為參與貿易的雙方帶來利益。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電子商務章節主要包括電子認證和電子簽名、在線消費者保護、個人資訊保護、無紙化貿易、透明度等內容。中新雙方將共同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有利的國際規則環境,提升雙邊貿易便利化水準,促進兩國電子商務企業相互開拓市場和開展務實合作,推動雙邊貿易長足健康發展。

問:在自然人移動方面,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談判達成了哪些共識?

答: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談判中,新方在進一步促進我促新高管和專家就業準證申請透明度和便利化方面作出承諾,進一步便利中方投資項下的高管和專家赴新,為中新投資合作的快速發展創造更好的環境。新方承諾,將與中方一同努力,以提升中方企業和申請者就業準證申請的透明度。新方還承諾,對於大部分就業準證申請,新方將在根據國內法律法規判定某一就業準證申請完成的三周內告知中方申請人關於該申請的決定。如果申請人認為決定不夠明確,新方也將對申請人的澄清要求作出回應。為進一步落實新方上述承諾,中新雙方還同意拓展既有的中國商務部與新加坡人力資源部之間的雙邊勞務合作工作組的職能,對高管和專家就業準證申請透明度和便利化實施問題進行審查、監督和指導。

2018年11月12日,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新加坡貿易和工業部部長陳振聲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共同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就業準證申請透明度和便利化的諒解備忘錄》,作為更新談判成果與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同時簽署。

問: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在貿易救濟方面何規定?

答: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在原自貿協定的基礎上,增加了在反傾銷調查中進一步提高透明度和加強正當程式的內容,包括反傾銷調查立案前至少提前7天通知對方政府、立案後給予利害關係方不少於20天的時間登記參加調查並就立案發表評論、調查機構向出口商提供申請價格承諾所需的更詳細的資訊等規定。上述新規將在反傾銷程式中為中新企業提供更大的便利,同時也有利於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

問:在競爭方面,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做出了什麽承諾?有何意義?

答:雙方承諾在實施國內競爭法律法規時,禁止反競爭商業行為,促進和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在競爭執法過程中,遵循透明、非歧視和程式公正原則;加強在競爭執法領域的交流與技術合作,不斷增強各自競爭執法能力等。

這些規定有利於提高雙方在競爭和反壟斷執法領域的透明度,有助於雙方企業更好地遵守各自競爭法律法規。雙方加強競爭領域合作,共同營造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對製止損害雙邊貿易和投資的壟斷行為、促進雙邊貿易自由化和投資便利化具有重要意義。

問:在環境與貿易領域,中新更新議定書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雙方重申各自擁有確定其環保水準、環境發展優先領域,以及制定或修改其環境法律和政策的主權權利,將努力確保這些法律和政策有助於並鼓勵高水準的環境保護,並有效實施這些法律和政策。雙方承諾不通過降低環境保護水準鼓勵貿易和投資,並同意環境標準不得用於貿易保護主義目的。

雙方承諾有效實施雙方均為締約方的多邊環境協定,並在適當的時候就有關環境問題進行磋商與合作,同時通過現有雙邊協定,在有共同利益的領域開展並適時深化合作。此外,為加強聯繫推動環境與貿易章節的實施,雙方還專門設立了聯絡點。

環境議題是當前國際自貿協定和投資規則領域的新議題,在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設立獨立的環境與貿易章節,是雙方打造高標準自貿協定的重要體現。同時,環境與貿易章節的有關規定,將有助於促進雙方在推動貿易、投資發展的同時加強環境保護,促進可持續發展。

問: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預計何時能夠生效?

答:根據中新自貿協定更新議定書生效條款,協定將在雙方書面告知完成國內程式之日後的第二個月的第一天或或雙方均同意的日期生效。下一步,雙方將各自履行國內法律審批程式,推動協定早日生效實施。協定正式生效前,我們將在“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http://fta.mofcom.gov.cn)上公布文本,供有興趣的企業和個人查詢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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