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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黑暗地下的腦回路:迷失方向的時候,大腦才會進入最開放狀態

利維坦按:此文極易讓人聯想到不久前泰國溶洞被困足球少年事件——在經歷了9天近乎絕望的黑暗之後最終獲救。據稱,當潛水救生員發現他們的時候,這些少年都坐在石頭上,靜靜地冥想。所有人都很平靜,注意力很集中。某種意義上,黑暗中的冥想救了他們的命:冥想可以節省體力,在承受巨大壓力時有助保持心理健康。而且洞內的氧氣非常少,救援開始時氧氣濃度已接近臨界值。

結合本文,冥想從神經科學的角度也的確影響了人腦的空間知覺——從徹底絕望的心境中恢復到如常,這些有過特殊經歷的人是否具備了某種“神啟”?這或許也就是我們“不瘋魔不成活”的要義所在了吧。

文/Will Hunt

譯/凱文·山縣

校對/何裡活

原文/www.theatlantic.com/science/archive/2019/02/getting-lost-cave-labyrinth-brain/582865/

本文基於創作共同協議(BY-NC),由凱文·山縣在利維坦發布

文章僅為作者觀點,未必代表利維坦立場

2004年12月18日的晚上,在法國西南部的馬迪朗村,一位名叫讓-盧茨·約塞特-維爾熱斯(Jean-Luc Josuat-Vergès)的男子走進了一座被遺棄的蘑菇種植農場,並在設施內的通道中走失。48歲的約塞特-維爾熱斯是當地護理中心的一名護工,生活並不如意,當晚他帶著一瓶威士忌,口袋裡裝滿了安眠藥離開了家中的妻子和14歲的兒子。當他駕車行駛到蘑菇農場巨大通道的入口之後,他打開了手電,跌跌撞撞走進了黑暗之中。

這座蘑菇農場的巨大通道原本是一座石灰礦,在一座石灰岩為主的小山中挖掘出5英裡(約8公里)長的迷宮,遍布黑黢黢的礦道、交錯的坑道以及死路。約塞特-維爾熱斯沿著最初的礦道前進,一個轉彎接著又一個轉彎。慢慢地,他的手電電池支撐不住了,最終耗盡電量,很快,他又走進一條潮濕的小道,積水不僅浸透了鞋子,兩隻鞋還都陷入汙泥深處。赤腳的約塞特-維爾熱斯只好繼續跌跌撞撞地摸索,徒勞地在黑暗中尋找出口。

2005年1月21日的午後,約塞特-維爾熱斯在迷宮中走失後的第34天,當地有三名青少年恰好打算進入這座被遺棄的蘑菇農場探險。剛剛接近漆黑的礦道,他們就發現了那輛停在入口處的車子,駕駛員一側的車門還開著。幾個男孩馬上報警,警方也立即組織了搜救隊伍。90分鐘後,在距離入口處僅僅600英尺(大約183米)的一處稍微寬敞的洞窟內,他們找到了約塞特-維爾熱斯。他已經皮包骨頭,像幽靈一般蒼白,還長出了亂蓬蓬的鬍子——但是他還活著。

在後來的幾天中,約塞特-維爾熱斯活下來的故事很快就被媒體大肆宣傳,他被稱為“黑暗中的奇跡(le miracule? des te?ne?bres)”。

而約塞特-維爾熱斯也用自己在那幾周的經歷好好款待了找上門的記者,一時間,人們似乎認為就連登山遇險者、在孤島求生的海南幸存者也比不上他。當搜救隊發現他時,他正手腳並用在泥地裡爬,他以粘土和腐木為食,喝石灰礦道頂部滴下來的水,有時甚至要從岩壁上吮吸水分。睡覺時,他就用那些種植蘑菇農民留下來的防水塑料布把自己裹起來。然而,這段經歷中某些部分讓記者們難以理解,那是約塞特-維爾熱斯的情緒曾經出現過的某種劇烈的、難以置信的波動。

猜也能猜到,他曾經好幾次陷入深深的絕望,也找來一條繩子做了一個繩套,“以備最後關頭之用”。但還有一些時候情況恰好相反,約塞特-維爾熱斯聲稱,有時當他走在黑暗中,自己的心境如同冥想般平靜安詳,他的思緒變得安詳,仿佛從束縛中被釋放,他也全盤接受迷失帶給自己的感受在迷宮中盡情遊蕩。在這樣的遊蕩中,他說自己會一連幾個小時“在黑暗中給自己唱歌”。

智人(Homo sapiens,現代人類的學名)總是表現出卓越航海家的特質。在進化中,我們大腦的深處腦區出現了強大的海馬體,每當我們邁出一步,在這部分腦區中都有上百萬的神經元搜集我們的位置信息,編織成一個神經學家所謂的“認知地圖(Cognitive map)”,從而讓我們保持在空間中的方向感。作為一個強大的儀器,其功能遠遠超越了我們在現代生活中對保持方向感的需求,但它是來自我們那些遊牧、狩獵、采集祖先的遺物,他們的遠行、遠航能力與能否存活直接相關。

在幾十萬年中,無論是找到水源,還是尋找一處安身的石洞,或者是跟蹤獵物,搜尋食用植物,出現任何一次失敗都是致命的。如果沒有穿越陌生地形的能力,我們這個種族就不會繁衍至今——這也是我們人性中固有的能力。

因此,當我們失去方向感時,隨之而來的是一種原始而苦澀的恐慌。如果細分迷失帶來的恐懼,我們會找到很多生下來就害怕的事情——被迫遠離愛人和家人、被趕出家園、被丟棄在黑暗中。在我們編造的那些童話中,無辜少女只有在陰森的密林中才會被巨魔和戴著兜帽的老巫婆搭上話。甚至地獄也常常被視作一個巨大的迷宮,就像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在《失樂園》(Paradise Lost)中描述的那樣。

而希臘神話中人身牛頭怪物彌諾陶洛斯(Minotaur)的傳說也是一個關於迷失的典型恐怖故事,傳說這個怪物就住在克諾索斯迷宮之中,而詩人奧維德(Ovid)曾經寫道,這座迷宮本身就“散發著混亂與不確定性”,讓身處其中的人“找不到任何參照物”。

人類對於迷失的恐懼太根深蒂固了,當我們真的走失,很可能觸發內心深處的某種崩潰,我們對於自我的認知也隨之一起瓦解。1888年,西奧多·羅斯福在《牧場生活和狩獵》(Ranch Life and the Hunting Trail)一書中寫道:“對於完全不熟悉荒野的人來說,迷失於荒野中的感覺會讓他陷入一種難以自控、不敢面對的恐慌,最終會把他逼到失去理智……如果不能在三四天內得到救助,他很可能發瘋,可能會逃離搜救者,此時務必要對其實施抓捕,就像抓捕一隻野生動物那樣。

Netflix先後推出的《怪奇物語》(Stranger Things)與《暗黑》(Dark)有諸多相似之處,值得注意的是,兩部劇同樣把“獨自迷失在洞穴中”與恐懼聯繫到一起,並將這樣的設定作為恐懼氣氛的基調貫穿整個劇情。圖源:IMDb

當我們踏進黑暗的地下空間,原本在地面上作為我們可靠導航裝置的海馬體將突然失靈,就像收音機突然沒了信號一樣。首先,我們會徹底失去星星、日月的引導,甚至連地平線也看不到——如果不是重力作用,我們連上下都無法分辨。不僅如此,所有那些地面上可以用來指引方向的微小線索都會統統消失:雲的形狀、植物生長的特徵、動物留下的記號、風向……在地下,我們甚至連熟悉的影子都看不到了。

在狹窄的通道、洞窟、墓穴裡,我們的視野也同樣受限,只能被一個又一個彎道和褶皺遮擋著。對此,洞穴歷史學家威廉·懷特(William White)說,你永遠不能看到洞穴的全貌,只能看到一個個局部罷了。麗貝卡·索爾尼特(Rebecca Solnit)在《野外迷路指南》(A Field Guide to Getting Lost)一書中寫道,當我們穿越開闊地形,我們其實是像閱讀文字一樣在瀏覽周圍的事物,學習“大地的文字”。然而對於我們來說,地底世界是一片空白,或者就像寫滿了潦草字跡的書紙,我們卻無法理解。

並不是所有物種都無法解讀地下世界的信息,一些生活在暗中的生物就可以相當奇妙地適應黑暗。我們都知道蝙蝠的例子,它們可以利用聲納和回聲定位能力在漆黑的洞穴中輕巧地俯衝。但是地表之下最出色的領航者也許當屬盲鼴鼠:皺皺的,粉粉的,還有大大的齙牙,總之,想象一個90歲老人的手指上長了兩顆齙牙就是它的模樣了。

然而,有著這副尊容的盲鼴鼠可以在地下建造如同巨型迷宮一樣的巢穴。為了在這些漆黑的通道中導航,盲鼴鼠必須經常用腦袋向地面方向撞擊坑道頂部,接著,根據從上方返回的震動識別並記住坑道的形狀。這種鼠的大腦中甚至有非常微量的鐵元素沉澱物,這就像一個內置的指南針,隨時探測地球磁場。經過漫長的自然選擇,我們這些地表居民當然不具備如此精妙的適應技巧。對於我們來說,一旦步入地下世界,就相當於進入一片虛空,與其說這一步是走錯了方向,不如說是走進了根本不存在任何方向的空間。

對於人類來說,無論穿越哪種地形,只要我們天生的定位能力無法做出準確判定,我們就會借助地圖,在所處空間中給自己一個定位。然而在地下世界給自己定位沒那麽簡單,長久以來,地下繪製地圖只能算是徒勞無功的粗淺嘗試。無論是遙遠的群島,還是巨大的山脈,探險家和製圖師早已給這顆星球上的陸地景觀製作了簡潔漂亮的經緯地圖,然而一些就在我們腳下的空間,卻還遲遲得不到一個準確的地圖。

已知最早的洞穴地圖繪製於1665年,所繪的洞穴名為鮑曼洞穴(Baumann's Cave),這是位於德國哈茲地區森林深處的一座巨大洞穴。繪製這張地圖的人叫馮·阿爾文斯萊本(Von Alvensleben),從地圖上殘缺的線條判斷,此人並不是什麽地圖專家,甚至稱不上能勝任這項任務,這張地圖倒是糟糕得難以超越。在地圖裡,這位探險者沒能傳達任何關於洞穴的有效信息,無論是透視、方位、深度、長度或其尺寸,他甚至沒能表達這一空間是位於地下的。因為裝備實在破爛,馮·阿爾文斯萊本只能依靠肉眼觀察,然而他嘗試描繪的空間卻是自己無法看到的。出於認知的巨大局限,這成了非常諷刺的一幕,就像嘗試給一個幽靈畫像,或者用網捉住一片雲。

1665年,馮·阿爾文斯萊本在探索了鮑曼洞穴之後畫下了這些草圖,這是全世界保存下來的最早的洞穴地圖,如今保存在德國馬格德堡檔案館。圖源:School of Geology A.U.TH

然而,鮑曼洞穴地圖只是一個開端,地下製圖的失敗歷史還很長。在幾百年間,來自歐洲的探險家們——個個都是勇敢的唐吉柯德——前赴後繼地投身洞穴之中,努力尋找自己在黑暗中的坐標,然而屢戰屢敗,而且失敗原因總是令人費解。他們把自己吊在磨損的繩索上,向著更深處下降,在那裡又花費無數小時攀爬巨石邊緣,或者在潛渡地下河流。

當年他們用蠟燭為自己照亮,然而蠟燭只不過是向四周發出微弱的光暈,充其量只能映照幾英尺以外(1英尺≈0.3米)。因此那些測量師往往寄希望於一些怪異的手段,比如一位來自奧地利名叫約瑟夫·納格爾(Joseph Nagel)的探險家,他為了能照亮一處洞穴中的小洞窟,找來兩隻鵝,在它們的腳上栓好固定蠟燭的裝置,接著用小石頭砸鵝,盼著兩隻鵝能受驚飛起來,一邊為自己照亮一邊在洞窟中飛行。(這招當然沒成功:兩隻鵝蹣跚搖擺著,一路向地面方向屁滾尿流地逃竄。)

然而就算探險家們最終找到辦法做出實地測量,他們對地下空間的感知仍然會被周遭事物扭曲,導致最終的勘測結果與實際相差千里。1672年,在一次對斯洛文尼亞的遠征勘探中,一名探險者聲稱自己測定出洞穴內一條蜿蜒坑道的長度是6英裡(約25.7公里),但事實上,他只不過穿越了四分之一英裡的距離(約402.3米)。從早期的荒野勘探中留下的地圖、測量數據往往與事實嚴重不符,很多記錄在案的洞穴根本無法辨認。對於這些老舊的勘探報告,如今也只能當作是記錄著假想空間的神秘詩集讀一讀。

早期洞穴製圖師中最富盛名的一位,是19世紀晚期成名的一位法國人,名叫愛德華-阿爾弗雷德·馬特爾(?douard-Alfred Martel),也是留名後世的洞穴學(Speleology)之父。在馬特爾長達50年以上的職業生涯中,他領導了超過1500次勘探遠征,足跡踏遍全球15個國家,其中有幾百次勘探是進入過去無人踏足的洞穴。

馬特爾原本只是個商業律師,他早年間也只是戴著圓頂禮帽,穿著襯衫,用粗糙的繩子下降到洞穴深處,不過最終他設計出一套專門用於洞穴勘探的設備。包括可折疊的油布小船,以及笨重的無線電設備用以聯繫地面工作人員,他甚至專門根據洞穴環境設計了可以為各種設備供電的電池。

他還發明了一種從底部到頂部測量洞穴高度的新方法,在紙燈下面栓一塊浸泡了酒精的海綿,整個裝置底部拴上一根很長的線,這樣在他點燃並放飛這隻燈的時候,可以慢慢放開線軸裡的細線,從而獲得相當精確的高度數據。因此,馬特爾的地圖就比那些前輩探險家們繪製的手稿精確很多了,那些古代手稿甚至只能算是草圖或塗鴉。不僅如此,馬特爾在洞穴製圖領域還有一個著名的創新,就是根據不同的視角,把一個洞穴分成不同的截面繪製地圖,這一方法最終被確立為洞穴地圖的標準。

經過了很多年的屢敗屢戰,馬特爾和身邊的洞穴探險家慢慢把地下洞穴的不確定性當成了自己的信仰。沒有人比他們更熟悉那種徹底迷失方向後的感受:為了在測定一個洞穴,耗費無數小時的探險之後,他們仍然在黑暗中漂流,已經長期陷入眩暈狀態,到頭來只能又一次失敗。根據進化論的邏輯,我們的本能總是不顧一切避免迷失方向,一旦走失,很可能觸發人類內心深處的恐懼,這些探險家肯定反覆經歷過深深的焦慮。就像羅斯福在書中描述的那樣:“陷入一種難以自控、不敢面對的恐慌。”儘管如此,他們還是一次又一次踏入險地。

讓人困惑的是,他們內心這份力量的源泉,似乎恰恰來自受困於黑暗洞穴這件事本身。

來自比利時的建築師弗朗索瓦·德爾福斯(Fran?ois Delfosse)突發奇想把鏡頭深入塑膠袋中,並拍攝了一組名為“南極洲石窟”的照片,巧妙地觸發了人們害怕洞穴的深層記憶。圖源:tumblr

徹底迷失方向的狀態可以產生多方面影響,往往能達到出人意料的神秘效力。歷史上,藝術家、哲學家、科學家以及更多領域的先賢都會讚美迷失的狀態,並且把它視為發現與創造的發動機,他們所指的迷失既有在現實中迷路的意思,也指代遠離熟悉的領域,踏入未知。

約翰·濟慈(John Keats)曾經說過,為了做出偉大的藝術品,一個人必須擁抱未知,遠離已知。他稱之為“消極感受力”:“確切地說,這指的是一個人有能力應對不確定、神秘、懷疑,而且不急於追求事實與理性。”亨利·戴維·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也把迷失描述成一扇門,只有通過這扇門才能在世界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他曾經寫道:“直到我們真正迷失,真正離經叛道,才會發現並欣賞自然的浩瀚與奇妙。

直到我們真正迷失,換句話說,就是直到我們失去了全世界,我們才開始找到自己的位置,並且意識到我們與周遭的關係網可以向四面八方無限延伸。”從神經學角度講,這些玄妙的言論都是有道理的:畢竟,只有當我們徹底迷失方向的時候,我們的大腦才會進入最開放,兼收萬事萬物的狀態。

在迷失的狀態中,海馬體的每一個神經元都會瘋狂地從周遭環境吸收所有關於聲音、氣味、景象的信號,渴求任何能幫助我們重新給自己定位的信息。甚至就在我們感到焦慮的時候,我們的想象力也變得異乎尋常的積極,像變魔術一般,從周遭環境中看到各種圖像。

當我們在叢林中走失找不到原路的時候,每一根細枝折斷,每一次樹葉摩挲,在我們的腦海裡都會成倍放大,聽起來就像一頭黑熊、一群野豬或者一個慌忙逃竄的罪犯正在接近。迷失中的大腦向世界徹底敞開的樣子,就好像在黑暗中瞳孔為了接收更多光線完全放大。

在上世紀90年代晚些時候,一個神經學研究組終於找到了迷失之所以能產生神秘力量的根源,答案就在大腦的內部結構中。他們把佛教僧侶與天主教方濟會的修女請到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實驗室中,在他們或冥想或祈禱的時候,對其大腦進行掃描。研究人員很快就找到了規律:大腦前部的一小塊區域,也就是頂葉(Parietal lobe)上部的偏後側,在冥想、祈禱的過程中,這裡的大腦活動明顯減少。而這一特定的腦葉與海馬體的關係非常密切,同樣在領航、導航的認知過程中起關鍵作用。研究者最終總結道,這些僧侶、修女在其各自的精神自省過程中,本質上伴隨著空間知覺的減弱。

實驗發現,無論是冥想的僧侶,還是祈禱中的修女,方向感知腦區的活躍程度都出現明顯下降(活躍程度按照顏色依次排列為:紅>黃>綠>藍>黑)。圖源:Andrew Newberg

怪不得人類學家在研究全世界給類宗教儀式的時候,都找到了崇拜迷失感的共同特徵。來自英國的學者維克多·特納(Victor Turner)發現任何傳教的神聖儀式都包括三個基本步驟:分離、過渡、合並分離,即啟蒙者離開其社會環境,拋開他或她原本的社會地位。過渡,即啟蒙者從一種狀態過渡到另一種狀態的中間過程。合並,即當啟蒙者處於全新狀態之後,重回其社會環境。整個過程的中心也就是過渡過程,特納稱之為界限狀態(stage of liminality),這個單詞來自拉丁文中的“limin”,意為臨界、極限。

特納認為,在臨界狀態中,“原本的社會結構會暫時失去意義”——此時人們將遊蕩在歧義與模糊的概念中,就好像處於“不再”與“還未”的模糊中間狀態中,而觸發這種臨界狀態的媒介,就是迷失感

在全世界各種文化的各種與迷失感有關的神聖儀式中,有一項特別令人心酸的儀式,它來自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皮特河印第安部落,在那裡,部落時不時會驅逐一名成員去“流浪(go wandering)”。根據人類學家賈姆·德·安格洛(Jaime de Angulo)的記載,“無論流浪者是男是女,必須遠離營地,置身荒野中最孤獨的地點,無論是山巔還是谷底。”

而這一部落的人相信,當流浪者徹底對迷失感投降的時刻,也就是“失去影子”的時刻。而這種驅逐與流浪的努力結果總是反覆無常,也許會帶來無法挽回的絕望,甚至是把人逼瘋,但也可能因此產生某種能力,如果流浪者在迷失過程中獲得了“神啟”,隨後返回部落時就會成為薩滿。

對於迷失感的體驗,最普遍、最基本的一種形式就是迷宮。我們可以在世界的任何角落找到迷宮,無論是英國威爾士的山中,俄羅斯東西伯利亞的小島上,還是印度最南端的荒野中。而迷宮就像一種機器,一旦運轉就可以生產臨界狀態,其構造的設計核心就是為了盡可能引發並集中迷失的體驗。當我們走進那些彎曲的石陣,集中於那些通道的邊界,我們就與外界的地貌完全隔離開,進入一種空間催眠狀態,原本所有的參照物都消失不見。

在這種狀態中,我們也在準備著經歷轉變,在不同的社會地位、生命階段、心理狀態之間轉變。在阿富汗,迷宮是婚姻歷程中的一項儀式,一對夫妻可以在曲折的石徑中一邊探索,一邊鞏固他們的結合。在亞洲最南端,一些迷宮是冥想的道具,冥想者一邊在石徑上漫步,一邊把注意力轉向自己的內心世界。的確,在希臘神話中,忒修斯(Theseus)在克裡特島上手刃人身牛頭怪物彌諾陶洛斯的傳說也是一個關於轉變的故事:當忒修斯走入迷宮的時候他還是個孩子,但是當他走出迷宮時已經成長為一個男人,一個英雄。

在現代,大多數迷宮都變成了二維畫面,即使是在現實中,迷宮的通道也變成了低矮的石頭,或者乾脆把通道的圖案鑲嵌在地板上。如果在漫漫歷史中不斷尋找迷宮的前身,我們會發現越是遠古的迷宮,其通道的牆壁就越高,也越陰暗,利於讓人感到切身的恐怖——的確如此,最早的迷宮往往都位於地下

根據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Herodotus)的記載,古代埃及人曾建造大量地下巨型迷宮,意大利北部地區的伊特魯裡亞人也留下了非常相似的遺跡。在印加文明之前出現的查文文化(Chavín culture)曾經在安第斯山脈如今秘魯境內的深山中建造了一個巨大的地下迷宮,他們在黑暗的曲折通道中進行神秘儀式。而古代的瑪雅人在奧克斯托克(Oxkintok)與尤卡坦(Yucata?n)兩座古代城市中也建造了同樣的設施。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索諾拉沙漠中,托霍諾奧德姆部落(Tohono O?odham tribe)長久以來崇拜的神名為埃托伊(I’itoi),也就是迷宮中之人的意思,傳說他住在一座迷宮的核心中。而埃托伊所在的這座迷宮的入口,經常出現在部落傳統藍色的編織設計圖案中,人們相信這一圖案就是洞口。

自公元前900起,於公元前200年消失的古老查文文化遺址。上圖分別為查文文化宮殿遺址速寫、宮殿地下迷宮遺址,以及迷宮中的坑道照片。圖源:phoenicia

當讓-盧茨·約塞特-維爾熱斯戴著威士忌和安眠藥,跌跌撞撞走進那座被遺棄的地下蘑菇種植農場時,他是抱著自殺的念頭的。按照他自己的話說,“那時我很消沉,有很多陰暗的念頭。”當他從迷宮走出來的時候,他發現自己重新有了活下去的信念。他開始讀夜校,考取了第二個學位,也在鎮上找到了一個更好的工作。當他被記者問起自己的轉變時,他說自己在黑暗中時,一種“求生本能”突然佔領了所有思緒,讓自己重新選擇了活下去。在他最陰沉的時候,他走進黑暗,把自己徹底交付給迷失感,沒想到獲得了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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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維坦”(微信號liweitan2014),神經基礎研究、腦科學、哲學……亂七八糟的什麽都有。反清新,反心靈雞湯,反一般二逼文藝,反基礎,反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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