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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永恆涉嫌傳銷 多名骨乾被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本報記者 秦梟 吳可仲 北京報導

2019年3月18日,《中國經營報》記者從湖北省恩施州建始縣人民政府獲悉,建始縣警察局正在偵辦湖北永恆太陽能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湖北永恆”)丁尚雲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丁尚雲、劉利福、劉春波等多名涉案骨乾成員被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建始縣人民政府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已基本確定湖北永恆傳銷的事實,相關人員已被警察機關控制。

本報記者曾於2018年4月臥底湖北永恆調查,歷時近一個月的時間,獨家揭露其以高回報為誘餌,吸引投資者。(詳見文章《湖北永恆涉嫌非法集資遭調查 承諾保底收益率21%》)

記者調查獲悉,近幾年分布式光伏投資火熱,湖北永恆以高效異質結電池為噱頭,其主推三種銷售模式,每種模式下遵循10%、8%、5%三級推廣收益。舉例來說,倘若拉來一個新投資者,會得到10%的提成,直至三級。根據金額不同,也有不同的投資模式。

其中,第一種是“託管”模式,投資金額10萬元起步,上不封頂。湖北永恆方面表示,根據投資額給投資者建設相應規模的電站,繳納全款後的第91天開始算收益,承諾年收益率21%,連續20年不變。

第二種是“認購”模式,投資金額5萬元起步。此模式為,認購湖北永恆已建電站的一部分,交納全款後的第二天開始算收益,同樣承諾年收益率21%,20年不變。

除上述兩種模式,還有另外一種模式比較神秘,該模式被稱為“微電站”。投資者一次投資36000元,湖北永恆會授予一個高級銷售員的資格,公司將在400天時間內,以“基本工資”的名義每周支付882元。每推銷一座雲電站,公司給以10%、8%、5%的提成。除此之外,湖北永恆會免費給投資者微電站,以便於推廣雲電站。但大多數投資者隻選擇交錢,不會帶走所謂的微電站。

2018年4月23日,建始縣政法委副書記彭建華曾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了解湖北永恆的上述情況後,已由縣政法委牽頭,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組成了專門的調查組,對湖北永恆進行調查。

根據建始縣警察局2019年3月15日的通告,該局正在偵辦湖北永恆丁尚雲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多名涉案骨乾成員被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附建始縣警察局通告原文:

我局正在偵辦湖北永恆太陽能集團公司丁尚雲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丁尚雲、劉利福、劉春波等多名涉案骨乾成員被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為依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打擊犯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通告如下:一、傳銷活動是國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傳銷組織者、領導者、骨乾參與人員實施犯罪活動和傳銷一般參與人員參與違法活動,均擾亂社會經濟秩序,觸犯《刑法》等法律法規。二、傳銷的骨乾參與人員應主動到警察機關投案自首,爭取依法從寬處理。三、傳銷的一般參與人員應主動配合調查。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交款憑據及複印件、與公司往來的銀行流水、反映情況的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警察機關配合調查;也可以將上述材料通過郵政快遞寄往湖北省建始縣警察局打擊傳銷專案組(郵編445300)。四、凡是反映情況、表達訴求的,都應當依法理性進行。煽動、組織人員非法聚集和參與非法聚集均屬於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警察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全力維護社會秩序。

特此通告

建始縣警察局

2019年3月15日

(編輯:吳可仲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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