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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毆打內地記者付國豪的“佔旺女村長”提堂 也不得保釋

海外網8月21日電據香港《大公報》21日報導,涉嫌襲擊記者付國豪的畢慧芬被控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傷人共三宗罪,於20日被押解到東區法院提堂。裁判官考慮她在其暴動案保釋候審期間違反宵禁令兼再涉案,拒絕讓她保釋,本案押後至10月28日再審。

據報導,被告畢慧芬(23歲)被控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及傷人共三罪。畢慧芬於20日由警車押送到法院時向記者嬉皮笑臉,出庭時頻頻眼望公眾席,又向記者揮手打招呼,之後雙手插口袋應訊。

另涉兩宗案件,拒絕其保釋

控罪指出,她於本月13日至14日期間,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與其他不知名的人一起做出擾亂秩序的行為、非法囚禁付國豪,以及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據控方庭上指稱,畢慧芬涉案的行為包括用膠塑帶將付的手綁起,又曾兩度襲擊付。畢慧芬暫時毋須答辯。

此外,控方反對畢慧芬保釋,因為她還另涉兩宗案件,而在保釋期間再涉此案。其中一宗涉及暴動罪,將於9月1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該案的保釋條件之一,是她必須每晚11時至第二天清晨6時留在家中,但她牽涉本案時身在機場,明顯違反宵禁令。

裁判官稱,畢慧芬的宵禁令“違反就是違反”,加上她在其他案件保釋期間再涉本案,而本案案情嚴重,因此拒絕她的保釋申請,將案押後以等候警方調查。畢慧芬辯稱,希望保釋外出賺錢,又多次以英文向裁判官表示,“I am sorry”,裁判官並沒有因此改變決定。

案底累累,有多次“前科”

據港媒報導,畢慧芬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2016年7月她曾因涉嫌參與當年大年初一旺角暴亂,拿起磚頭供他人擲向警員,而被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拘捕。

7月,畢慧芬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發出證明,讓她可參加絕食活動,而在被醫護拒絕後情緒激動,涉揮拳打中醫院女保安的左臉,及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因此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和一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案件8月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將拒捕控罪改控為阻差辦公,畢慧芬對修改控罪表現激動,法庭需休庭5分鐘。裁判官準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訊。

8月13日夜間至14日凌晨,大批激進示威者在香港機場非法集結,其後更發動阻塞機場行動。在此期間,畢慧芬及其他暴徒將正在機場採訪的環球網記者付國豪圍毆並非法禁錮。19日,畢慧芬因涉嫌“非法禁錮”及“傷人”被警方扣留調查。

此前,另一名襲擊付國豪的蒙面男子賴雲龍被拘捕。賴雲龍19日被控以3項罪名,分別為“參與非法集結”、“傷人”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並於當天在香港特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再犯的可能性大而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提堂。(海外網/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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