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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事件過後,你必須要知道的疫苗補種原則,建議收藏!

兒科醫生鮑秀蘭
有愛就有一切

今天我們一起學習一下關於疫苗補種的通用原則。

未按照推薦年齡完成國家免疫規劃規定劑次接種的14歲以下的兒童,應儘早進行補種,在補種時掌握以下原則:

1.對未曾接種某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兒童,根據兒童當時的年齡,按照該疫苗的免疫程式,以及下文對該種疫苗的具體補種原則中規定的疫苗種類、接種間隔和劑次進行補種。

2.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規定劑次的兒童,只需補種未完成的劑次,無需重新開始全程接種。

3.應優先保證兒童及時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全程接種,當遇到無法使用同一廠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種情況時,可使用不同廠家的同品種疫苗完成後續接種(含補種)。疫苗使用說明書中有特別說明的情況除外。

4.針對每種疫苗的具體補種建議以及2007年國家擴大免疫規劃(以下簡稱擴免)後新增疫苗的補種原則,詳見下列具體疫苗的補種原則部分。

01

重組乙型肝炎疫苗(B肝疫苗,HepB)

補種原則

(1)若出生24小時內未及時接種,應儘早接種;

(2)對於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式者,需儘早補種,補齊未接種劑次即可;

(3)第1劑與第2劑間隔應≥28天,第2劑與第3劑間隔應≥60天。

02

皮內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

補種原則

(1)未接種卡介苗的<3月齡兒童可直接補種。

(2)3月齡~3歲兒童對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試驗陰性者,應予補種。

(3)≥4歲兒童不予補種。

(4)已接種卡介苗的兒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補種。

03

脊髓灰質炎(脊灰)減毒活疫苗(脊灰減毒活疫苗,OPV)、

脊灰滅活疫苗(IPV)

補種原則

(1)對於脊灰疫苗遲種、漏種兒童,補種相應劑次即可,無需重新開始全程接種。<4歲兒童未達到3劑(含補充免疫等),應補種完成3劑;≥4歲兒童未達到4劑(含補充免疫等),應補種完成4劑。補種時兩劑次脊灰疫苗之間間隔≥28天。

(2)IPV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以後,無論在補充免疫、查漏補種或者常規免疫中發現脊灰疫苗為0劑次的目標兒童,首劑接種IPV。

(3)2016年5月1日後,對於僅有bOPV接種史(無IPV或tOPV接種史)的兒童,補種1劑IPV。

(4)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無論劑次數)而無IPV免疫史的遲種、漏種兒童,用現行免疫規劃用OPV補種即可,不再補種IPV。

04

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

補種原則

(1)3月齡~5歲未完成DTaP規定劑次的兒童,需補種未完成的劑次,前3劑每劑間隔≥28天,第4劑與第3劑間隔≥6個月。

(2)≥6歲接種DTaP和白破疫苗累計<3劑的兒童,用白破疫苗補齊3劑;第2劑與第1劑間隔1~2月,第3劑與第2劑間隔6~12個月。

(3)根據補種時的年齡選擇疫苗種類,3月齡~5歲使用DTaP,6~11歲使用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兒童用),≥12歲使用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05

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白破疫苗,DT)

補種原則

(1)>6歲未接種白破疫苗的兒童,補種1劑。

(2)其他參照無細胞百白破疫苗的補種原則。

06

麻疹風疹聯合減毒活疫苗(麻風疫苗,MR)

補種原則

(1)擴免前出生的≤14歲兒童,如果未完成2劑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種,使用MR或MMR補齊。

(2)擴免後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應至少接種2劑含麻疹成分疫苗、1劑含風疹成分疫苗和1劑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對未完成上述接種劑次者,使用MR或MMR補齊。

07

麻疹腮腺炎風疹聯合減毒活疫苗(麻腮風疫苗,MMR)

補種原則

(1)參照麻風疫苗MR的補種原則。

(2)如果需補種兩劑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種間隔≥28天。

08

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乙腦減毒活疫苗,JE-L)

補種原則

擴免後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乙腦疫苗者,如果使用乙腦減毒疫苗進行補種,應補齊2劑,接種間隔≥12個月。

09

A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流腦多糖疫苗,MPSV-A)

A群C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MPSV-AC)

補種原則

擴免後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流腦疫苗或未完成規定劑次的,根據補種時的年齡選擇流腦疫苗的種類:

(1)<24月齡兒童補齊A群流腦多糖疫苗劑次。

(2)≥24月齡兒童補齊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劑次,不再補種A群流腦多糖疫苗。

(3)補種劑次間隔參照本疫苗其他事項要求執行。

10

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A肝減毒活疫苗,HepA-L)

補種原則

擴免後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A肝疫苗者,如果使用A肝減毒活疫苗進行補種,補種1劑。

11

乙型腦炎滅活疫苗(乙腦滅活疫苗,JE-I)

補種原則

擴免後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乙腦疫苗者,如果使用乙腦滅活疫苗進行補種,應補齊4劑,第1劑與第2劑接種間隔為7~10天,第2劑與第3劑接種間隔為1~12個月,第3劑與第4劑接種間隔≥3年。

12

甲型肝炎滅活疫苗(A肝滅活疫苗,HepA-I)

補種原則

(1)擴免後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A肝疫苗者,如果使用A肝滅活疫苗進行補種,應補齊2劑,接種間隔≥6個月。

(2)如已接種過1劑次A肝滅活疫苗,但無條件接種第2劑A肝滅活疫苗時,可接種1劑A肝減毒活疫苗完成補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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