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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110嗎,派個代駕來

以前社會發展比較落後,要讚揚警察什麽事情做得好,當事人得做個錦旗,往派出所專程送一趟,如果沒有時間去,起碼得寫一封表揚信,上街塞進郵筒裡,寄到派出所或者是它的上級部門,才算是了卻心願。現在科技進步多了,坐在家裡按按手機,一封等於是電子錦旗的表揚信就同時發給了好幾個部門,當事人也省事,又給受表揚的部門和個人長臉,簡直是堪稱完美了。

今天下午,有位叫做"假髪_"的用戶發了一條微博,同時圈給了蘇州警察、太倉警察板橋派出所、太倉警察和太倉警察交警大隊,主題是“感謝太倉板橋派出所”,雖然對“指揮中心兩次掛電話”和“轄區警察說我們有什麽辦法”還是很不滿,但是看在警察“還是過來把我和小孩子送回小區”的份上,說了一聲感謝。

具體內容如下,請欣賞:

原來,這是一位年輕的母親,小孩16個月大,在駕車不知從哪裡回太倉的路上,小孩哭鬧起來。她將車停到“車少的路邊”,還“打開雙閃”,小孩還有安全座椅,這都是非常好的習慣,要點讚。等確認小孩無礙後孩子卻不肯坐回安全座椅了,這樣她就沒辦法開車,接下來她的做法是:打了12345……

話說12345,有事找政府。饒是12345見多識廣,恐怕這樣的要求也是百年一遇。但12345接線員是何等樣人,豈能被這小小要求難住,一招仙人指路,將博主指給了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告訴她無法解決這個訴求,倒是不害別人,沒有指引她再去找誰。博主自己開動腦筋,想到了代駕,但是“只有自己和小孩子,又不敢,只能作罷”。在號稱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裡,光天化日之下,一個女性就不敢叫代駕來開車,老編感覺這是蘇州治安狀況被黑得最慘的一次!

接下來,“想來想去我也只有報警”,但是110接警員顯然是拒絕的。接警員告訴她,要麽找家人朋友來接,要麽強製把小孩子綁在安全座椅裡,說綁顯然是她的口頭化表述,估計就是說安全帶扎緊,保證孩子不會掙脫就好了。但她沒人可以找,就找110。接警員問她想要警察怎麽樣,她也說不出,接警員不能讓電話長時間佔著,後來就掛了。

(感謝支持盡在不言)

但是你以為掛了就行了嗎?人家還有監督機制,投訴了!這裡不知道她說的投訴是向哪裡投訴,如果投訴警察是可以直接打110的,現在她要投訴的就是110,也不知是哪個厲害部門,反正接電話的人不僅沒有告訴她這種事不應該騷擾110,而是跟110聯繫了以後讓她再打,顯然比110地位要高出一截。果然,第二次再打過去,110接警員就不敢推托了。

不過110並沒有把這個要求派發下去,而是將博主所在地的派出所電話報給她讓她直接打。博主此時的反應是,又去投訴了!“因為負責投訴的警察告訴我,再打110要是不幫我的話,就告訴他。” 這次負責投訴的人還是勸她直接打,她卻又沒有記下號碼,只好又打了第三次110。奇怪她沒有筆可以記下派出所電話,但投訴電話卻是現成的,莫非平時一貫存在手機時隨時準備投訴?

第三次110依然沒有應她的要求將這通電話轉接到派出所去,而是告訴她號碼自己打。“之後我便打了板橋派出所電話“,估計就是在電話裡面,“轄區警察跟我說,你自己當媽的都哄不好,我們有什麽辦法“,但是終究不敢拒絕,“還是過來把我和小孩子送回小區”,“把我車開回家了”。也就是說,博主打了一圈電話,沒有一個打給自己的親人朋友,反正最後在那個投訴電話的指引下,成功地喚來了一個警察做代駕!

在太倉警察回復了一條“請善待110,謝謝”以後,博主又追了一條,“哪些情況才能報警呢,可以給我個範圍嗎”,簡直讓人隔著螢幕都可以看見一雙幼稚園小朋友般天真無邪的眼睛。

博主的小孩一歲出頭,自己大概二十幾歲吧,但是對於個人與公共的理解、對警察與110的概念,說幼稚園小朋友還說大了,應該說還依然像個嬰兒。今年是2018年,22年前,全國城市110報警服務台建設工作現場會在漳州召開,標誌著全國110正式由報警功能轉向報警與服務兼顧,博主大概就是那個時間前後出生的。從那時開始,一個嶄新的國家就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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