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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廣州河長履職情況出爐!有人造假被嚴厲批評

南都訊 記者劉軍 通訊員趙雪峰 廣州市河長辦24日公布最新一期的全市河長履職情況,其中花都區獅嶺鎮鎮黨委委員、鎮(街)級河長黃敏賢,海珠區南洲街道瀝滘經聯社書記、村(居)級河長衛錦鵬,增城區增江街道光輝村書記、村(居)級河長賴來建分別存在虛假巡河、應付式打卡式巡河、巡河達標率低、沒有開展四個查清等問題。廣州市河長辦對這類履職較差的區提出嚴厲批評,並要求相關區對水環境治理工作中履職不力的相關人員追究其責任。

基層河長履職意識依然較差

據介紹,廣州市河長辦每半個多月發布一期河長管理簡報,對全市河長的履職情況進行統計和評價,以督促各級河長認真履職。簡報對187條河湧的鎮街級河長和村居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評分,公布分數最高的十名和最低的後十名河長名單。

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2月2日期間,全市各區鎮(街)級河長有效巡河達標情況基本良好,其中荔灣區(81.33%)、從化區(85.67%)、增城區(93.67%)有效巡河達標情況滯後。村(居)級河長巡河達標情況基本良好,其中黃埔區(77.95%)、番禺區(85.10%)、白雲區(86.71%)有效巡河達標率全市最低。

簡報稱,全市鎮街、村居級河長上報問題情況不樂觀,其中村(居)級河長近兩周平均巡河上報問題率(上報問題人數佔巡河人數比率)為27% ,鎮(街)級河長近兩周平均巡河上報問題率為34%,形式巡河問題突出。基層河長履職意識差的問題整體情況雖有所好轉,但鎮(街)級河長相對於村(居)級河長情況較嚴重,如增城、從化、白雲、番禺、南沙。

“四個查清”完成率不理想

此外,11月19日至12月2日,全市村(居)級河長“四個查清”(查清河道兩岸通道貫通情況;查清河道藍線範圍內的疑似違法建築;查清河道範圍內的散亂汙場所;查清河道沿岸所有排水口的排水情況)完成率緩慢上升,為20.43%,大部分河長未能按要求完成內容巡河工作,其中越秀區提升較明顯,完成率達到100%;南沙區(4.65%)、從化區(4.80%)、花都區(8.33%)、黃埔區(9.52%)、白雲區(10.00%)四個查清完成情況較差。特別是南沙區,沒有明顯改善,而且有下降趨勢。

2017年9月9日至2018年12月2日,河長APP問題各區辦結率達到89.89%,其中白雲區(83.41%)、番禺區(84.71%)、海珠區(84.79%)辦結情況滯後。11月15日至11月30日,市河長辦抽查了全市區、鎮(街)、村(居)級河長電話接聽情況共388人次,共有6位村居級河長未接聽電話。其中南沙區和花都區接聽率(94.44%),增城區、從化區、番禺區、天河區接聽率(97.22%),其余各區接聽率則是(100%)。

187條河湧履職最佳河長是他們

同時,本期公布了187條河湧鎮(街)、村(居)級河長履職評價前十名和後十名。鎮(街)級河長履職前十名分別是:海珠區官洲街道丘世華、白雲區金沙街道凌慧健、天河區天園街道劉奇志、白雲區松洲街道何栩春、番禺區鍾村街道吳善財、番禺區大龍街道蔡世明、番禺區石壁街道張靖鷹、白雲區太和鎮鄭偉居、增城區派潭鎮陳健東、白雲區棠景街道劉懿。

後八名分別是:白雲區均禾街道謝xx、荔灣區彩虹街道劉xx、番禺區小谷圍街道陳xx、番禺區市橋街道鄔xx、番禺區洛浦街道梁xx、白雲區石門街道肖xx、花都區花山鎮江xx、黃埔區荔聯街道彭xx。

村(居)級河長履職前十名分別是:荔灣區嶺南街道和平社區居委會蕭潔雯、番禺區小谷圍街道屈哨兵、越秀區東山街道樂景社區居委會劉春苗、花都區新雅街道雅瑤舊村村委會鄧榮添、荔灣區昌華街道荔湖社區居委會鄺美娥、荔灣區南源街道環翠園社區居委會梁曉華、越秀區東山街道達道北社區居委會張豔、花都區秀全街道樂同村委會畢立標、番禺區鍾村街道鍾村四村村委會盧傑洪、越秀區梅花村街道東興南社區居委會王秋美。

187條河湧履職最差河長是他們

187條河湧鎮(街)、村(居)級河長履職評價後十名分別是:白雲區黃石街道石崗社區居委會王xx、荔灣區海龍街道龍溪社區居委會陳xx、白雲區嘉禾街道望南社區居委會黎xx、番禺區大石街道大山村委會杜xx、白雲區雲城街道蕭崗花園社區居委會徐xx、白雲區景泰街道雲苑東社區居委會周xx、白雲區京溪街道雲景花園社區居委會劉xx、白雲區江高鎮茅山村村委會黃xx、白雲區黃石街道陳田第二社區居委會蕭xx、白雲區人和鎮橫瀝村村委會曹xx。

此外,本期簡報還公布3位履職差的河長具體情況,本期被“曝光”的3位履職較差河長分別是花都區獅嶺鎮鎮黨委委員、鎮(街)級河長黃敏賢,海珠區南洲街道瀝滘經聯社書記、村(居)級河長衛錦鵬,增城區增江街道光輝村書記、村(居)級河長賴來建。這3位河長都存在巡河時間不達標,沒有上報問題,虛假巡河、應付式打卡式巡河等問題。

花都區獅嶺鎮鎮黨委委員、鎮(街)級河長黃敏賢:主要存在巡河達標率低,巡河軌跡主要在遠離責任河段的國道,存在虛假巡河且沒有上報問題。

負面典型:

黃敏賢:花都區獅嶺鎮鎮黨委委員、鎮(街)級河長。其責任河段是老虎河獅嶺鎮段,從1月1日至12月2日期間(共48周),共巡河23次,巡河達標周數共18周,巡河達標率僅為37%。通過查閱該河長的巡河記錄,對其從1月1日至今的23次巡河軌跡進行分析,其軌跡大多沿著遠離責任河段老虎河獅嶺鎮段的國道行走,存在虛假巡河的情況。

黃敏賢河長在1.1-12.2共48周的時間裡沒有上報過一個問題。在“四個查清”提出後,截止12月9日,該河長“四個查清”工作完成0期(應完成3期),沒有將相關工作落實到位。

衛錦鵬:海珠區南洲街道瀝滘經聯社書記、村(居)級河長。其主要負責瀝滘湧部分河段,從1月1日至-11月21日期間(共325天),共巡河384次,巡河達標天數共323天,不滿足巡查要求(每日一巡),巡河達標率為99.38%。衛錦鵬河長管理的瀝滘湧屬於今年底要消除黑臭的187條河湧,而瀝滘湧11月份的水質情況較10月份有所惡化,存在輕度黑臭的情況,水質反彈明顯。雖然衛錦鵬河長巡河數據良好,幾乎做到了村居河長每日一巡的要求,但是他在1月1日至11月21日共325天的時間裡僅上報過1個問題,且該問題非河道問題。而在這段時間裡市級巡查在其所轄瀝滘湧瀝滘經濟聯合社段共發現了23個問題,包括生活汙水直排及違建問題,反映其存在打卡式巡河的情況,沒有按照《廣州市全面推行河長製實施方案》檔案精神,落實河湖和排水設施一日一查的工作。該河長在“四個查清”提出後,截止11月21日,“四個查清”工作完成0期(應完成9期),沒有將相關工作落實到位。

賴來建:增城區增江街道光輝村書記、村(居)級河長。其負責增江光輝村段、流杯水庫,從1月1日至12月9日期間(共342天),共巡河357次,巡河達標天數共111天,巡河達標率僅為32%。雖然賴來建巡河次數較多,但其巡河達標率卻很低。通過查閱其巡河記錄可以發現其巡河時間大多在10分鐘以下。賴來建在1月1日-12月9日長達342天的時間裡沒有上報過一個問題。“四個查清”提出後,截止12月9日,“四個查清”工作完成0期(應完成10期),沒有將相關工作落實到位。

廣州市河長辦表示,對類似以上個別河長履職較差的區提出嚴厲批評,並要求各相關區認真調查核實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河長履職情況,依照《廣州市水環境治理責任追究工作意見》和《關於強化河長責任打贏黑臭水體剿滅戰的意見》,對在水環境治理工作中履職不力的相關人員追究其責任。

11月15日至11月30日市河長辦抽查了全市區、鎮(街)、村(居)級河長電話接聽情況共388人次,情況如下:

無人接聽: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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