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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素:你為什麽不快樂?

你為什麽不快樂?

羅 素

動物只要不患病,便是幸福快樂了。人呢,本來也應該這樣,但在現代世界上卻並非如此,至少有許許多多人是不幸福的。如果你自己不幸福,你或許就會承認,自己在這一方面並不是個例外。如果你是幸福的,那麽請自問一下,你的朋友中又有幾個是幸福的?

在你對自己的朋友做了回顧以後,你可以教自己學習觀察人的情緒的藝術;使自己更善於感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人們的各種情緒。

布萊克說:

我見過的一張張臉上

顯出斑斑懦弱,點點哀怨

儘管不幸的形式有各種各樣,但是你不難發現處處都會遇到它。現在我們假定你在最典型、最摩登的大都市紐約城裡。上班時間你站在一條繁忙的大街上,或是周末站在通衢大道上,或是晚上去出席一場舞會;你把自我從心靈裡完全排除,讓周圍陌生人的個性一一進入你的眼底。你會發現,這些不同的群體都有各自的煩惱。在趕著上班的人流裡,你會看到焦慮不安,精神過度集中,消化不良,那種除了生存鬥爭對一切缺乏興趣的態度,遊戲娛樂興致殆盡,以及對人類同伴的冷漠無情。

這種不幸的根源,部分在於社會制度,部分在於個人的心理——當然,後者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社會制度的產物。為促進人的幸福而在社會制度方面需要進行的改革,我以前已有著述。

一個男人或女人,在此時此地,在這社會中,怎麽獲得個人幸福呢?

我認為,這種不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對世界的錯誤看法,錯誤的倫理觀,錯誤的生活習慣所引起,結果導致了對那些可能獲得的事物的天然熱情和追求欲望的喪失,而這些事物,正是人和動物的一切幸福、快樂最終有賴於它們的。這些事物的獲得本在個人的能力範圍之內;我因而提出這樣一些轉變方法,只要我們有一般的好運道,便能通過這些轉變得到幸福。

我生來並不幸福。我小時候,最喜歡聽的聖歌是:“對塵世覺得厭倦,我肩頭重負罪孽。”我五歲時,曾這麽想過,要是我活到七十歲,那我到現在才忍受了我全部生命的十四分之一,我覺得在我面前的漫長的厭煩、無聊生涯簡直難以忍受。到了青春期,我痛恨生活;一直在自殺的路線上徘徊,而我之所以終於沒有自盡,只是因為想多學些數學。

現在,相反的,我熱愛生活;幾乎可以這麽說,隨著歲月一年一年的流逝,我對生活更加熱愛了。這一方面是由於我發現了什麽是我最想得到的東西,而且逐漸得到了其中的一大部分。一方面是因為我成功地摒棄了某些原先向往的目標——例如關於各種事物的確切的知識獲得——因為實際上不可能得到它們。

但在很大程度上則是由於消除了對自我的過分關注。

像別的受過清教徒教育的人一樣,我也有過這麽一種習慣,反省自己的罪過、愚行和缺點。我在自己眼中——無疑自以為是公正的——是一個可憐的怪人。後來,漸漸地,我學會了對自己及自己的不足之處不加關心,我把自己的注意日益集中到外部事物上去:如世界大事,各種學科的知識,我所喜愛的人等。

對那些自我專注過於嚴重,用其他方法治療均無效果的人來說,通向幸福的惟一路線是對客觀知識的追求。

自我專注有多種形式。其中最普通的有罪人、自戀者和誇大狂三種。

罵人是邪惡的;飲酒是邪惡的;做生意的精明是邪惡的;而首先,性是邪惡的。當然,他並沒有禁止自己去享受這些快樂,但是這一切在他思想中都受到了毒化,他感到自己由此而墮落了。他全副身心去追求的一種快樂,是受到母親的親切撫愛,他在兒童時代的這一經歷至今依然記得。這種快樂如今再也享受不到了,他便覺得一切都無所謂;既然他總是要犯罪的,乾脆深陷到罪惡中去吧。

自戀,在某種意義上,正是習慣的犯罪意識的反面;它包括對自我的羨慕和希望被人羨慕的習慣。當然,某種程度的自戀是正常的,也不必為之哀歎;只是在發展過頭時,才成了一種邪惡。

有許多女人,尤其是富裕階層的女人,她們身上愛的感受能力已經完全乾涸了,取而代之的是這麽一種強烈的願望,即所有的男人都應該愛她們。當這種女人確信某一個男人愛她時,她便覺得他對自己不再有用了。男人方面也有這種情況,不過為數要少一些;典型的一個例子便是《危險的私通》中的主角。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那些小說家身上,他們的小說總是把自己作為理想的英雄。任何勞動的真正的成功有賴於對這一勞動的對象的真正興趣。那些成功的政治家們的最終悲劇就在於,他們原先對社區活動和主張措施等的興趣,逐漸為自戀情緒所替代。

一個隻對自己感興趣的人是不值得稱讚的,人們不會這樣去看待他。

誇大狂與自戀者的區別在於,前者希望自己有權勢威嚴而不是可愛媚人,企求為人所畏懼而不是為其所愛。許多瘋子和歷史上的多數偉人均屬這一類型。

權欲同虛榮心一樣,是正常人性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因此是可以被接受的;只有在它極度膨脹,或是與不真實的現實感連在一起時,才變得令人可歎。這時候,它就會使一個人不幸福,或是顯得愚笨,甚至兩者兼而有之。

很顯然,不幸福的心理原因有多種多樣。但是它們都有某些共同點。典型的不幸福的人,由於在青年時期被剝奪了某些正常的滿足,於是就把這種滿足看得比其他方面的滿足更重要,一生隻朝著這一方面孜孜追求,他僅僅對成功、而不是對那些與此相關的活動,給予更多的、不恰當的重視。

今天,另外一種現象發展得很普通——一個人可能覺得自己徹底失敗了,於是他不尋求任何形式的滿足,只求消遣娛樂、湮沒無聞。他便成了“快活”的愛好者。這即是說,他減少了自己的活力以使生活容易忍受。例如,酗酒就是一種暫時的自殺,它所帶來的快樂只是消極的,不過是不幸的短暫中止而已。

自戀者和誇大狂相信幸福是能夠得到的,儘管他們可能采取錯誤的手段提取它,但是尋求精神麻醉的人,無論以哪種方式,他已失去了希望,只求湮沒無聞。在這種情況下,要說服他的第一點是,幸福是值得去爭取的。不幸的人,同失眠的人一樣,總是對此表示自豪。或許這種自豪同丟了尾巴的狐狸的態度一樣。如果是這樣,治療的方法是向他們指出,怎樣去長出一條新的尾巴來。

我想,很少有人在看到了通向幸福的路線後,再去存心選擇不幸之路的。我不否認這類人的存在,但是肯定為數不多,不會形成氣候。因此我假定,讀者諸君是寧願幸福而不願不幸福的。我是否能幫助他實現這一願望,我不能肯定,但至少我的努力是不會有害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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