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病了三年。四萬塊一瓶的正版葯我吃了三年。房子吃沒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現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葯,你們非說他是假藥。那葯假不假,我們能不知道嗎?那葯才賣五百塊一瓶,藥販子根本沒賺錢。誰家能不遇上個病人,你就能保證你這一輩子不生病嗎。你們把它抓走了,我們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著,行嗎?」
《我不是葯神》電影裡的故事真的是從現實中來的!
一個人生命就是一天一天組成的,誰來到這個世上,只要心理正常都想在這個精彩的世界上多駐留。
治療癌症,同時治療了3年,說明這個癌症還是有治療方法的,這是一個幸運的事,但是費用太貴,又是不幸的事,這時候就是用錢買命的時候。
有錢就能繼續活著,沒有錢就會很快死亡,其實治療癌症就是延長生命。
原來印度還有仿製藥物,但是我國大部分癌症病人並不能買到,國家把這種代買藥物定位犯法。
現在國家已經把十幾種治療癌症的靶向藥物納入醫保的範圍,這是所有人福音。
其實我想一個國家真正的強大的表現就是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人們都能享受到國家發展帶來的福利。
所以我希望國家的醫保制度越來越完善,投入資金越來越多,讓看不起病的事情不再發生。
沒錢就沒有命的事情在這個偉大的國家不再出現。
那麼治療癌症到底有沒有意義?
當然有意義,因為我們生命就是一天一天組成的,多活一天生命就延長了。
在生命意義上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每個人生命都是不可複製的,都是只有一次,所以我希望每個癌症患者都能得到規範的治療,都等活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