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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多起考研作弊案判決:有人試圖用指紋膜混進考場替考

12月22日到24日,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舉行。

近年來,考研的考風考紀也是社會關注的話題。對於本次考試,教育部日前再度強調嚴肅考試紀律,對招生考試違規違紀行為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零容忍,絕不姑息。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2018年全國各地判處了多起涉及考研作弊的案例。為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和良好的考試氛圍,今年全國部分省市的教育考試院也頒布了強化考場風紀的相應舉措。

考研作弊追刑責,今年判決多起相關案件

中國教育在線發布的《2019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調查報告》,今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人數達到290萬人,較上一年激增52萬人,增幅達到21.8%,成為近10余年增幅最大的一年。

2015年12月修正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中第七十九條指出: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涉及非法獲取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的;攜帶或者使用考試作弊器材、資料的;抄襲他人答案的;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考試成績的作弊行為的,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警察機構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仍有考生心存僥幸、以身犯險者挑戰法律底線,最終受到懲罰。

11月15日,近年北京最大規模組織考試作弊案終審宣判。公開報導顯示,2016年11月,章無涯等六人利用無線電設備傳輸考試答案的方式,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類專業學位聯考中組織33名考生作弊,並從中牟利。北京一中院終審判決,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被告人章無涯有期徒刑四年;判處被告人呂世龍有期徒刑三年;判處被告人張夏陽有期徒刑三年;判處被告人張宗群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判處被告人李倩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判處被告人章峰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澎湃新聞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發現,2018年各地判處了多起涉及考研作弊的案例。

判決書顯示,2017年9月左右,被告人郭興進得知被告人趙凱想取得研究生學歷,但是沒有時間複習考試,便稱可以幫其找人替考。同年11月份,郭興進找到被告人李旭偉,讓其代替趙凱參加“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並為趙凱、李旭偉報考了學校和專業,繳納了考試相關費用,為了使李旭偉能夠通過考試的指紋驗證,郭興進、趙凱購買了指紋膜。2017年12月23日,李旭偉用趙凱的身份證、準考證以及指紋膜到考場參加考試時,被監考老師發現並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後將李旭偉抓獲。2018年3月26日,被告人趙凱在鄭州火車站被民警抓獲,同日,被告人郭興進到警察機構投案。

2018年7月11日,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為被告人郭興進、趙凱、李旭偉應按代替考試罪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份判決書顯示,2016年12月,被告人王書成與陳亮共謀,以牟利為目的,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中,多次通過無線電信號發射器向考生傳送考試答案的方式組織考生作弊。其中,在12月24日,在政治科目考試過程中,被告人在一小區某單元室內,利用無線電發射器及筆電電腦向一考點內的考生發送考試答案。答案由陳亮在網上獲取。案發後,被告人王書成、周建、王雷、李明、劉桂英被警察機構當場抓獲。被告人陳亮到警察機構自首。

2018年6月,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其中,被告人陳亮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另外,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人民幣七萬餘元,上繳國庫;並依法沒收手機、信號發射器、信號接收器、發射器天線、筆電電腦等作弊設備。

此外,2017年12月23日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期間,被告人李曉旭通過互聯網從他人處獲取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答案後,通過網絡傳送了政治、管理學及英語二部分答案,並收取費用人民幣2000元。此後,其還向多名網友傳送了英語二及西醫綜合答案。24日11時許,被告人李曉旭在其家中被警察機構抓獲。

2018年5月,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李曉旭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並提供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答案,侵犯了國家對考試組織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參與考試的權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出售、提供答案罪。且被告人李曉旭曾因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拘役,系前科,應從重處罰。

各省市防作弊:帶自己的文具進考場可能視為考試違紀

2018年11月,教育部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安全工作影片會議上強調,對招生考試違規違紀行為,教育考試部門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零容忍,絕不姑息。對於涉考違法犯罪,將堅決配合司法機構依法嚴厲打擊。

在初試開考前夕,各地教育、網信、工信、警察、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已專項開展考試環境綜合治理,警察機構已破獲數起涉考詐騙案件,抓獲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

同時,教育部考試中心也公布了今年研究生考試的違規違法行為舉報電話010-82520029,該號碼將在12月15日至25日內全天24小時開通。全國各省、直轄市的舉報電話也公布在教育部官網上。

教育部門也鄭重提醒廣大考生,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法守法,不聽信一些社會培訓機構虛假宣傳,不購買所謂“試題”“答案”,誠信考試,謹防受騙。

澎湃新聞也注意到,為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和良好的考試氛圍,今年全國部分省市的教育考試院針對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也頒布了強化考場風紀的相應舉措。

山東省招考院在今年的招考公告中稱,根據《山東省公共信用資訊管理辦法》,參加國家或者本省組織的統一考試作弊的資訊納入失信資訊範圍。對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考生,對其做出相應處理。

12月13日,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在公告中宣布,該省今年將“加大對違紀舞弊行為的處罰,如有違規停考3年”。此外,還特地提醒考生注意,考場全部配備掛鍾,不允許考生使用任何形式的手錶、計時器以及當科次考試科目無關的文具。

對於這一點,今年黑龍江省的考場甚至為考生統一配備了文具,要求考生“不要帶自己的文具和手錶等計時器進入考場,否則可能視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成績,並記入考試誠信檔案”。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在公告中特別提到了手機的使用問題。該公告強調:凡攜帶手機等違禁物品者,開考後無論是否開機、是否使用,一律按照違規論處。

另外,江蘇省也不允許考生攜帶“塗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建議鉛筆塗選項塗錯用橡皮修改。

近日,河南省教育廳也發出通知,嚴禁高校人員參與考研輔導活動,並要求各高校在研究生考試期間加強對教職工和學生的管理,嚴防其參與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動。

早在2004年,教育部辦公廳就發布了《關於嚴禁研究生招生部門舉辦考研輔導班的通知》,嚴禁命題人員參與考研輔導班的教學等相關活動,堅決杜絕招生部門組織和舉辦考前輔導班的行為。

今年教育部發布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也明確規定:嚴禁招生部門內部任何部門和人員 (包括在校生) 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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