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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蔡認識輕舞飛揚20年,我們失去所有網絡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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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2 日,其實也是個紀念日。

經同事提醒,20 年前的今天,1998 年 3 月 22 日,痞子蔡的《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開始在 BBS 上連載。

它是網絡小說的鼻祖;也是更多人的網戀啟蒙。

我曾經寫過一篇《網戀故事集》,記錄大家的網戀悲歡故事,那篇文章的留言區中,點讚排名最高的留言是:

“看到網戀一詞,第一反應是輕舞飛揚和痞子蔡。”

直到今天,距離痞子蔡和輕舞飛揚的第一次親密接觸,過去整整 20 年了。

那時,人們剛剛開始在網上互相認識、相愛。

到現在,那種長時間的、又虛幻又真實的網絡戀愛,早從我們的生活中絕跡了。

20 年過去了,我們終於失去了所有互聯網上的戀人。

痞子蔡和輕舞飛揚的第一次親密接觸,過去整整 20 年了

今天同事突然在群裡說,就在今天,距離痞子蔡和輕舞飛揚的第一次親密接觸,已經整整 20 年了。

看到時我嚇了一跳,接著又特別激動。

這部網絡小說的鼻祖,真的太久沒人提起了。在我看來,它就是網戀時代的開端。

先說說這本書的劇情:男孩痞子蔡和女孩輕舞飛揚在網上認識,在現實見面。但沒過多久,輕舞飛揚就因為“蝴蝶病”,紅斑狼瘡死掉了。

現在看起來挺俗套,但在大多數人剛剛才接觸到網絡的 2000年,這樣的戀愛故事簡直前所未見,驚為天人:

男生們都在結局時流下了男兒淚。有個同學兩天沒吃下飯,寫了篇《致輕舞飛揚》的作文,抽泣著傳給大家看。

女孩們都把網名改成了輕舞飛揚,開始念叨咖啡哲學,灑香水雨。有的買不起書裡 Dolce Vita 的香水,就把花露水噴向空中,張開雙臂仰著臉走過去……

很多人的個性簽名還變成了這樣的排比句:

“如果把整個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澆不熄我對你愛情的火 。整個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嗎?不行。所以我並不愛你……”

連紅斑狼瘡都成了一種普及度特別高、特別浪漫的病。

痞子蔡成了宅男代表。

輕舞飛揚也成了第一代網絡女神。

那個年頭,網戀簡直是件特別時髦的事。

大家上網,主要是聊天。一進網咖,聊天比打遊戲的都多。一幫人在對著攝影頭談戀愛。

玩遊戲的目的也成了認識新人,玩幾局就要加 QQ。在班級裡一說自己有個聊得來的網戀對象,全是羨慕的眼神。

而且聊天還不好好說話。

小說裡,那些不說人話的偶像劇式台詞,被大家紛紛模仿。比如,痞子蔡跟輕舞飛揚說自己想哭時,說的是 “有種PH值低於7的感覺”。

我初中時在QQ上加到一個同城的男生,經常會裝作成熟的語氣跟他說話,什麽“我覺得愛情就是泡沫,最後都會破掉”。

他問我有沒有想他,我還會神經地學著網上那種套路來回答:

“A. 想 B. 當然想 C. 不想才怪 D. 想死了 E. 以上皆是 The answer is E.”

怎麽都聊不夠。

在網戀裡,幻想也佔了很大一部份。

沒辦法,那時沒法見面,照片的像素非常低,你拚命看也只能看個面目模糊。和他的聊天框就是互相認識的唯一視窗。

所以只能憑著聊天時的感覺,幻想自己和對方都很好。

對於這種感覺,讀者@Rita 有個特別貼切的比喻。

“看他的主頁,發現重合點特別多。毫不誇張,光從他的興趣愛好,我基本就把他定義為我未來的配偶了。”

但這種想法,往往不一定真實。

朋友@小風是在 QQ 群裡認識網戀對象的,覺得自己很無聊,而對方特別有趣。

為了跟他有話說,她特意買了個黃鑽,就為了能隨時去他的 QQ 太空不露痕跡地了解動態。

從相冊裡知道他喜歡打籃球,就在聊天時跟他聊科比,聊聯賽。

“他以為找到了知音,其實我都是在邊查邊聊,不懂裝懂,只為了建立話題。”

只要見不到面,就會覺得自己有段特別的關係。

現在看那種關係,覺得不可思議。可那時候,就算沒見過面,人也會覺得自己是真的在談戀愛。

朋友@貝殼 是在聯眾遊戲大廳玩兒炸彈人時認識了她的“初戀”,那是 2004 年,非典剛過。他跟她講南方的夜宵和夜生活,說自己和哥們後悔最後一次出門沒多買兩包煙,導致封閉的日子難熬。還給她寄了一個八音盒當生日禮物。

那時還在讀高中的貝殼,理想就是考到他在的大學,成為“像他那樣的大人”。

雖然大多數時候只有文字交流,但那時候的網絡情侶是真的相信彼此“在一起”。

不能一起吃飯、出遊,但可以一起看電影、打電話,用情侶頭像和情侶 QQ 秀。

還有人會遠距離一起在線看同一部電影。

關係甚至比現實中的情侶還緊密:

“他在學校,十點斷網會突然掉線,然後又掙扎著上線跟我說句晚安,徹底灰掉。”

那時候的網戀,喜歡的人大都不在身邊。

卻是真正的在你心裡。

天涯上有個叫“煙雨朦朧”的女孩,回想起自己的一段網戀,感覺一點都不虛幻:

“那時候的我,一顆心滿滿都是龍的甜蜜,龍的爽朗,龍每一天的生活經歷。

龍每一天大事小事都會告訴我,有時間就在網上聊,下機的時間總是一拖再拖。不上網時他會抽空給我打電話,總是掛了又掛卻又很難掛掉。”

她甚至還跟那個叫“龍”的男友在聊天室裡結了婚。

“畢業前,我和龍在聊天室裡舉行了盛大的婚禮,那個婚禮我今生難忘,有音樂,有司儀,有鑽戒和蛋糕,有朋友,有嘉賓,我和龍正式宣布,我們彼此名花有主,我們結成夫妻。電腦這端的我感動,興奮,很想哭……那一刻,像經歷了一次重生。”

很多年後的現在,我們在現實的愛情裡常常感歎真心難得。

但那時候,明明是見不著、觸不到的戀人,卻給人留下了持久的、真實的感情印記。

但到見面環節,事情總會發生變數。

怕見了面兩個人生疏,也怕見了面對方會嫌棄自己。已經互稱老公老婆那麽久,實在不太經得起打擊。

讀者@羅公子當初在QQ上認識了一個廣東韶關女孩,網戀後一個月電話費要七八百。

第二年他去東莞出差,女孩邀請她去家裡玩。可看到她QQ太空裡的別墅、豪車照片,羅公子始終沒有勇氣去見她一次。

而只要約定了見面,心情就會特別緊張。

小鵬跟網戀對象約在車站附近的餐館見面,一邊激動一邊發很多簡訊:

“老婆我到火車站了,老婆我好緊張,我在加州牛肉面吃麵,好怕你會不喜歡我啊。”

當作街頭暗號的書都快被他翻來覆去搓爛了。

而找人的那一方,有時因為不知道對方真名,所以只能這麽問:

“您好?請問您是我老公嗎?”

一邊發簡訊一邊激動得想吐。

網戀第一次見面,最期待的不是電光火石。

而是對方很自然地對你說:你和我想象得差不多。

沒見光死,就算修成正果。

這些網戀往事,經歷過的人在唏噓,沒經歷過的人聽說之後,卻可能目瞪口呆。

我們忘不了《第一次親密接觸》,其實是因為它不小心用小說的形式去記錄了一個時代。

現在我們信奉的是:一切交友的目的都是約炮。

但在十幾年前,大多數“網戀”的目的都是“不約”。

那時候,越是從不見面的網友,越保持著長久的(戀愛)關係。

現在,網上認識的人很快會在現實中建立具體關係。人們不再因為有一個沒有見過的人而懷著隱秘的竊喜。

“網戀”幾乎絕跡。

整個顛倒過來,大約用了10年。時光在運行中有偏差,也有修正。

在小說結尾,輕舞飛揚寫了一封信。

“如果我還有一天壽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我還有一天的命嗎?..沒有。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從天堂飛下來看你。我有翅膀嗎?..沒有。所以,很遺憾。我從此無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個浴缸的水倒出,也澆不熄我對你愛情的火 。整個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嗎?..可以。所以,是的。我愛你..."

互聯網的發展消滅了網友和網戀這兩個詞。可我們卻可以因此試著回答:

愛情在什麽情況下最容易產生、最容易長久,在什麽情況下又最容易終結?

痞子蔡認識輕舞飛揚整整 20 年了。

我們終於失去了所有互聯網上的戀人。

讀後思考:

說說你在網上的第一次親密接觸。

本文來自騰訊新聞客戶端自媒體,不代表騰訊新聞的觀點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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