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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詐騙2億元!縣司法局原副局長取保後潛逃兩年落網

澎湃新聞記者 王健

取保後潛逃兩年,陝西榆林市府谷縣司法局原副局長孫東虎在雲南落網。

4月16日,榆林市警察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榆林刑警”發布消息稱,“雷霆·2018”嚴打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榆林市警察局刑警支隊經過深度經營,縝密偵查,成功抓獲一名網上逃犯孫某某(男,65歲,陝西省府谷縣人)。

上述消息稱,2009年12月份,原府谷縣司法局副局長孫某某夥同府谷鎮呂家溝村民小組組長王某某實施合約詐騙,以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據的方式,騙取受害人巨額資金。

澎湃新聞掌握的資料顯示,孫某某即為孫東虎,其因合約詐騙罪於2015年3月39日被榆林警方刑拘。2015年4月,孫東虎被取保候審後逃匿。2016年2月,該詐騙案受害人武小春曾發布一則“懸賞20萬元尋人啟事”,征集孫東虎藏匿的線索。

政協委員舉報司法局副局長等騙其2億

2015年3月19日,澎湃新聞針對上述詐騙案曾刊發報導,時任陝西神木縣政協委員的武小春舉報榆林市府谷縣司法局原副局長孫東虎等人在一起煤礦股權轉讓中詐騙其2億元。

武小春向澎湃新聞介紹,2009年他與合夥人打算收購府谷縣巨集華煤礦,該礦為府谷縣府谷鎮紅花村的村辦礦。

經紅花村呂家溝組組長王黨虎引薦,武小春得以結識時任府谷縣司法局副局長的孫東虎。武小春說:“第一次見面在孫東虎家,孫說煤礦內部有矛盾糾紛,他曾出面調解,現受託轉讓該礦。”

孫東虎向武小春出示了委託轉讓股權協定書。協定約定,佔巨集華煤礦60%股權的股東委託孫東虎尋找有實力的買家,以1.9億元轉讓該礦60%股權。受託方需將股權順利轉讓,按時足額收回轉讓金。

2009年12月21日,王黨虎、孫東虎作為甲方,與武小春等簽訂協定,將巨集華煤礦60%股權以3億元價格一次性轉讓給武小春等人。此後,他們又簽訂補充協定,約定以不超過2億元(後商定為1.86億元)的價格,轉讓巨集華煤礦剩餘40%股權。

“就是看中孫東虎府谷縣司法局副局長的公職身份,所以才相信他。”武小春向澎湃新聞出示的轉讓款收條顯示,在收條上簽字的為孫東虎等人。

武小春介紹,協定簽訂後,他和合夥人先後向孫東虎等人支付了受讓巨集華煤礦100%股權的轉讓款4.86億元。但實際只得到了52%的股權,“孫東虎說他已經取得全部股權,但不是事實,其餘股權在別人手裡。我們多次追要,他隻還了5000萬,騙了我們大概2億元左右。”

取保後潛逃兩年終落網

討要股權轉讓款無果後,武小春向榆林市警察局報案。2013年9月4日,榆林市警察局決定對孫東虎等人合約詐騙案立案。但此後該案立案一年多無果。

2015年3月16日,澎湃新聞聯繫到孫東虎一方的律師,其表示:“我們初步認為這是個無罪的案件,警察機構還違法辦案,我們有相應的證據。”“武小春的網帖中的言辭有很多不實之處,可能已經構成誹謗了。我們會給出一個說法的,只是目前時機不到,不便透露更多資訊。”

澎湃新聞上述報導刊發十天后,2015年3月29日,孫東虎被榆林警方刑拘。據三秦都市報三秦網報導,2015年4月,孫東虎被取保候審後逃匿。2016年2月,武小春發布一則“懸賞20萬元尋人啟事”,征集孫東虎藏匿的線索。

2018年4月16日,榆林市警察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榆林刑警”發布消息顯示,2009年12月份,原府谷縣司法局副局長孫東虎夥同府谷鎮呂家溝村民小組組長王黨虎實施合約詐騙,以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據的方式,騙取受害人巨額資金。

2015年6月19日,犯罪嫌疑人孫東虎、王黨虎因涉嫌合約詐騙罪經榆林市檢察院批捕。之後,犯罪嫌疑人王黨虎被抓獲,犯罪嫌疑人孫東虎一直在逃。

孫東虎潛逃後,榆林市警察局刑警支隊一直未放棄對其的抓捕。2018年4月,根據線索情報和深度研判分析,榆林市警察局刑警支隊初步確定犯罪嫌疑人孫東虎在雲南境內活動。隨後,榆林警方隨即趕赴雲南,最終在雲南省玉溪市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孫東虎抓獲。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本期編輯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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