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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人群中

  不知從何時起,我習慣了任何一處的陌生?即便與友人一同走在路上時,我的心裡情緒也不會有太大波瀾。這種陌生更像一種麻木,也像一種超脫萬事萬物後的心如止水。它讓我和人群乃至整個世界隔開來,這讓我更加確信我是單獨存在的個體。但在我的內心深處,又會排斥這種莫須有的灰色情感。它給人帶來無盡的孤獨感,它會蠱惑我的內心去嘗試一些非分之想。我想,我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吧!

  有時候我會問自己,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後來我總算是搞明白了,我從父母生命中而來,我要去的地方是一個叫做明天的地方。明天,有太多的未知,所發生的一切都會在預料之外。

  我想,我是應該感恩一切的,至少我比省醫院門診大廳裡那些排隊的人幸福一些,至少我比天橋上那兩個先天殘疾的侏儒要幸運一些。在某種程度上,我又會對那些人身上的遭遇充滿好奇,我會去想他們或者是他們的親人患了什麽病,在他們的身上,又發生了哪些值得傾耳聆聽的故事?此刻的人群一瞥,該是需要花去彼此多少的緣分才有此一面之緣?我的心裡其實是喜悅的,雖然人群中我一張臉都沒有記住,一個故事都沒有聽到,但我在心底還是希望他們身體健康,事事順心。我相信上天會眷顧那些熱愛生活、熱愛生命的人,願他們的生活中少一些病痛,多一些歡樂。

  每當走在人群裡,我能感受到一種久違的自由感,就像一個囚犯在監獄裡被囚禁了十多年後,離開監獄混入人群,人群的嘈雜聲、馬路上的汽笛聲、刺眼的陽光、林立的高樓大廈、陌生的面孔,街道兩旁的樹木,騎著電動車駛過的行人……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麽真實,就連呼吸都能聞到濃濃的自由氣息。

  當然,我不會在人群中刻意去銘記一張臉龐,因為我深信每一張臉龐背後都有自己的特有的故事。倘若緣分未到,只會徒增煩惱罷了!因而,一般情況下,我不會去輕易打擾別人生活的。如果真的要去認識某一個人,至少你們需要一些共同的東西,可以是相同的職業,可以是相同的愛好,可以是更深層次的精神交流。當然,如果你要交一個真正的朋友,你必須在他身上發現諸多共同點,等關係更加熟絡後,你會驚訝的發現,他就是你在這個世界上的另一個自己,這大概就是惺惺相惜吧!

  人的一生中,會遇見的人,會認識的人,比起茫茫人海,實際上少得可憐。所以,一切的相逢都是來之不易的。又因為工作、異地、沒有交集等因素,每個人的圈子裡的人更新的時間都很快。你會發現,很多以前相識的人,因為一方的辭職,從此一別便是一生。很多人提起時,都會有些小小的傷感,其實這並沒有什麽?這是人生的常態,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也不必過於傷懷,你早晚都要習慣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路要走,假如真有緣分,茫茫人海不會是阻擋你們邂逅的鴻溝。現在的社交軟體這麽多,一個账號,一個電話號碼,只要你願意,距離不是問題。可是問題就出在這裡,每個人活在這個世上都拚盡了全力,剩下的時間和情感難以去支配其它的事。久而久之,疏遠也是在所難免。

  有的人說,這個世界太薄涼,真正善良熱心的人已經少之又少了。我不完全同意此觀點,雖然這是個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世界,但是在人群中,善良的人居多。你要明白,一個善良的人不是絕對的,他在某時某地,或者在某人的認知中,他曾經一定扮演過壞人的角色。要想讓每個人都喜歡自己,談何容易啊!這個世界可怕的不是是非對錯本身,而是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會覺得自己是錯誤的那一方。認錯,需要的不僅僅是勇氣,還需要一定的自我修養,一個精神境界越高的人,他所能看到的自己越多。

  在生活中你會發現,那些自以為是的人除了性格偏執外,他們還總是自我欣賞。自我欣賞如果是良性的倒好,適當的自我欣賞可以增加自信,可是一味的自我欣賞,就會呈現出一種病態。所以,當你遇上一個永遠覺得自己是正確的人,你千萬不要試圖改變他的看法,掉頭就走,不必浪費精力。離開不是承認自己有錯,而是修養的一種體現,同時,它也會讓你減少一些不必要的衝突和麻煩。

  人群和個人是獨立且相互依存的,怎麽處好人際關係,怎麽說話,這是門學問,需要慢慢摸索。絕大數人都喜歡挑好聽的聽,這是人之常情,遇到意見不同時,先讚同對方的觀點,而後委婉的表達另一種觀點。你不能一來就否定對方的觀點,而是讓雙方的觀點都同時存在,兩個觀點一比較,高下立判。既照顧了對方的臉面,要表達的也做到了,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有時候,不要太自我,你首先要認同群體的存在,而後通過群體的存在證明自己的存在。

  人犯過的最大錯誤,莫過於自己都是正確的,自己是聰明的,其它人都是錯誤的,都是愚蠢的。其實這種抬高自己貶低別人的做法看起來才是最愚蠢的。除了證明你的傲慢和無知外,你一無所獲,更多的是招致別人的輕看。

  在這裡,你可能覺得我只是說得漂亮,說誰不會啊!我承認,我所說的大多我都沒做到。人無完人,金無赤足,我的缺點可能比我知道的還要多,但這並不影響我繼續認識自己。

  母親曾告訴我,小時候我因為拉肚子和營養不良,眼睛不見走路,身體更是瘦削不堪,皮包骨頭。當時在很多人看來,我是養不活的那種。後來,父親母親背著我去縣城醫院,才發現我缺乏維生素,醫生只是開了十多元的維生素就把我從生死邊緣拉了回來。關於那時我看不見的記憶,幾乎想不起一星半點,可是我能充分理解那種在陽光下抹黑走路的樣子。假如從那時起,我就看不見了,有幸又能活到現在,我對這個世界的一草一木的描述都會和看得見的我大相徑庭。也許我會拄著一根木棍,依靠木棍觸地和聽力辨別方位,然後混入用憐憫的眼神看著我的人群裡去。我是看不見的,人群與我實際上並沒有多大關係,我只需要自顧自的小心翼翼的用木棍探索這個世界就行,其它的就交給上天。當然,不排除那些好心人士過來攙扶我,或者是停在路口的車輛因為同情於我,即便綠燈了依然禮貌的等我通過。

  我很確信,在我通過路口時,我不會想到自己的下半生該怎麽活,是否要找一份工作自食其力?是否要娶一個不嫌棄自己的老婆?是否要在死之前為這個世界留下一些我的印記?這些我都不會去想,畢竟現實和人心一樣,都是經不起考驗的。站在那個路口,無論是否有好心人伸出援手,我想我都應該跟上人群。我不需要刻意去在意外表,不用擔心髮型是否亂了,不用去看人群中臉龐是否長得漂亮英俊,我需要做的很簡單,走過斑馬線,和人群在一起。

  2818。12。14日於成都,竹鴻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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