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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35歲寫出《肖申克的救贖》,被稱為當代驚悚小說之王

文 | 萬象

1939年,埃德加·凱西預言了兩位美國總統的死亡,分別是富蘭克林和肯尼迪。向世人證明了自己特異功能。

截止1969年,荷蘭特異功能者彼得·赫克斯因為超感知能力,已經幫助17個國家偵破27起棘手的謀殺案。

美國占星家及特異功能者珍妮·狄克勳,曾挑戰大預言家諾查丹瑪斯的預言,認為人類不會在1999年滅亡,而東方將拯救世界。

……

這些都是歷史上的真事,可是還是會有懷疑。人,真的能預知未來嗎?

長久以來,人們似乎都很想擁有預知未來的能力。

反映在影視、文化創作中,就是不管在哪個時代,“預知未來”都是常見且吃香的設定。對於普通的作品來說,它就像一個金手指。比如我們很多穿越文,因為對歷史脈絡爛熟於心的緣故,很容易寫出一個流量不低的爽文;但金手指也不見得一定很好,對於一位赫赫有名的大家來說,則不啻為巨大的損失。因為原本高超的懸疑和推理情節,完全被這種超能力代替了。反而有種掉價的感覺。

近日,被稱為當代驚悚小說之王、通俗小說大師的史蒂芬·金,在國內再版了他的作品《The Dead Zone》,中文名為《約翰的預言》,就是一本關於預言的作品。原作在國外是1980年出版的,且已經有了同名電影(譯為《死亡地帶》)。

從1997年初次引進到現在時隔20年的書,現在再次出版,究竟是靠著作家的名氣冷飯熱炒還是經典足以打破時空界限呢?

在這本書裡,史蒂芬·金是如何運用預言未來能力的呢?過時的預言梗會成為他最大的敗筆嗎?

我們也許需要從頭說起。

/

1.

史蒂芬·金生於1947年,那一年,杜魯門提出“杜魯門主義”,冷戰開始;馬歇爾提出“馬歇爾計劃”,二戰後的美國開始了種種大動作。史蒂芬·金就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開始他的人生的。政治元素在史蒂芬·金的很多作品都有體現。

然而這並不是他作品的最大特點,很多看過他小說和電影的人都會感歎:這人是魔鬼嗎!為什麽可以想出這麽多詭異的東西?

史蒂芬坦言,這與他的童年經歷密不可分。

在史蒂芬的記憶裡,爸爸在對大家說出去買煙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於是家庭的重任全落到母親的肩頭,靠著親戚接濟才勉強維持下去。那時候的他才剛剛兩歲。

童年的他無疑吃過很多苦,受到同伴的鄙視甚至欺凌,就像他在《閃靈》裡寫到的,“那天回想起小時候,好像是最痛苦最沒有希望的時代,又好像是所有痛苦都還沒有到來的時代。”

所以在他後來的很多作品中,小孩的形象常常作為重要人物出現。例如《小醜回魂》講的就是七個小孩兒和小醜的故事。

初次邂逅,是12歲那年,他從姑姑家發現了很多科幻和恐怖小說,引發了史蒂芬·金對寫作的興趣,中學時就開始寫文章,工作之後也靠寫稿來補貼家用。後來的採訪中他說,他能得到今天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有這次偶然一份力。

真正步入這條路,是在婚後。大學畢業後的史蒂芬·金和妻子住在拖車裡,他是癮君子,酗酒,極度貧窮,連給生病的孩子買藥的錢都沒有。

偶然的一次機會,史蒂芬·金決定開始寫一部小說,也就是後來的《魔女嘉莉》。據說這是當時妻子從垃圾桶裡翻出來的,她告訴他這部小說很棒。從此一炮而紅。

時至今天,他創作出不少驚悚的故事。《魔女嘉莉》《閃靈》《火魔戰車》《小醜回魂》,個個稱得上是經典,然而他的驚悚小說又不僅僅是為了嚇人。像我們現在國內很多人喜歡的驚悚小說,多是以血腥暴力奪人眼球,簡單直接。什麽貞子從電視裡爬出來,廁所裡驚現一隻手,鬼打牆,紅衣學姐咳咳。他們每一個都不是人,甚至臉上會寫著“我是壞人”的字樣。

所以日本簡單粗暴的驚悚小說正符合了國內讀者喜愛。

雖然史蒂芬·金被稱為當代驚悚小說之王,但看他的小說卻不是那種半夜脊背發涼的驚悚。

雖然他的小說裡有超能力的存在,比如《約翰的預言》裡約翰觸摸到別人就能感知到對方的過去和未來一樣,他要表達的絕不僅僅是超能力本身。

正如他在《寫作這回事》裡寫到的自己的創作思路,“我想要將一群人物(也許是兩個人,也許只有一個)放到某種困境中,然後觀察他們如何竭盡全力脫身”。

所以也許作者其實是利用這些虛構的東西,塑造出一個脫離現實的、安全的故事氛圍,然後把真實的事件放進去進行敘述,讓人物在這個事件中,自然而然地發生發展。他從來不給出結論,他隻發出提問。

《酷咒》

如果一個年輕母親和兒子被一隻狂犬病狗追著,困在他們的露營車裡,會怎麽樣?

《多麗蕾絲·克萊波恩》

如果一個清潔女工逃脫了殺人嫌疑,卻又因為另一樁她沒犯的殺人案受到指控,會如何?

《絕望》

如果內華達州某偏遠小城裡一個警察突然狂性大發,見人就殺,會怎麽樣?

《肖申克的救贖》

如果一個銀行家曾經因為妻子外遇有過殺人衝動,那麽在妻子和情人真的死了之後他被控入獄,會怎麽樣?

《傑羅德遊戲》

夫妻倆人在荒郊野外的別墅裡玩羞羞SM,丈夫突然心髒病發作死掉,雙手被鐵鐐鎖在床上的妻子只能眼看著有野狗啃食丈夫屍體,該怎麽辦?

史蒂芬·金的作品中,從來就不只有嚇人的恐怖,他的每一部小說都充滿了濃濃的人文關懷。或者說是披著驚悚的外衣來抒寫人性。

他的作品裡,作惡的是原本生活美滿的普通人,因為某些偶然的機遇,激發出他心底的黑暗面;甚至一個平日裡時刻和自己相處的善良人物,也會表露出全然不同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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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約翰的預言》也是這樣一本小說。平心而論,這本書在他的作品裡算不上驚豔,也算不上驚悚,反倒多了很多溫情,是一部人文關懷多過驚悚招牌的作品。

全書分為四個部分,“序言”“幸運大轉盤”“笑面虎”“‘死亡區域’的記錄”,也精準概括了這本書的內容。在權重上,第一部分佔了得有65%,第二部分30%,第三部分5%。但是重要程度上確實同等的。

序言部分交代了約翰童年時代一次偶然意外,約翰總能看到黑色的冰和聞到燒焦橡膠的味道,然後就是接踵而至的頭痛,以及後來成為總統的格雷格的狼子野心。為後面的正文埋下伏筆。

第一部分乾脆利落地從大轉盤開始,約翰和女友沙拉的初次約會是在遊樂場裡,為了好玩,倆人試著押注,結果約翰贏了一次又一次,從25美分翻到了500美元。然而這是他們的第一次約會,也幾乎是最後一次。吃了壞熱狗的沙拉終於忍不住肚子疼了起來,兩人無法只能盡早回家。於是也是在這個夜晚,約翰遭遇了一場車禍。

再次醒來時,已經是四年後。

即使後來沙拉一直懊悔,如果不是自己吃壞肚子,約翰就不會成為植物人,她也不會錯過他,可是有什麽辦法呢?她已經有了愛她的丈夫和寶寶。

戲劇性的地方就在這裡。如果沙拉此時依然沒有結婚,他會嫁給約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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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觸摸她的時候,她明顯有一種被電擊的感覺,他的眼睛也呈現出詭異的深藍。他準確地說出了她自己也沒有意識到的秘密。她退縮了。

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約翰預知未來的超能力,有人企圖利用他圈錢,未遂之後肆意抹黑。然而約翰並不在意這些,比起出名,他更願意做一個中學老師過平凡的一生。

所以當警察班納曼找上他的時候,他是憤怒的,班納曼用盡手段,威逼利誘無法,只能掏出最後的殺手鐧,直擊約翰軟肋。這是一場連環殺人案,最近死去的小女孩不過十歲,如果他不出來揪出那個人,死的人只會更多!

如果說第一部分只是牛刀小試,那第二部分就是把約翰從瑣碎的小事裡拖出來,像開頭提到的埃德加·凱西們一樣,開始大展手腳。

對於格雷格的狼子野心,他一眼看穿,只是如何阻止這位笑面虎呢?孤立無援的約翰,選擇毫不畏懼一個人鬥爭。在頭痛愈演愈烈的生命盡頭,他選擇以身涉險。

最後一部分,揭開了神秘的“死亡區域”,也就是他遭遇車禍毀壞的那部分。這裡揭示了他所有的意圖,也包含了他的個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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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人物,前期看起來很多餘,後期卻成了支撐約翰一直走下去的心理支柱。就是約翰的母親。

史蒂芬這本書無疑是披了驚悚的外衣,以預言為著力點,以約翰一人的力量,試圖碰撞人人都求安穩與幸福的社會,以及混亂的政壇。雖然是老作品,預言梗也會過時,被很多人說平淡,但如前文所說,金作品的魅力遠遠不在於嚇人,而是其中的人文主義。

也許歸功於作者寫作功底太過強悍,也是譯者翻譯流暢,500頁看起來毫不費力。

書封文案說,這是一本探尋勇氣與責任的作品,但也許它還是一本小人物的英雄主義之作。勇氣和責任於他而言,並不是必要,他之所以去做,僅僅因為那是他認為對的路而已。

羅曼羅蘭說過:世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約翰無疑就是這樣的英雄主義了,即使這個超能力能帶給他財富、榮譽,但是他只想做普通老師;即使很不願意用這項能力,但是當殺人凶手逃之夭夭,警方無可奈何時,他不顧頭痛憤然前往;即使這一切都讓他痛不欲生,命不久矣,卻依然試圖乾掉政治瘋子,給國民一個即使沒有他的美好未來。作品立意一下拔高很多。

再回到開頭,看看那些超能力,你是否還會羨慕。或者像史蒂芬·金在作品中的一次次提問那樣,反問自己:如果有機會提前預知命運的走向,你願意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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