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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華《焰火》:真實的成長,是有灼日也有永夜

直面真實的成長

王熙達

《焰火》是一個關於揣測、虛偽、嫉妒的故事,也是一個關於悔悟、寬恕、救贖的故事。對你我來說,這也許就是真實發生過的故事,因為它就在我們的記憶之中。

我仍能清楚地回憶起,某個彌漫著土腥味的夏日午後,我在教室裡看到一個男生操作著他最新款手機時的感受。並且在意識到自己是在嫉妒的那一刻,我的心中產生了深深的負罪感。

李東華/著

長江文藝出版社2019年4月版

從小接受的教育中,“嫉妒”向來是不被允許的存在,是有悖道德的不良心理,常與“負面”“消極”“仇恨”“錯誤”這類詞語一起出現。它被忌諱,被刻意回避,即使內心的確產生了此類情緒,也很少有人敢表露分毫。因為世俗的觀念,我們對“嫉妒”談虎色變,避之若浼,唯恐與之建立絲縷聯繫。當意識到自己心生嫉妒,我們羞愧難當,反覆自責、極力壓製,試圖徹底抹除這種心理。如同按壓水中的氣球一般,明白它總會浮起,所以咬緊牙關,堅持著不肯停止施力。

每個人都是唯一的,但這個唯一也決定了人與人之間必然存在著差異。有差異就有比較,如相貌、家境、穿著、性格等,一切的一切,在比較中總會發現缺陷的存在,落差也由此產生,讓人心生自卑,甚至深陷其中,丟失自我。這種心理自然會讓人心生嫉妒,可我們又被冷酷理智地告知不能嫉妒。有光就會有影子,我們追求完美,自然會有嫉妒。《焰火》之於讀者,是溫和寬容的。對於嫉妒,它沒有冰冷的說教,沒有嚴厲的批判,更沒有無情的打壓。它蘊含我們最需要,也是日常最缺失的心理教育。它娓娓道來,用一件件溫暖的小事,疏導著讀者的內心:外婆把鋒利的瓷片打磨成心形,做成項鏈還給哈娜;哈娜拖著沉重的病體,堅持為福利院的老人彈奏鋼琴;養母不捨燒掉哈娜遺留的假發,如寶貝般將它擁在懷中;哈娜對艾米的諒解,對親生父母的思念,對世界的熱愛和留戀,總有一個細節能觸動我們的靈魂。因此,我們都可能曾是犯錯的艾米,但合上書本,我們都想成為哈娜。

這就是《焰火》的珍貴之處,它婉約地表達了良善的思想,又尊重讀者,給予讀者自己選擇的權利。

《焰火》能做到這一點,重要的原因在於作者跳脫出概念的束縛,真實地書寫了孩子複雜的經驗和內心世界。多數文學作品都將孩子禁錮於固定的形象中:單純善良,天真無邪,無憂無慮,獨立於生活和欲望之外。但這其實不是真實的孩子。孩子也是人,他們各式各樣,性格迥異,擁有常人擁有的一切感情。孩子的社會同樣是社會,孩子,某種意義上是父母的倒影、教育的投影、社會的縮影。脫離現實的作品是無本之木,《焰火》則跳脫傳統、掙脫束縛,植根生活的土壤汲取力量。

正因如此,《焰火》才能不是簡單地把孩子作為“孩子”,而是作為真正的“人”來描寫。它沒有用“好”“壞”二元對立的符號化概念定義孩子,更沒有將成績與品質劃上等號。學習優異的艾米會嫁禍於人,成績差勁的沈振宇會無私奉獻;在同一個女孩身上,我們能發現自私催生的微小心機,又能看到奮不顧身的美好善良;有暗中私自的比較和忌妒,更有真摯純粹的歉意與溫情。它細致地刻畫少年複雜的心理活動,反映出人性之微妙,將讀者從傳統少年文學的虛假幻夢中喚醒。

我很慶幸能讀到這樣的一個故事,能進入艾米與哈娜的世界,然後在純淨的焰火中,釋懷我們曾犯下的過錯,原諒那些曾對我們犯下同樣過錯的事物和人。這種感覺讓我熱淚盈眶,使我如釋重負。我第一次明白:我曾為之而感到羞恥的孩童時代的羨慕嫉妒,並不是一項被世俗所唾棄的罪行。

《焰火》真實地再現了我的青春,歡笑美好沒有被無限誇大,淚水恐懼也不再被極力壓抑。這是每個人都經歷過的,苦痛與喜悅交織的歲月,這是保護我們蛻變的蝶繭,幫助我們涅槃的火焰。

盛放的焰火引燃沉寂的永夜,也照亮了鬱結的內心。《華嚴經》有雲:“譬如一燈,如入暗室,百千年暗,悉能破盡。”《焰火》就是這入於暗室的燈盞,一下子破除了少年內心的陰黯,點亮了人生,讓刹那成為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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